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z 发表于 2011/10/29 14:18

一念之差酿苦酒

      2011年7月23日这天晚上,兴宁市麻坑村的刘阿伯像往常一样,吃完晚饭就踱着步子走过哥哥房间串门,当他走到哥哥房门口时,眼前的一幕让他大吃一惊。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笔者将前往现场,为您揭开谜团。

    刘阿伯是兴宁市合水镇麻坑村村民,他和59岁的哥哥刘仲达都住在刘家的老屋,两人的房间紧挨着,平常吃过晚饭他都会去哥哥房间转转,可是今年7月23日这天晚上,当刘阿伯走到哥哥房间门口时,却发现房间里一片凌乱,而哥哥却不知所踪。
   
  刘阿伯说当时以为哥哥不见了,看到这样的情况就打电话叫书记去报案了。村委书记刘仕明接到电话后马上就告知刘阿伯不要去动任何东西,要保护好现场,然后马上拨通了110。
   
  民警接报后迅速赶赴麻坑村,立即封锁了案发地点。经过勘查,民警发现不仅仅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而且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

    民警:通过初步勘查,发现死者被被子盖着,露出一只手。
   
 
  经过进一步勘察,民警发现死者身上被利器刺伤多处,在地板上留下了大片血迹。随后民警提取了案发现场地板上的血迹和若干枚指纹,通过辨认,民警证实死者正是刘阿伯的哥哥,刘仲达。
   
  据刘阿伯介绍,哥哥刘仲达,今年59岁,系兴宁市合水镇麻坑村人,平时为人老实、生活节俭,至今还没有成婚,平时靠捞石螺卖给小贩为生,劳动所得除了够生活所用,也不会有多少余钱。既然是这样,那又是什么让刘仲达引起杀身之祸?
   
  从案发现场民警发现,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十分残忍,死者身中10余刀,系被人用锐器刺伤后死亡,在死者的房间和身上却找不到一分钱,况且现场又有被翻动的痕迹,据此民警确定这是一起入室抢劫致死案件。
   
  那么,老人家究竟被抢走了多少钱?既然抢了钱,歹徒为什么还要加害于老人家?难道歹徒与老人之间有哪些矛盾吗?带着这些疑问,民警首先在案发现场和麻坑村展开了调查走访。
   
  麻坑村地处偏僻,民风淳朴,离圩镇约有6公里,居住在本屋的村民因合水水库改造,大部分已经移民,并且得到了政府的补偿。

  据刘阿伯介绍,移民那年,农田被水淹没的村民都得到了政府的补贴,补贴的数额都如数张榜告知村民。而刘仲达名下有四五分田,于是得到政府补偿了八千多元。
   
  专案组民警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及调查情况综合分析,作案嫌疑人可能是看中的是老人移民安置补贴的钱,而且是熟悉地形的本地人或内外勾结作案,作案人数为2人以上。然而,兔子不吃窝边草,是谁如此大胆连同村人都打起了主意?
   
  民警围绕犯罪嫌疑人“内外勾结”这一可能对周围的群众进行细致全面的调查走访,特别对从该老屋移民出外的青少年和有异常反应的人群进行重点排查。通过排查和走访村干部和群众,民警发现曾经和刘仲达同老屋居住的一户人家已经移到合水圩镇,此人叫刘某鹏,与本案有重大作案嫌疑。
   
  于是,民警火速赶往刘某鹏的住处进行搜查。闭门搜查的时候在一个垃圾桶里面就发现很多碎纸,通过技术人员把碎纸进行复原拼接之后,一张麻坑老屋即案发现场的地形图跃然于纸上。
   
  这个地形图证实了民警之前的推断,由此认定刘某鹏与本案有重大作案嫌疑,另外两人金某和刘某辉也有共同作案的嫌疑。锁定嫌疑人后,专案组民警立即制定周密的缉捕方案,由梅州、兴宁两级公安机关10多位民警组成追捕组分赴广州、东莞、深圳抓捕嫌疑人。
   
  8月26日至30日,追捕组在三地警方的协助下,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鹏、金某、刘某辉抓获归案。
   
  嫌疑人被捕之后,办案民警将他们的指纹和血液跟现场提取的样本进行比对,结果显示现场遗留的指纹与刘某鹏和金某的相吻合,并且在血液样本中竟发现其中一个样本和金某的血液完全符合。
   
  在案发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究竟是谁令金某也被刺伤而导致流血?对此,办案民警也百思不得其解!
   
  经过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鹏供述了他们作案的全过程。刘某鹏是兴宁市麻坑村人,曾在广州、深圳等地做厨师,经过多年努力,厨艺有所提高,收入也开始增多。今年年初,刘某鹏打算自己出来开家门店,把生意做大些,于是刘某鹏开始在深圳找合伙人。
   
  殊不知找到合伙人之后,两人合计的不是如何经营店铺,而是如何用不法手段从别人手中捞钱。
   
  不久,刘某辉就和刘某鹏住在一起,开始物色抢劫的对象。今年7月份,刘某鹏发现自己赚来的钱都被合伙人花了个精光,便决定返回老家,然而刘某辉随后也来到了兴宁市麻坑村,并且带来一个新的合伙人——金某。
   
