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人生 发表于 2012/3/19 18:37

惨,惨,惨来自永和镇振兴村一个悲惨故事


以下是来自故事主人公弟弟写给领导的上访信
本人是兴宁市永和镇振兴村村民。此时此刻,本人是既悲痛又愤怒而更无奈的交错心情。本人有一位哥哥,名叫温新宏,今年54岁,在家排行老大,2011年11月16日口头受雇于兴宁市永和镇振兴村罗召球(本案承包人),而罗召球承包了振兴村村委门口的基建工程。我哥正是受雇此工程建设,我哥与罗召球口头合同工价是每日60元。2011年11月25日下午2时多,我哥在为村委门口基建工程建设中,不小心从三米高的石头墙基上摔下来。立刻被摔成重伤,于25日下午3时送往兴宁市人民医院抢救,因为,病情太严重,于25日8时被转移到梅州市黄塘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为颈部严重骨折,病情非常危急,随时有生命危险,于27日晚转入重症病房(即ICU病房)。由于我哥病情严重,所以每天医疗费用很高,刚开始罗召球还拿出一部分钱缴进去,但后来他就不再缴款了。而医院也多次催促缴存费用,因为我家家境非常贫困,我们都是靠出卖苦力维持生计。所以我们根本拿不出这些高昂的费用。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于是2011年12月11日办了我哥黄塘医院的出院手续回家。离开医院有效抢救,我哥于2011年12月12日在家里逝世。我们兄弟为了我哥在九泉之下能安眠,在案件没有妥善解决的情况下,把我哥火化了。本想着把我哥火化后,承包人罗召球和振兴村村委及镇领导会处理善后工作。但对方一直都不闻不问,我和我二哥多次找罗召球和村委及镇领导追问处理情况,对方像踢皮球一样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也没有部门为我哥的死去给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在此特别提出的是,我哥在住院医疗费用总共54880.26元中,村委垫出一万元,44880.26元是罗召球垫付的,另外给了1000元误工费给我们兄弟二人,剩下其它费用都是我们向别人借来支付的,包括我哥的殡葬费用都是我们支付的,而罗召球及振兴村村委支付医疗费用后,其它也就一概不过问了.把我哥的死去就认为这样一切结束了.从此也不再过问,责任人及责任方也没有受到相关的处罚.本人多次询问也无下文.我们在悲痛愤怒之余,始终想不明白,在当今法制化人权化我们伟大的国家里,难道是因为我家贫穷和我们不懂法律,我哥的死去就可以这样不了了之吗?难道这不是草菅人命吗?我家还有一个78岁老弱多病的母亲,一个患有痴呆症的大嫂,也就是死去哥哥的老婆,平时她的生活都需要别人料理,另外他们还有一个8岁的女孩.现在我母亲整天以泪洗面,而且哭诉无门,以前我哥还在的话,他是家里的主心骨,但现在她们三个人现在连生活都无人照料,基本生活都成问题.我和我二哥都因为穷而住在岳母家里.我们都是靠出卖体力谋生,生活相当辛苦,我们除在尽最大的能力之余,确实无能力去帮助她们。所以我们兄弟在别无办法的情况下,只能写这封上访信给各位领导,恳切希望有关领导妥善处理我哥的案例,给死去的哥哥合理的说法,我相信有关部门和领寻能妥善处理此事。此致
敬礼温天顺
                                                                                                                  2011年12月29日











死者温新宏的家





死者温新宏年迈的老母亲站在所谓的客厅里







死者妻子刚刚像孩子一样往裤子里拉屎

年迈的妈妈本应需要人照顾,现在反而要照顾别人






(希望大家可以顶起这篇文章,让此事可以快点解决,让老人家可以安享晚年,死者温新宏妻儿有个依靠)




伙头军 发表于 2012/3/19 22:20

像这种没有承包合同,用工合同的工伤案例相信很多。
当时有没有报案呢?
建议走法律途径吧,发包人估计也不知道怎么赔偿。
找律师吧。

快乐兔子子 发表于 2012/3/19 22:31

人间惨剧,深表同情。。。

水镜疯了 发表于 2012/3/19 22:50

同情之余,只有祝福了!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2/3/19 23:01

:@这社会也太多垃圾人物了

seewhy 发表于 2012/3/19 23:19

只能帮顶一下,唉
找法律途径吧,找媒体曝光一下

百善孝为先 发表于 2012/3/19 23:38

惨不忍睹,找民生820看看

为民讲一下 发表于 2012/3/19 23:44

找兴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王楚良主任咨询下。帮顶一下!

乐仙 发表于 2012/3/20 00:04

有必要去找律师咨询一下

九头鸟在兴宁 发表于 2012/3/20 00:27

这个真惨,没人管只有组法律途径了

飞扬 发表于 2012/3/20 00:51

帮顶起!愿好运…

把木瓜还给我 发表于 2012/3/20 01:03

深表慰问!

