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看世事 发表于 2011/10/15 17:39

刁坊偷狗致人死亡案犯罪嫌疑人已落网

在公安部门的努力下,两名罪犯已于今天全部归案。愿逝者安息!也希望我们的兴宁多一分平静和安宁。

土即里 发表于 2011/10/15 18:18

满人话给啦是真是假啦!

水电工 发表于 2011/10/15 18:19

顶,愿逝者安息

冷眼看世事 发表于 2011/10/15 18:38

看过《惊天血案》贴子的人就知道我能说出很多一般人不知道的事实来,罪犯王某(石马人)、刘某(龙田人)均已落网。更多详情不便多说(因此时此刻公安局正在审理中,说多公安局不愿意了,而且我不是公安系统的人,但所说事实绝对真实,怀疑者等待官方消息验证,就会明了)。

石头剪刀布 发表于 2011/10/15 18:50

愿逝者安息 {:5_281:}

aimin 发表于 2011/10/15 18:59

愿逝者安息 。

xiao@qiang 发表于 2011/10/15 19:01

愿逝者安

九尾狐 发表于 2011/10/15 19:15

愿逝者安息 。

hihaile 发表于 2011/10/15 19:33

楼主,有最新消息公布公布,让大家了解真相

老板的老板 发表于 2011/10/15 19:36

像杀狗一样将两偷狗贼就地正法

冷眼看世事 发表于 2011/10/15 19:39

再说详细一点话,怕公安局有意见了,很多东西,公安局都还封锁消息,如果不是两个人都归案,我还不敢说,其中一个早些时日已从外省捉回来了。二个人都是八十后,都是85后的年轻人,不走正道做食使,还这么残忍。

hihaile 发表于 2011/10/15 19:42

楼主,上QQ

小莫 发表于 2011/10/15 21:05

宰了这两个兔崽子,千刀万剐!!!!!!!!!!

刁方仁 发表于 2011/10/15 21:18

愿逝者安息!也愿公安再显虎威!——这一下可真的很给力哦!

常驻兴宁 发表于 2011/10/15 21:30

愿逝者安息!兴宁公安这次真的很给力。

ZHUANG 发表于 2011/10/15 21:37

这种偷鸡吊狗的应严肃判处,与现在提倡的和偕社会严重不符影响百姓生活。

xxm 发表于 2011/10/15 21:38

愿逝者安息 。

林大鸟 发表于 2011/10/15 21:42

兴宁的干警大部分还是很不错的!不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能以偏概全,一竹篙打翻一船人。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1/10/15 21:46

看过《惊天血案》贴子的人就知道我能说出很多一般人不知道的事实来,罪犯王某(石马人)、刘某(龙田人)均 ...
冷眼看世事 发表于 2011/10/15 18:38


    又是龙田的啊,没搞错吧:@ :@ :@ :shutup:

崖系兴宁人 发表于 2011/10/15 21:48

不知真假?

潜巴里 发表于 2011/10/15 21:56

逝者是我亲戚以前的同事,是一个很好的老人,愿老人一路安详.....

刁坊人 发表于 2011/10/15 22:12

不知真假?

嘉应客家人 发表于 2011/10/15 22:31

像杀狗一样将两偷狗贼就地正法

zdh 发表于 2011/10/15 22:32

愿逝者安息 。

压力山大 发表于 2011/10/15 22:41

要杀一儆百!告慰逝者.

压力山大 发表于 2011/10/15 22:41

要杀一儆百!告慰逝者.

压力山大 发表于 2011/10/15 22:41

要杀一儆百!告慰逝者.

压力山大 发表于 2011/10/15 22:41

要杀一儆百!告慰逝者.

浪人情哥1 发表于 2011/10/15 23:08

还抓回来干啥,浪费国家资源,应该就地正法。

笑多了会怀孕 发表于 2011/10/15 23:17

就让偷狗的跟疯狗关在一起吧

嘉航农科 发表于 2011/10/15 23:52

愿逝者安息 。

草民 发表于 2011/10/15 23:56

愿逝者安息 ,在网民共同关注下,兴宁公安真英勇。

小城小市民 发表于 2011/10/16 01:49

把偷狗贼的头砍下来祭奠亡灵。:@

曾大海 发表于 2011/10/16 07:34

那两个蠢材要付出沉重代价了!
老人在天上也可以松一口气了。

罗懋建 发表于 2011/10/16 07:45

逝者安息,罪犯应该就地正法

仙人球 发表于 2011/10/16 08:18

愿逝者安息 。

仙人球 发表于 2011/10/16 08:18

兴宁公安好样的,这样才有说服力,顶一下。

小城小市民 发表于 2011/10/16 08:36

公安局的同志,枪毙偷狗贼的时候记得告诉大家一声,我们想看看他们是怎么死的

myname 发表于 2011/10/16 08:43

正法凶徒,同时应该正法这个制度,人抢人,人杀人的制度

大坪 发表于 2011/10/16 08:50

一声叹息

快乐人 发表于 2011/10/16 09:08

偷狗杀人者,捉拿绳之以法,各位网友大呼,顶!,真是大快人心,应验古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现在立时就报了,老天爷真是有眼啊...

草民闲言 发表于 2011/10/16 09:10

家庭教育十分重要,强烈要求政府从快、从严、从重处理。逝者一路走好

宜佳卫浴 发表于 2011/10/16 11:06

:lol :lol

叹世界 发表于 2011/10/16 11:17

兴宁公安也不是吃干饭的!!好样的!!顶!

叹世界 发表于 2011/10/16 11:18

不过话又说回来。枪毙不枪毙那两个偷狗的也是法院判了才知道。公安无能为力……!!

冷眼看世事 发表于 2011/10/16 11:25

收到最新消息,估计这两个罪犯百分之九十九都不可能判死刑的了,中国现在的社会真没用,法律真没用。悲哀啊,在此,也希望各位看过此帖的朋友都来顶一顶,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让政府了解民意。希望我们的声音尽量大一点,让政府能听见。

︷清扬︷ 发表于 2011/10/16 11:30

我觉得我该去杀几个人玩玩~

︷清扬︷ 发表于 2011/10/16 11:31

反正不会死刑~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1/10/16 11:36

我觉得我该去杀几个人玩玩~
︷清扬︷ 发表于 2011/10/16 11:30


    ;P 你敢!!!:shutup:

真爱是涩味 发表于 2011/10/16 12:35

一天时间五页的帖子少见。充分体现了公共权力的崛起!!顶!请知情者及时发布消息,网友有时间的话可以组织人去宣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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