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zyyy123 发表于 2012/6/30 23:04

兴宁新兴雅苑保安毒打业主

兴宁新兴雅苑保安毒打业主

事因为一张停车卡引起一宗人命案。

soso888 发表于 2012/6/30 23:18

新兴雅苑老板心黑!拿住户的公用面积划分车位随便租人!只租给本小区业主情有可能!外来车辆交了钱随便停放!这样子诈的钱用的心安吗?不但没有给主户安静的环境!水泵房发电房本该建到地下室却随便乱建!严重搅乱主户的生活!此小区应该改名为‘鸡贩里剥削区’

ZX132888 发表于 2012/6/30 23:19

真的吗?严重不

桂花香 发表于 2012/7/1 02:08

出人命,那么大单?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7/1 06:24

事情描述太简单,建议楼主客观的把真实情况发上来。

灭鬼斧 发表于 2012/7/1 08:19

那么大单

兴宁A9 发表于 2012/7/1 08:26

LZ喜欢起哄哄

lxsq888 发表于 2012/7/1 08:45

实在的情况怎么样???????

呵呵哈哈哈 发表于 2012/7/1 09:02

为了兴宁人们的安居乐业,建议由派出所牵头,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遏制不良的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可以自己选择物业管理或者进行物业管理自治。

东东日上 发表于 2012/7/1 09:13

保安拼命工作表扬下。
LZ,说的不可信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7/1 09:55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我在业主论坛说了新兴雅苑外来车辆开进来随便长时间停放管理混乱的问题。过了没多久新兴的老板就让下面开始整改了。比如登记轿车的车牌号码和办理门卡。其实停车收费也是一种很有效的管理手段。

老吴 发表于 2012/7/1 10:00

没有内容难辩真伪,凡事皆要有证据,不能胡乱编故事

芳草间 发表于 2012/7/1 10:03

有实力的人不说话人已经死了,没实力的说嘴皮,但是自己先死了

dwy 发表于 2012/7/1 10:07

兴宁人们的安居乐业,建议由派出所牵头,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遏制不良的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可以自己选择物业管理或者进行物业管理自治。

眯睛灵 发表于 2012/7/1 15:00

估计造谣

鸣则已 发表于 2012/7/1 15:39

现在三打二建期间?

szxnpeng 发表于 2012/7/1 15:48

是相打不见

方便冇也? 发表于 2012/7/2 08:53

噢噢噢噢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浪人情哥1 发表于 2012/7/2 09:52

真是无法无天了,如果事情真实,应该强烈要求更换物业管理者。

sunman 发表于 2012/7/2 13:06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我在业主论坛说了新兴雅苑外来车辆开进来随便长时间停放管理混乱的问题。过了没多久新 ...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7/1 09:55


   海哥,停车收费天经地义。问题是涉及到业主的停车费收取标准是否有待斟酌!换句话:就是要公示,搞到业主心服口服。。。:handshake

山青水秀 发表于 2012/7/2 13:48

出人命了?:funk:

方便冇也? 发表于 2012/7/2 15:18

收费应该,但收的费要利用到物业管理方面去,无论收还是支出都要公开。毕竟里面的空位是全体业主的,不是物业公司的啊

mzzangyuan 发表于 2012/7/2 16:30

兴宁新兴雅苑保安毒打业主是真实无误的,我是亲眼所见,新耳所闻,是新兴雅苑保安还说“如果我不打你们业主,以后我要收的费就很难收了”你们新兴雅苑的业主苦的日子才开始啊。

玛莎拉帝 发表于 2012/7/2 18:45

如果真如楼上所说,那就太可怕了。本来想买新兴雅
苑的,看来不能买,太可怕了,如今顾客不再是上帝了,给完钱就变孙子了。

lchj 发表于 2012/7/2 18:51

性质很恶劣!
很明显的欺负善良老百姓的行为!

沉默多年 发表于 2012/7/2 22:35

有没有人发表一个详细具体的经过呢?我听到的谣言很多啊

橄榄树 发表于 2012/7/2 22:43

把事情的经过说说.别造谣.小心坐牢.

兵临城下 发表于 2012/7/2 23:04

一看楼主就不是什么好人,随便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mzzangyuan 发表于 2012/7/3 11:30

楼主:你不知道你不说,没有人把你当作哑巴的!我是我是亲眼见,新耳闻的,楼主你可能是新兴雅苑保安的什么人吧

mzzangyuan 发表于 2012/7/3 11:43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新兴雅苑的业主可能是广州人(因开的是广州牌的小车),他从外地回来,到新兴雅苑门口时,他要拿卡时,由于机坏了,所以没有拿到卡,他就叫保安拿卡,这时栏杆坏了,保安认为是他损坏的,(这声明栏杆早就损坏的,保安他们也知道的,是因为损坏栏杆的人没有被保安他们抓到),就不让业主进去,业主就和他们理论,他们就马上叫来一帮打手来打业主,还说:如果我不实行这样,以后就再也收不到物业费和其它管理费用了。

缺钙 发表于 2012/7/3 19:15

真是这样的话,简直是一帮烂鬼!住在此小区没安全感!随时都会被他们威胁!

缺钙 发表于 2012/7/3 19:25

要没这事的话,我个人觉得他们大部份保安还不错!尽职尽责

明星不是排挡 发表于 2012/7/3 22:59

打人总是不好,还是要多多沟通,不要那么情绪化。

有一说一 发表于 2012/7/4 12:03

听说是哦,打死的业主是外地人,讲普通话的。

东东日上 发表于 2012/7/4 12:28

这么大单竟然死人。

狗古头. 发表于 2012/7/4 12:39

幸好没去那里买房哦.乌社会的人不是好惹的

停留 发表于 2012/7/4 12:48

什么情况?

道济 发表于 2012/7/4 12:49

我知道是临时工干的。。。。。。。。。。。。。。。。。

有一说一 发表于 2012/7/4 15:44

听说是6栋的业主,当时开着棕色的广州牌的东风日产,出事后第二天车还放在大门口,车的所有玻璃都被打碎。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7/4 19:42

此事会得到妥善解决的。

阿木子 发表于 2012/7/4 21:12

此事会得到妥善解决的。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7/4 19:42


    大海,你应该更清楚事情的起因经过吧!

乔木 发表于 2012/7/4 22:10

兴宁政府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根本就不管,任其违法乱纪。。。。。。。。。。

宇宙大爆炸 发表于 2012/7/4 23:34

兴宁哪家物业比较好>

唉,现在买房也纠结啊.

六月一日 发表于 2012/7/5 07:22

这年头什么事都有,唉

8A宁兴 发表于 2012/7/5 09:50

哇    哇    哇   哇

浪人情哥1 发表于 2012/7/5 11:06

这就是兴宁特色之一呀!

转角就离婚 发表于 2012/7/7 20:23

还打死人呢!真的假的?相信会处理的!

幺幺力 发表于 2012/7/7 21:12

还打死人呢!真的假的?相信会处理的!
转角就离婚 发表于 2012/7/7 20:23


    哥们不就是警察么,,你应该有耳闻吧。

qy123 发表于 2012/7/14 12:18

此事会得到妥善解决的。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7/4 19:42


    估计又不了了之的。。。。

兴宁土匪 发表于 2012/7/14 23:25

哀悼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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