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翔浅底 发表于 2012/8/2 20:27

兴田街道办,保护伞太明显了。

三打两建,大家支持。且不说拆招牌、拆铁皮瓦得不得民心,执法不公肯定惹民愤。
   保健院以上,新陂以下,全部都拆了,平民百姓家几寸的招牌、铁皮瓦都步步相逼,格杀勿论。凭什么黄竹坜收容所旁边,天那么大招牌不用拆,凭什么天那么大的铁棚不用拆。
   这片地方归兴田街道办管理,这不是保护伞,是什么?

围龙人家 发表于 2012/8/2 22:09

楼主别着急,慢慢来,很快就拆到你那边了;P

神山小子 发表于 2012/8/3 10:42

楼主你是跟他有过节吧?

renwofa 发表于 2012/8/3 11:47

人家有钱,给钱就可以不拆了

良知 发表于 2012/8/6 01:39

还没拆到那里吧,楼主你急什么?

allen0753 发表于 2012/8/6 09:08

黄竹坜收容所?是看守所      属新陂的。不属兴城管!:lol

思思 发表于 2012/8/6 17:14

要讲究进度的,现在到处都在拆,应该很快的啦!

zhang12345 发表于 2012/8/8 14:40

三打两建,大家支持。且不说拆招牌、拆铁皮瓦得不得民心,执法不公肯定惹民愤。
   保健院以上,新陂以下 ...
鱼翔浅底 发表于 2012/8/2 20:27
你是说“XX回收公司”吧??你不是兴宁人吧?是从火星来的吧?那快回去吧,地球上的天朝是很危险的。。。

龙潭虎穴 发表于 2012/8/15 12:10

三打两建,大家支持。且不说拆招牌、拆铁皮瓦得不得民心,执法不公肯定惹民愤。
   保健院以上,新陂以下 ...
鱼翔浅底 发表于 2012/8/2 20:27


    那个招牌不是有批号的么?这个不在拆的范围吧?
    你和那家人有私仇吧?

星星星星星_ 发表于 2012/8/15 15:05

哈哈:好朋友:
您于2012年8月1日提出的意见很好呀!我也与你有同样的感受,我的广告牌和铁皮棚其实是政府部门早在几年前批准的,是合法的(可查验证件的啊)。我也是搞不懂兴田街道办三番五次要我拆除,真是太为难我了。不过顺你的一点意,我开始拆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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