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亮涛 发表于 2012/3/15 23:08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坏蛋 发表于 2012/3/15 23:22

:@杀人偿命:@

寸草心088 发表于 2012/3/15 23:28

公安负责侦查,检察负责起诉,法院才负责审判。楼主是白痴吗??这点都不懂???

寸草心088 发表于 2012/3/15 23:28

公安负责侦查,检察负责起诉,法院才负责审判。楼主是白痴吗??这点都不懂???

龙在江湖 发表于 2012/3/16 01:22

有此等轻放的事,既然是没有钱的话,就只有到大西北过了。

冤枉艹过当 发表于 2012/3/16 09:47

打靶鬼,干狼

wer454 发表于 2012/3/16 10:11

楼主、想我们帮你、至少上图上证据、而且发表在这里不行、、、、

宁水之西 发表于 2012/3/16 10:34

如果真如楼主所描述的话,这应该是属于故意杀人了,无论量刑和附带民事赔偿都太低了,楼主要坚持到底,一级一级上诉。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另外,这属于因工作而死亡,石油公司也应该补偿死者家属的

大石板 发表于 2012/3/16 11:00

杀杀杀杀{:5_308:}{:5_308:}{:5_308:}

山林夫 发表于 2012/3/25 17:19

片面之辞?

☆雅◎趣☆ 发表于 2012/3/25 18:16

这样的凶手枪毙都不解恨,这个社会人渣太多了,包括执法部门的官老爷们都有不少的人渣.......

☆雅◎趣☆ 发表于 2012/3/25 18:16

这样的凶手枪毙都不解恨,这个社会人渣太多了,包括执法部门的官老爷们都有不少的人渣.......

asd13579 发表于 2012/3/25 18:19

不用死刑,用同等手段即可。给予的钱用完了谁同你办事?

大波 发表于 2012/3/25 18:29

因工作造成伤亡,雇佣单位或老板应给经济补偿《劳动法》有文明规定可查,至于凶手按《刑法》严惩。

xingningw 发表于 2012/3/25 19:48

如情况属实
应立斩决

山巴岜 发表于 2012/3/25 21:09

凶手找到了吗?现在科技如此发达,应该没有问题了啊,每个路口都有平安兴宁的视频探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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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打死还是跌死------ 还我冤魂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