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
发表于 2011/11/18 11:17
可怜兴宁人民啊!人民政府不做为,鱼肉百姓。所作所为样人痛心。
如果有生病者最好不要到兴宁人民医院。水深的很。收红包这还是小事,医坏了就不好搞了。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8 11:24
近几年医患关系猝然紧张并有变本加厉之势,究其根本原因固然是国家政治体制所引发的,然大厦之将倾,亦可修 ...
抗争的无奈 发表于 2011/11/18 10:31
说得很实际,所以人民医院换领导势在必行。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8 11:24
千万别说临时工干的哦。
生活艰难
发表于 2011/11/18 15:46
近几年医患关系猝然紧张并有变本加厉之势,究其根本原因固然是国家政治体制所引发的,然大厦之将倾,亦可修 ...
抗争的无奈 发表于 2011/11/18 10:31
说的很不错啊,一个巴掌拍不想,什么问题都是双方的,患者提高素质,医务人员加强医德医风,这样猜和谐
海糖
发表于 2011/11/18 15:51
说得很实际,所以人民医院换领导势在必行。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8 11:24
可以考虑了
宏香
发表于 2011/11/18 19:50
兴宁卫生系统一把手要大换血才有救了。至于医疗事故还是要走法律途径,申请第三方权威鉴定,闹是闹不了的,搞不好被抓到庭方医院。
压力山大
发表于 2011/11/18 20:33
我的一位亲戚九月份在该院生产,给了红包500,由于伤口没有处理好,还要后续的治疗!
林大鸟
发表于 2011/11/18 20:37
各位不要太偏激,其实楼主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事要内行人才说得清。医德败坏的医生不少,但救死扶伤的医生也不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大家还是要客观、冷静点。
大波
发表于 2011/11/18 21:20
“人之初性本善”,当今医患关系、干群关系、师生关系等……一系列问题,确实是社会体制问题有关,在当今年代里,好人难做、做好人难……
兴宁张律师
发表于 2011/11/18 22:28
我愿意提供法律帮助。请来电话,资料中有电话号码和QQ号。
兴宁旭日
发表于 2011/11/19 10:10
这样的官司没有打,主要是酒后驾车。死者家属没有人赔钱给他,见多了。拉屎拉不出咽佛盾!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9 13:14
酒后驾车,死了活该。
尼是耐来
发表于 2011/11/19 14:30
酒后驾车,死了活该。自己不珍惜自己.造成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兴宁008
发表于 2011/11/19 15:16
有道理!
兴宁理想
发表于 2011/11/19 18:08
希望他在天上好好的。
坏蛋
发表于 2011/11/19 20:58
这样的官司没有打,主要是酒后驾车。死者家属没有人赔钱给他,见多了。拉屎拉不出咽佛盾!
兴宁旭日 发表于 2011/11/19 10:10
你知道死无对证吗,谁说是酒后驾车,你是谋人医院的死猪狗。。。。。。。。。。。
坏蛋
发表于 2011/11/19 21:02
酒后驾车,死了活该。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9 13:14
人家话蛇,你话细煞,别人他说他吃了屎你也信,,,,,,,
坏蛋
发表于 2011/11/19 21:03
酒后驾车,死了活该。自己不珍惜自己.造成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尼是耐来 发表于 2011/11/19 14:30
人家话蛇,你话细煞,别人他说他吃了屎你也信,,,,,,,是兴宁谋人医院说的吗
坏蛋
发表于 2011/11/19 21:28
兴宁旭日是兴宁谋人医院的。。。。。。。是新号来的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1/11/19 21:48
你知道死无对证吗,谁说是酒后驾车,你是谋人医院的死猪狗。。。。。。。。。。。
坏蛋 发表于 2011/11/19 20:58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酒后驾车?他全身酒味,护士戴着口罩还能闻到晕死人的酒味。
林大鸟
发表于 2011/11/19 21:52
一头雾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寻梦草
发表于 2011/11/21 07:16
众生相:
病人家属:悲、怨。失去亲人的痛尤其是白发人送黑发人,怨天为何命运如此捉弄,痛恨医院为何延误转院。其实,家属也要检讨一下自身,颅内大量出血、脑疝形成,是哪个家属强烈要求转院的?危在旦夕!医生已明确告知。家属盲从(可能提出转院的人混的不错赚了不少钱、瞧不起兴宁医院)应该负主要责任。比如一个快要渴死即将昏厥byebye的人,你还要千方百计弄某个大品牌有品质保证的饮用水给他喝,时间就是生命,你在拿生命开玩笑!!!
医院:医生已经尽职,应该捍卫自己的权利,问心无愧,不能“闹”了一下就给;长此以往,医何成院?亦会严重挫伤职工的积极性。当然,广大职工迫切希望医院必须深层次改革,以职工为中心,给予人性化的关怀与激励。
网友:相信绝大部分人过得都不那么如意,所以一旦发生大事都会蜂拥而上尽情发泄不满,狂批医院政府病人家属等等,发泄过后心情可能会舒畅些。大家观点不一甚至有些大相径庭,不同出身不同单位就有各自的爱恨情仇。
光顶
发表于 2011/11/21 09:45
有一定道理
冤枉艹过当
发表于 2011/11/21 11:31
冤枉艹过当,
guolv1999
发表于 2011/11/21 15:37
本人认为,不管谁的对错,医院与死者之间来看,死者属于弱势群体,医院应该在发生此事后立刻查明原因以及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此外还应当对死者家属作出民事赔偿。
诸葛照亮
发表于 2011/11/21 17:10
楼上的童鞋应该去当兴宁市委一把手!你认为的东西太强了!
兴宁理想
发表于 2011/11/21 17:20
希望他在天上快乐点。
坏蛋
发表于 2011/11/26 17:13
兴宁医院行业怎么了
龙岗煤炭佬
发表于 2011/11/26 17:53
酒后驾车,死了活该。
maitong兲蛋 发表于 2011/11/19 13:14
儿子啊!你亲爹我来啦!你不能说话这么直接呀!这样会惹人叼萨的呀!做人呢,最重要的是要有同情心!
常客
发表于 2011/11/26 18:58
现在的社会讲公平、正义、同情心,还有可能吗?政府的房管,计育,医疗那样不是以捞钱为目的。:L
兴宁0326
发表于 2011/11/26 19:39
“我等底层大众为鱼肉,国家上层人物为刀俎,抗争必须付出极高的成本也未必有成效,所以有条件的人都移民到美国等发达国家去了。”精辟!!!!!!!!
错错错
发表于 2011/11/27 01:04
也许不是没有如果
坏蛋
发表于 2011/12/4 10:14
中国这样的社会,是绝对不公正、不公平、任意践踏人权的社会,
寸草心088
发表于 2011/12/5 11:50
无非是想搞多点钱而已
cndc528
发表于 2011/12/8 22:36
这场事故的造成与医院有摆脱不了的的关系。
颍川堂
发表于 2011/12/9 14:57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