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 发表于 2011/11/18 11:17

可怜兴宁人民啊!人民政府不做为,鱼肉百姓。所作所为样人痛心。
如果有生病者最好不要到兴宁人民医院。水深的很。收红包这还是小事,医坏了就不好搞了。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8 11:24

近几年医患关系猝然紧张并有变本加厉之势,究其根本原因固然是国家政治体制所引发的,然大厦之将倾,亦可修 ...
抗争的无奈 发表于 2011/11/18 10:31


说得很实际,所以人民医院换领导势在必行。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8 11:24

千万别说临时工干的哦。

生活艰难 发表于 2011/11/18 15:46

近几年医患关系猝然紧张并有变本加厉之势,究其根本原因固然是国家政治体制所引发的,然大厦之将倾,亦可修 ...
抗争的无奈 发表于 2011/11/18 10:31


    说的很不错啊,一个巴掌拍不想,什么问题都是双方的,患者提高素质,医务人员加强医德医风,这样猜和谐

海糖 发表于 2011/11/18 15:51

说得很实际,所以人民医院换领导势在必行。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8 11:24


    可以考虑了

宏香 发表于 2011/11/18 19:50

兴宁卫生系统一把手要大换血才有救了。至于医疗事故还是要走法律途径,申请第三方权威鉴定,闹是闹不了的,搞不好被抓到庭方医院。

压力山大 发表于 2011/11/18 20:33

我的一位亲戚九月份在该院生产,给了红包500,由于伤口没有处理好,还要后续的治疗!

林大鸟 发表于 2011/11/18 20:37

各位不要太偏激,其实楼主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事要内行人才说得清。医德败坏的医生不少,但救死扶伤的医生也不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大家还是要客观、冷静点。

大波 发表于 2011/11/18 21:20

“人之初性本善”,当今医患关系、干群关系、师生关系等……一系列问题,确实是社会体制问题有关,在当今年代里,好人难做、做好人难……

兴宁张律师 发表于 2011/11/18 22:28

我愿意提供法律帮助。请来电话,资料中有电话号码和QQ号。

兴宁旭日 发表于 2011/11/19 10:10

这样的官司没有打,主要是酒后驾车。死者家属没有人赔钱给他,见多了。拉屎拉不出咽佛盾!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9 13:14

酒后驾车,死了活该。

尼是耐来 发表于 2011/11/19 14:30

酒后驾车,死了活该。自己不珍惜自己.造成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兴宁008 发表于 2011/11/19 15:16

有道理!

兴宁理想 发表于 2011/11/19 18:08

希望他在天上好好的。

坏蛋 发表于 2011/11/19 20:58

这样的官司没有打,主要是酒后驾车。死者家属没有人赔钱给他,见多了。拉屎拉不出咽佛盾!
兴宁旭日 发表于 2011/11/19 10:10


    你知道死无对证吗,谁说是酒后驾车,你是谋人医院的死猪狗。。。。。。。。。。。

坏蛋 发表于 2011/11/19 21:02

酒后驾车,死了活该。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9 13:14

人家话蛇,你话细煞,别人他说他吃了屎你也信,,,,,,,

坏蛋 发表于 2011/11/19 21:03

酒后驾车,死了活该。自己不珍惜自己.造成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尼是耐来 发表于 2011/11/19 14:30


    人家话蛇,你话细煞,别人他说他吃了屎你也信,,,,,,,是兴宁谋人医院说的吗

坏蛋 发表于 2011/11/19 21:28

兴宁旭日是兴宁谋人医院的。。。。。。。是新号来的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1/11/19 21:48

你知道死无对证吗,谁说是酒后驾车,你是谋人医院的死猪狗。。。。。。。。。。。
坏蛋 发表于 2011/11/19 20:58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酒后驾车?他全身酒味,护士戴着口罩还能闻到晕死人的酒味。

林大鸟 发表于 2011/11/19 21:52

一头雾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寻梦草 发表于 2011/11/21 07:16

众生相:
病人家属:悲、怨。失去亲人的痛尤其是白发人送黑发人,怨天为何命运如此捉弄,痛恨医院为何延误转院。其实,家属也要检讨一下自身,颅内大量出血、脑疝形成,是哪个家属强烈要求转院的?危在旦夕!医生已明确告知。家属盲从(可能提出转院的人混的不错赚了不少钱、瞧不起兴宁医院)应该负主要责任。比如一个快要渴死即将昏厥byebye的人,你还要千方百计弄某个大品牌有品质保证的饮用水给他喝,时间就是生命,你在拿生命开玩笑!!!
医院:医生已经尽职,应该捍卫自己的权利,问心无愧,不能“闹”了一下就给;长此以往,医何成院?亦会严重挫伤职工的积极性。当然,广大职工迫切希望医院必须深层次改革,以职工为中心,给予人性化的关怀与激励。
网友:相信绝大部分人过得都不那么如意,所以一旦发生大事都会蜂拥而上尽情发泄不满,狂批医院政府病人家属等等,发泄过后心情可能会舒畅些。大家观点不一甚至有些大相径庭,不同出身不同单位就有各自的爱恨情仇。

光顶 发表于 2011/11/21 09:45

有一定道理

冤枉艹过当 发表于 2011/11/21 11:31

冤枉艹过当,

guolv1999 发表于 2011/11/21 15:37

本人认为,不管谁的对错,医院与死者之间来看,死者属于弱势群体,医院应该在发生此事后立刻查明原因以及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此外还应当对死者家属作出民事赔偿。

诸葛照亮 发表于 2011/11/21 17:10

楼上的童鞋应该去当兴宁市委一把手!你认为的东西太强了!

兴宁理想 发表于 2011/11/21 17:20

希望他在天上快乐点。

坏蛋 发表于 2011/11/26 17:13

兴宁医院行业怎么了

龙岗煤炭佬 发表于 2011/11/26 17:53

酒后驾车,死了活该。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9 13:14


    儿子啊!你亲爹我来啦!你不能说话这么直接呀!这样会惹人叼萨的呀!做人呢,最重要的是要有同情心!

常客 发表于 2011/11/26 18:58

现在的社会讲公平、正义、同情心,还有可能吗?政府的房管,计育,医疗那样不是以捞钱为目的。:L

兴宁0326 发表于 2011/11/26 19:39

“我等底层大众为鱼肉,国家上层人物为刀俎,抗争必须付出极高的成本也未必有成效,所以有条件的人都移民到美国等发达国家去了。”精辟!!!!!!!!

错错错 发表于 2011/11/27 01:04

也许不是没有如果

坏蛋 发表于 2011/12/4 10:14

中国这样的社会,是绝对不公正、不公平、任意践踏人权的社会,

寸草心088 发表于 2011/12/5 11:50

无非是想搞多点钱而已

cndc528 发表于 2011/12/8 22:36

这场事故的造成与医院有摆脱不了的的关系。

颍川堂 发表于 2011/12/9 14:57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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