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之黑暗,兴宁之腐败
今年正月十二,原兴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刘某某醉酒驾车(白色报废捷达粤MW0707)撞死了人。有兴宁籍在广东省委任高官的庇护下,不但没有被法办没有被开除公职,反而被委以重任,听说调任罗浮任派出所所长。 :funk::funk::funk::funk::shutup::shutup::shutup::shutup::shutup: 高举正义之旗! 这个不能乱说哦,无凭无据…… 上访到省公安厅! 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随便乱说哦。 是真的马 路过!!!!!! 强烈谴责 呵呵…兴宁公安喜欢对这些败类提升,几年前宁新派出所丘佛泉干警开套牌车肇事逃逸,一个礼拜后被抓,不但没有被法办没有被开除公职,反而被委以重任,现在也反而爬到市局治安大队上班啦,现在的社会流行人民币,有钱好办事。 哪个领导的职位不是用重金买的?买个所长二三十万。 ;P0000000000000000 是真的;P马 不要说瞎话哦,:handshake 我出50W,给个我做做 ??????????????????????????????? 哪个领导的职位不是用重金买的?买个所长二三十万。??????????????????? 真有这种事,看来要找包青天出来了。 是真的吗? 是吗???!!! 是真的才可以这样哦。。。 如果是真的,请告到省纪委去,如果不是真的,那楼主还有528论坛就要小心了——当心吃官司哦! {:5_284:} 我只是看看哦 不会有什么私人恩仇吧? 不是很相信,话可不能乱说哦 一天乌云看不清楚什么 无根据不要乱说话。据了解,刘某因车祸赔了不少钱,而且还丢了官,他现在是治安大队的一般民警。 是这样的了啊,, 怎样的家长就有怎样的家庭,怎样的领导就有怎样的社会风气,官风对民风起到决定性影响。 何必。。。 看来是内部消息,应该是内部人在争斗,想做所长吧;P 不相信,楼主应是别有用心,因为疑问有四:1、醉酒驾车撞死人是天大的事情,试问有哪个高官敢引火惹身?2、兴宁籍的省委高官,好像只有华华省长哦?3、刘某某是“皇亲国戚”,还是工作能力或贡献突出之人,值得省委高官如此庇护?4、公务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哪些具体的处理规定?据我个人所知,一般交通肇事是过失行为,与贪官污吏之违法乱纪绝然不同,不可能因为无心之失就把人打入“十八层地狱”,更何况在当今交通发达、车多为患的年代,车祸如洪水猛兽,试问有谁能说自己就能幸免交通事故? 建议兴宁528论坛能本着尊重人权、遵守法律的立场,加强对发帖子内容真伪的审核和辨别,像“小行星”发的这类帖子完全可以与兴宁市公安局联系一下,即可知其内容是真是假。 建议兴宁528论坛能本着尊重人权、遵守法律的立场,加强对发帖子内容真伪的审核和辨别,像“小行星”发的这类 ...小冰雹 发表于 2011/11/24 08:14
顶一下,兴宁528论坛现在差不多已经成为一些无耻小人加以利用的平台了。没有的事,也说的像模像样,528论坛也不管理下,论坛这样搞下去。会出事的! 为什么? 原因是少见多怪! 哪个领导的职位不是用重金买的?买个所长二三十万。???????????????????
yxd1780 发表于 2011/11/23 19:41
:@ 是的.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哦.小心成诬告。 这些都是兴宁人的无奈呐!偶尔有一两个好人站出来也不见得有人支持!大家只会看热闹! 35楼的说得公道, 无根据不要乱说话。据了解,刘某因车祸赔了不少钱,而且还丢了官,他现在是治安大队的一般民警 顶可能是同僚勾心斗角或者是遇难者家属又来索赔吧 要是一般人肇事了 耍赖了 或者逃跑了 楼主是怎么想的 不知道上个月0753肇事逃跑的 抓到了吗 最起码你说的刘某 承担了他应该承担的责任, 难道他没有赔偿吗?为什么过了那么长时间的事情 你要翻出来 看来楼主是有目的而来 你是为了你个人私利 在这里为了博取大家的什么呢? p这是什么话来的!
兴宁是个什么地方你是知道的,对吧 对这个社会无语 是真的吗? :funk: :funk: :funk: :funk: :@ :@ 是这样子的哦 总有些人喜欢搞内讧,你以为人家钱多,想撞人呀。。。。。。得饶人处且饶人! 对此事不了解,但缺乏证据 是真的吗?:Q 发现最近夜谈很多这些帖子,对这些帖子统一抱观望态度,毕竟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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