  由于钱都已经花光,刘某鹏开始打起村里人的主意。得知刘仲达有一笔移民款后,三人多次到案发现场进行踩点、密谋。
   
  7月23日晚上,刘某鹏、金某两人找准时机,带着准备好的小刀、绳索、透明胶纸、环保袋等作案工具来到事主刘仲达家门前。二人远远的看见刘仲达的房门并没有关,老人正在座椅上打瞌睡。于是,两嫌疑人快速走进屋内,金某用手按住刘仲达,事主刘仲达惊醒之后,奋力反抗,刘某鹏见局面难以控制,便持刀对刘仲达身上乱刺。

  慌乱之中,刘某鹏刺第一刀就把金某的手弄伤了,这时的刘某鹏已经丧失了理智,他拿着刀在老人身上乱刺,直到手也松了,腿也伸直了,头往后面仰了,才收住了手。
   
  刘仲达死后,两人把柜子,桌子,床上,米缸和屋顶翻了个遍,才找到人民币30多元,然后迅速逃离现场。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老人的移民款早已不在自己房间里头,而是交给了弟弟保管。
   
  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是依靠劳动创造人生的价值,而是终日想着用不法手段获得意外收获,等待他们的将使法律的严惩,可是,案件的终结也带给我们深深的思考,如果刘某鹏安心工作,不错识损友,前途将会一片光明,刘仲达老人也不会因此而遭遇不测。一念之差酿成了苦酒,真是害人又害己。

魔方 发表于 2011/10/29 15:55

这不算是一念之差,而是早有预谋的。这三个人畜生就该打把。

松林坝 发表于 2011/10/29 17:22

刘某鹏,为什么对一个孤寡老人都不放过,有本事就去杀那些贪官,畜生!:@

浪人情哥1 发表于 2011/10/29 17:30

真是杀千刀的,老人都不放过。

仙人球 发表于 2011/10/29 17:54

:@:@:@:@

823971871 发表于 2011/10/29 20:59

:@:@:@:@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1/10/29 21:03

真不是人!畜生!

xiao@qiang 发表于 2011/10/29 21:03

三个人畜生就该打把

小牛队 发表于 2011/10/30 04:09

现在生意难做又辛苦,抢劫是来钱最快的,在这个金钱社会里,命是什么?在别人眼里就是狗屎,钱才是王道,现在很多人把手伸向农村,留守在农村的都是老人小孩,他们的安全真的很担心。

煤油灯 发表于 2011/10/30 08:22

严惩不贷,警示后人。

Manjusaka 发表于 2011/10/30 10:48

为什么那些亡命之徒善于杀害老弱病残却不敢去杀个官僚做回英雄?也许源于大部分国人那欺善怕恶的天性!

兴宁张律师 发表于 2011/10/30 12:14

审判他们了没有?

兴宁张律师 发表于 2011/10/30 12:15

我愿意提供法律帮助。

曦日男孩 发表于 2011/10/31 00:47

人世间可悲可愤,好人总是被不怀好意之徒惦记着,兴宁人要重新苏醒起来,别贪图不劳而获一念之差落入锒铛入狱,兴宁人悲哀何时终止呢?请兴宁人深刻反思。

缘789 发表于 2011/10/31 08:56

人渣。。。

祢东古 发表于 2011/10/31 09:17

:@:@:Q:Q

自由的心灵 发表于 2011/10/31 09:20

太恶劣了,直接毙了:@

1143824510 发表于 2011/10/31 15:20

又是一杯具,更是社会的悲剧

小菲菲 发表于 2011/11/1 20:16

中国政府表示严重关切。。。

冤枉艹过当 发表于 2011/11/2 08:55

打靶鬼,十分狼,十分恶捞,拖老是枪毙让有搞。

缘789 发表于 2011/11/3 15:01

楼上的兴宁话好标准;P

一个人走 发表于 2011/11/3 23:56

为什么那些亡命之徒善于杀害老弱病残却不敢去杀个官僚做回英雄?也许源于大部分国人那欺善怕恶的天性!
Manjusaka 发表于 2011/10/30 10:48


    为什么不去杀那些贪官呢?

兴宁张律师 发表于 2011/11/5 13:25

现在有结果了没有?

zxquan 发表于 2011/11/5 14:25

这标题,跟罪犯很相似啊。

饮水思源 发表于 2011/11/5 14:49

最最看不起这种人的了,有种就出去外面抢,外面捞,在外面抢到钱回来风光,也证明有本事。
垃圾中的垃圾,居然回来老家抢劫。回来抢劫也好啦,要抢就去抢那些贪官狗的钱啊,保证偷了抢了他们也不敢啃声。

心兰 发表于 2011/11/5 14:58

他们已经丧失了人性!

快乐人 发表于 2011/11/7 21:17

这样的人拉出去毙了呵

maitong兲不要跑 发表于 2011/11/7 22:30

真不是人!畜生!

清凉一夏 发表于 2011/11/7 22:42

这不叫一念之差吧,分明是有预谋的,积心处虑的,心存歹意的歹徒!!! 难为了这些“人”,这样的事也做得出来!!!!

小女人h 发表于 2011/11/7 22:46

{:5_301:}兴宁啊兴宁,爱恩妹安恶捞死里、十分恩安全

aimin 发表于 2011/11/7 23:11

最最看不起这种人的了,有种就出去外面抢,外面捞,在外面抢到钱回来风光,也证明有本事。
垃圾中的垃圾, ...
饮水思源 发表于 2011/11/5 14:49


    说得好啊

问你呢 发表于 2011/11/7 23:42

这三个畜生就该打把。

仁杰哥 发表于 2011/11/15 17:45

这是今年兴宁的第几宗凶杀案?

刮凿 发表于 2011/11/16 06:52

三个垃圾应该直接送去火葬场烧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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