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之子 发表于 2011/7/30 11:34

广东兴宁副市长等10人因违规用地被问责

因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等问题 梅州10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其中4人免职 4人停职检查 2人公开道歉
   (记者叶仕欣 通讯员梅讯) 记者昨日获悉,梅州市委、市政府,兴宁市委、市政府,梅县县委、县政府近日分别对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征地拆迁兴宁水口镇、梅县畲江镇及省道223线梅县西阳镇申坑段出现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兴宁、梅县10名干部被问责,其中4人被免职、4人停职检查、2人公开道歉。
  产业转移工业园违法用地
  据了解,从去年至今年初,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兴宁、梅县区域内出现大面积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等问题,梅州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兴宁市副市长何某被停职,兴宁市水口镇原镇委书记董某、原镇长吴某被免职;梅县畲江镇原镇委书记刘某、原镇长张某被责令在梅县县委常委(扩大)会上做公开道歉;畲江镇党委委员邹某、国土资源所所长罗某被停职。
  省道旁餐饮业违建35座
  另据了解,从梅城至梅县雁洋的新省道223线开通后,凭借地理优势,当地部分村民将房屋改为餐馆经营餐饮业,其中省道223线梅县西阳镇申坑段可视范围内道路沿线违章建筑有35座。
  经梅州市委同意,依照《广东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梅县县委、县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西阳镇原镇委书记谢某作停职检查处理;对西阳镇原镇长廖某作免职处理;对西阳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谢某作免职处理,对其涉嫌经济问题由梅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
  此外,对西阳镇申渡村饶发×、饶福×、饶集×等三名村干部由梅县纪委立案调查。

鸣则已 发表于 2011/7/30 16:41

可怜的副市长!政治的牺牲品!

Manjusaka 发表于 2011/7/30 16:58

可爱的替罪羊

居家美 发表于 2011/7/30 19:37

不怕,不怕。先替上面的扛下来。如果是好上司两年后定让你复职。

竹林居士 发表于 2011/7/30 21:02

全部是糊弄老百姓的贵把戏!

草民闲言 发表于 2011/7/30 21:25

很快又上来

雄古 发表于 2011/7/30 22:19

真正违规征地的福兴没抓一个,如福兴黄叽的更历害。他们的儿女都开公司了。被抓的都是人民的好干部。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1/7/31 00:25

阳奉阴违,做给人看滴

尼是耐来 发表于 2011/7/31 00:32

其中,兴宁市副市长何某被停职,兴宁市水口镇原镇委书记董某、原镇长吴某被免职;:lol

尼是耐来 发表于 2011/7/31 01:38

副市长: 何剑清 分管交通、公路、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发改、统计、物价、粮食、盐业、财政、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金融、金融办、保险、证券工作

  何建元 分管农业、林业、水利、农机、气象、畜牧、扶贫、供销工作

卍鳯凰涅槃卍 发表于 2011/7/31 02:06

不发表谈论

xingningw 发表于 2011/7/31 09:41

有钱就使了通
受苦受累的始终是老百姓

平安是福 发表于 2011/7/31 09:48

zf惯用的障眼法,不值一提。

泡泡糖 发表于 2011/7/31 09:57

不为人民办实事应该处分

afeng2009 发表于 2011/7/31 10:15

一看那条副市长,长得像条狗一样,真难为他怎么做了市长。。

迟猪佬 发表于 2011/7/31 13:10

二年过后又是一条狼狗、又可以再咬人了

白天黑夜 发表于 2011/7/31 13:31

都是梅县屎惹得祸!说明白了,就是吸光各地县市的血来养大“梅县屎”这个大懒虫!

白天黑夜 发表于 2011/7/31 13:34

全部都成“某”了,看样子都见不到光呀!:lol

我很好 发表于 2011/7/31 18:23

我怎么不知道啊{:5_282:}

车鸡笼 发表于 2011/7/31 18:51

羊城晚报报道得很清楚了,还某某,地方媒体真是谨慎。

车鸡笼 发表于 2011/7/31 19:21

何某本来就是水口某大型黑恶势力的遮里。

xndx123 发表于 2011/7/31 22:26

替罪羊?

afeng2009 发表于 2011/7/31 23:02

何剑清这样的也会是水口某大型黑恶势力的遮里???不会吧??据可靠消息,水口的书记说是免职,其实是调往兴宁市民政局做局长。。。。。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1/7/31 23:34

唉,天下乌邪一般黑

敢说的人 发表于 2011/8/1 05:40

上面来个政策.下面得干.出了问题.有人顶.okok

一个人走 发表于 2011/8/1 14:22

其中,兴宁市副市长何某被停职,兴宁市水口镇原镇委书记董某、原镇长吴某被免职;
尼是耐来 发表于 2011/7/31 00:32


    {:3_198:}

cdz 发表于 2011/8/1 15:35

兴宁市副市长何某被停职,是那个何副市长啊?

wuyou 发表于 2011/8/1 16:39

没事没事,可以更好地从头来过

laihanfei 发表于 2011/8/3 11:07

路过路过

上网农夫 发表于 2011/8/3 11:58

包青天来了吗???是免职还是升职?!!!

hdl968 发表于 2011/8/3 17:07

那个市委书记没有责任?广东省分管领导没有责任?上边不点头底下的人能够做?几时我国是副职当道?

农行猪 发表于 2011/8/3 20:51

哈哈哈。。。。。。

DLM123 发表于 2011/8/5 23:53

不负责任应该下马

zhongqiang 发表于 2011/8/6 09:26

水之子不道德;P

hetaixingning 发表于 2011/8/6 10:36

真正的腐败分子没有抓起来!替死鬼!

阿政哥 发表于 2011/8/6 12:23

35楼说得好!!!

望江啊哥 发表于 2011/8/9 09:30

我顶!!!!!!:lol

豪华十三幺 发表于 2011/8/10 23:04

人民的好干部,得背黑锅??

Loser 发表于 2011/8/11 08:07

突然感觉,兴宁真的开始发展了。

八音社 发表于 2011/8/12 23:15

真正违规征地的福兴没抓一个,被抓的都是人民的好干部。
雄古 发表于 2011/7/30 22:19

信心 发表于 2011/8/26 20:17

现在是不是官复原职了?怎么最近没有信息呀?

天簌之音 发表于 2011/8/31 12:47

这些过过场,那些被免职的,迟早也去其他地方挂上原来的职务的,不要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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