ZX132888 发表于 2012/3/20 06:19

大惨了顶一个

兴宁张律师 发表于 2012/3/20 07:17

我尽量帮你想想办法吧。

狮古里 发表于 2012/3/20 09:30

深表同情

胡作非为 发表于 2012/3/20 10:04

看情况只能走法律途径,死者安息,生者节哀

njr 发表于 2012/3/20 10:57

希望社会好心人。有能力帮下里。。。。

一个人走 发表于 2012/3/20 11:03

看情况只能走法律途径,死者安息,生者节哀
胡作非为 发表于 2012/3/20 10:04


    借钱都要找个好律师.

家园 发表于 2012/3/20 13:26

真惨.大家帮顶下啦!

zyx-603 发表于 2012/3/20 13:33

希望能得到妥善处理。

雨过天晴84 发表于 2012/3/20 14:52

只能帮你顶起贴子来

光顶 发表于 2012/3/20 15:16

看了心痛

遠幻飄渺客 发表于 2012/3/20 16:54

心痛啊,这样的社会

hnt 发表于 2012/3/20 17:29

同情!!!

泰宁叔叔 发表于 2012/3/20 20:30

唉,又一惨剧,希望正义永在。

58198218 发表于 2012/3/20 21:27

希望政府关注, 最好打电话给今日一线报导。

浪人情哥1 发表于 2012/3/20 21:31

不知道说什么好。

大石板 发表于 2012/3/20 21:48

兴宁有木有法律援助

zzh19900211 发表于 2012/3/20 22:55

找兴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王楚良主任咨询下。帮顶一下!
为民讲一下 发表于 2012/3/19 23:44


    呼呼 对的

32322323 发表于 2012/3/21 01:07

法律监管缺失

dafg 发表于 2012/3/21 08:22

这么黑的天,我还能说什么呢?

laicoj 发表于 2012/3/21 09:57

真的很心痛,不知道这一家子以后的生活该怎么过啊。

swimlv 发表于 2012/3/21 14:54

顶起来,关注中。

幻迪 发表于 2012/3/21 14:59

看过表同情,顶一下

丁月 发表于 2012/3/21 15:16

找兴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王楚良主任咨询下。帮顶一下!
为民讲一下 发表于 2012/3/19 23:44


    找法律援助

ccjxn 发表于 2012/3/21 16:21

像这种没有承包合同,用工合同的工伤案例相信很多。
当时有没有报案呢?
建议走法律途径吧,发包人估计也 ...
伙头军 发表于 2012/3/19 22:20


    找律师不用钱吗?

福星 发表于 2012/3/21 16:45

深表同情,顶

悲惨人生 发表于 2012/3/21 17:38

只能帮顶一下,唉
找法律途径吧,找媒体曝光一下
seewhy 发表于 2012/3/19 23:19


    谢谢大家帮忙,希望有人可以帮到老妈妈的忙

LT1988318 发表于 2012/3/21 17:47

心痛,祝好运。。。。

乔木 发表于 2012/3/21 22:08

家属处理太草率了。现在来讨公道,难。。。。。。。。。

玉罗刹 发表于 2012/3/24 00:18

据我所知,召球请温新宏做工,原意想给他活干,取得收入改善生活,但出现这样的事故都不是大家所希望看见的。事故发生后,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并积极付医药费,可惜很不幸,仍然未能挽救过来。双方善后协商,经过镇村积极介入调解,与温新宏那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确定了赔付责任,也已完成了赔付。温新宏家的情况确实十分辛苦,应该帮助,但也不能在履行了责任后还老是抓着不放。

潜巴里 发表于 2012/3/24 02:14

应该说这是悲剧,但也不能死抓住老板不放,毕竟大家都不想看到这个结局,唯有希望社会上好心人,企业大家支持一下!

悲惨人生 发表于 2012/3/25 13:04

据我所知,召球请温新宏做工,原意想给他活干,取得收入改善生活,但出现这样的事故都不是大家所希望看见的 ...
玉罗刹 发表于 2012/3/24 00:18


    如果你知道他们已经协商好,那你就公开一下协商内容

一生幸福 发表于 2012/12/23 22:08

6666666999999

老吴 发表于 2012/12/23 22:32

这样的事列首先让人觉得应该同情下遇难者,个人观点是当事人能在出事之时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救助做的还是有点良心的,至于相关赔偿问题就是当事双方应该走法律途径去解决了,个人想如果每个像这种容易出事故的工种当初当事人能先买份意外保险的话应该容易解决问题了,愿逝者安息吧

人生太累 发表于 2012/12/24 09:40

应该扶持弱者。

wsq3401849 发表于 2012/12/24 11:20

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

全力08 发表于 2012/12/24 12:00

41楼的说已经赔付了,不可能吧,如果问题解决了,这种是也不至于发到网上啊。我想受害人不至于这样对吧。前面有个律师不错,自己站出来为受害者想办法,支持一个。群里如果有律师朋友也可以尽量的帮帮这位朋友啊。

LBH629 发表于 2012/12/24 14:03

走法律途径吧

兴宁妹仔里 发表于 2012/12/24 14:33

深表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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