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淡 发表于 2012/1/4 10:25

2011年12月23日兴东路肇事逃逸追踪

我是被撞的老人的女儿,我的爸爸已经做了手术,手术及住院治疗将近20000元,我想告诉肇事者你不要以为没有人再关注这件事,不要以为你可以就这样逃脱,我永远也不会放弃对你的寻找,有人曾亲眼看见你的面貌,他说如果再次遇见你肯定能把你认出来,如果你是有公职的,我会一个一个单位的找,所以你不要想着可以安心得过日子,不要想着可以安心得走在大街上,有一天我爸能在街上走了,他也会认出你的,所以我建议你还是自己出来承担责任吧,否则我将让你永远不得安宁。

云淡 发表于 2012/1/4 10:36

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你的,你自己知道你的样子是那么的特殊,那么多人都曾经在事故现场这么近距离的看见你,你说你能逃得掉吗,除非你在兴宁消失,从这个世界消失,否则我天天都找你。

云淡 发表于 2012/1/4 10:41

老人已经65岁,他手术中所经历的痛苦你能想象出来吗?手术出来后脸色苍白,失血过多要输血,这些都是你造成的,你把我们全家都带进了无限的痛苦之中却逍遥法外,你说我怎么能就这样放弃呢?我不会放弃的。

云淡 发表于 2012/1/4 10:43

身高157-159间的20多岁女性青年、短发、穿宝蓝色(黑色)上衣、黑色运动裤、系黑色围巾

潜巴里 发表于 2012/1/4 13:16

建议:求助兴宁公安指挥中心,调取兴宁治安监控视频镜头,剪切把她放在兴宁528网站上,让大家认一下。不就可以了吗?------好人一生平安。愿你的亲人早日康复!

138668 发表于 2012/1/4 14:32

这样的人渣捉啊倒打靶

zlmmm 发表于 2012/1/4 15:46

肇事者是女的,但却有点像男的,眉毛有点粗,大家留意一下身边的人。骑的摩托车是黑色的,而且不是很新。

烦人 发表于 2012/1/4 15:50

把图片放到兴宁528上来,让大家一起来寻找目标人物

allen0753 发表于 2012/1/4 16:13

认人也没用,也要认物证,人证!    现场没当时抓住,事后再来找,兴宁也如同大海找针。自认倒霉了!

深表同情!{:3_213:}

xnzzp 发表于 2012/1/4 16:52

肇事者是女的,但却有点像男的,眉毛有点粗,大家留意一下身边的人。骑的摩托车是黑色的,而且不是很新。
zlmmm 发表于 2012/1/4 15:46


    请问你怎么知道的?

小狼 发表于 2012/1/4 18:25

现在公安不是有速描专家吗。如果旁观对嫌疑人有比较描绘的补充。应该可以画的很相似的
希望你老爸身体健康。

zlmmm 发表于 2012/1/5 08:08

调查知道的

zlmmm 发表于 2012/1/5 08:08

也看了录像

xnzzp 发表于 2012/1/5 09:35

看了录像的话,就直接复制过来,放上网上,我就不信兴宁还没人认得她(他)。

狮古里 发表于 2012/1/5 10:14

让公安去查

luoxiaoyou 发表于 2012/1/11 14:39

好人一生平安。愿你的亲人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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