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4875582 发表于 2012/7/7 12:41

(转)“平民英雄”邓锦杰被认定见义勇为

7月3日,娄底小伙邓锦杰在孙水河边散步,听到河边有呼救声,跳掉上衣纵身跳入水中,3名溺水者脱险后,邓锦杰因体力不支没能上岸。昨日上午9点,邓锦杰的追悼会在娄底市殡仪馆举行,数百名市民自发前往吊唁。
  追悼会上娄星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吴小阶宣读娄星区委、区政府《关于表彰邓锦杰见义勇为的决定》。娄星区政法委书记刘杰称,“虽未找到被救者,相关佐证证明了他的行为。”刘杰拿出了娄星区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证书。刘杰表示,将按照相关政策对邓锦杰家庭给予相关奖励;公安机关正在调取沿途监控,寻找被救者。
  共青团娄星区委书记罗建湘向娄星区广大团员青年发出了“向见义勇为好青年邓锦杰学习”的倡议。
  在追悼会现场,娄底市民唐女士称,她与邓锦杰并不相识,听说了邓锦杰救人的行为后,就与单位几名同事赶到殡仪馆,“他的行为值得尊敬,就当送英雄一程。”
  涟源爱犬俱乐部、娄底宠物群网友也纷纷赶来吊唁。考虑到其家庭贫困,邓锦杰生前老板愿提供两条藏獒,拍卖爱心款项全部捐给其家庭。
  中午时分,邓锦杰遗体被火化。

      (摘录)7月3日下午5点45分左右,湖南娄底年仅27岁的邓锦杰为了营救溺水的一家三口,奋不顾身跳入河中。不幸的是,由于河水湍急,邓锦杰反而被河水吞噬。出乎意外,被大伙齐心协力救上岸的一家三口,连一声谢谢都没有,就悄悄地离开了出事地点,并称“关我屁事”。网友纷纷赞美邓锦杰为“平民英雄”。
  7月4日下午,当地有关部门认定邓锦杰、蒋成爱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要求区综治办立即报区人民政府予以公示后确认。目前,公安部门还在全力查找被救人员。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2/7/7 20:35

这世上还是好人多!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2/7/7 20:38

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强烈鄙视被救一家的行为!

乔木 发表于 2012/7/7 21:25

好人好报。负心会遇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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