发表于 2011/7/11 18:49

谁还我自留山

谁还我自留山,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政府腐败无能,连同当地黑社会,镇干部强抢我位于合水镇铁山嶂自留山,无证开采铁矿,还打伤村民谁来管
其中,为首的王小新,王小伟曾多次请黑社会恐吓甚至打骂村民,要求村民以5万元的价钱将山证所属权卖给他们为期20年得合约,并派王大中(注:王大中为本村村干部)进行要挟,偷偷拿到没州市拍卖1000万元,未果,买通叶塘镇法官判他们胜诉(注:在这之前梅州市人民法院和兴宁市法院都均判给我们胜诉)拿着此判结书进行土匪般得抢夺
希望有关领导要整治

沧桑岁月 发表于 2011/7/11 21:36

政府黑、黑社会黑。你只要比他们更黑。看他们怎样。兴宁人比较注重传宋接代。楼主知道什么意思吗?

走田角 发表于 2011/7/11 21:59

政府黑、黑社会黑。你只要比他们更黑。看他们怎样。兴宁人比较注重传宋接代。楼主知道什么意思吗?

宁新苗条肥仔 发表于 2011/7/11 22:04

有利可图,不管前面是什么,那些只为钱而生存的黑心人都会想方设法的摆平!
lz遇到这些人真的替你感到难过,那些人已经成了社会中的魔鬼了,是人就怕他。也不知道有没有天师钟馗可以来降魔。希望有吧!

sunman 发表于 2011/7/11 22:54

天下乌鸦一样黑。。。

平安是福 发表于 2011/7/12 15:17

曝光到省级媒体上去,否则不会有人管的。

喃呒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1/7/12 16:02

曝光到省级媒体上去,否则不会有人管的。
平安是福 发表于 2011/7/12 15:17


    是呀,要媒体爆光下才有效的了!:handshake

allen0753 发表于 2011/7/12 16:03

支持上告!去到省里!

亚多模 发表于 2011/7/12 20:59

真是造过当啊

PIEN 发表于 2011/7/13 02:43

支持省政府一定要严惩这些恶徒。社会败类。打击保护伞。支持媒体曝光。

水浸屋准妈咪 发表于 2011/7/13 08:50

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你打《今日一线》电话试下。020--118114

迷路 发表于 2011/7/13 18:08

省政府也不会管的,如果能够拉动一下经济,他们也有光,至于贫民嘛,有能耐的份股,没能耐的那点小钱就打发了,你能奈何?
就目前来说2个途径,
一是网络曝光,偷偷拍照录像,污水等上传网络
二是电视媒体曝光,这个只能选择非国家单位才行,兴宁梅州媒体就搞不定了,选择凤凰卫视\南方卫视这样有独立话语权媒体才行

望江啊哥 发表于 2011/7/27 22:05

好贴,顶起来。

坏蛋 发表于 2011/8/14 08:53

你一个人咬不动的,要联合起来才行。。。。。。。

疯言锋语 发表于 2011/8/16 23:48

支持上告

真爱是涩味 发表于 2011/8/17 00:36

发展中的兴宁,好比乱世!支持楼主以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并公告天下。其它乡镇村民应当引以为戒,积累斗争经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谁还我自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