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光网 发表于 2012/8/21 12:09

大快人心,大坝里的“百乐之”被抓了

大家听说了吗?19日中午兴宁大坝里的大佬“百乐之”在兴城酒店与十多个同伙被警察一窝端了,听说黄赌毒俱全,看见警察出出入入围了一大圏。兴宁警方真给力。:victory: 三打加油啊!

allen0753 发表于 2012/8/21 13:17

不知道情况。

maitong 发表于 2012/8/21 13:35

过气人物了。老搅屎棍,跟不上时代,淘汰。

赤脚酷哥 发表于 2012/8/21 14:17

不要相人哦,真家系么

兴宁包打听 发表于 2012/8/21 14:23

兴城都抓几次了。他都跑了。19号正抓到。他不仅仅是黑老大,还是毒枭。兴宁大部分的麻姑和冰毒都从他手中过。

丑男 发表于 2012/8/21 15:12

那就好,兴宁真的要治安了

大波 发表于 2012/8/21 15:30

{:5_307:}

吾温柔 发表于 2012/8/21 17:36

真家系么
原文来自:兴宁A8 http://xna8.com/thread-176590-1-1.html

宁新苗条肥仔 发表于 2012/8/21 17:46

他的真实姓名是什么

maitong 发表于 2012/8/21 17:54

我们拿他开玩笑叫他一般后面那个“之”字叫得特别响。他也算享福了,死得过了。

笑看疯语 发表于 2012/8/21 19:08

“百乐”你了解吗?得罪你了吗?不要见风就是雨,搞的人心惶惶的就是楼主你们,落井下石的招数就是高!:dizzy: 乘机人身攻击,佩服佩服!!

czm 发表于 2012/8/21 19:44

保护伞啊 保护伞

czm 发表于 2012/8/21 20:29

“百乐”你了解吗?得罪你了吗?不要见风就是雨,搞的人心惶惶的就是楼主你们,落井下石的招数就是高!:diz ...
笑看疯语 发表于 2012/8/21 19:08
谁敢得罪“百乐之”啊?那不是找死么?当然了,除非上面想让他死

ZX132888 发表于 2012/8/21 21:26

以前抓了罚点钱又出来了

Zzzxxxnnn 发表于 2012/8/21 22:37

是真的吗,兴宁好唉

无尘 发表于 2012/8/21 23:54

警匪一家,做做样子的

新的开始 发表于 2012/8/22 00:12

hh,hh.:)

兴宁包打听 发表于 2012/8/22 00:26

他的真实姓名是什么
宁新苗条肥仔 发表于 2012/8/21 17:46

打听到:福兴人 陈浩平 43岁

czm 发表于 2012/8/22 00:45

呵呵,华古退了,果然不一样

那一抹情 发表于 2012/8/22 03:21

楼主欠他钱了还是??????
我不觉得有什么好高兴的 ....
更谈不上快不快人心 ...
人家怎么样也碍不着我们 ...我们也没必要做落井下石的"小人" ..呵呵!

laihanfei 发表于 2012/8/22 11:16

邻居家失火了,关我家什么事啊。邻居把火扑灭了,这有什么好高兴的。

小城小市民 发表于 2012/8/22 12:58

既然如此多事的人,怎么现在才抓起来?

maitong 发表于 2012/8/22 13:09

有些人确实脑子不好,百乐之与普通百姓基本没什么冲突,他抓不抓也不关一般人事。

土滑里 发表于 2012/8/22 13:35

关键是maitong大姐的大姨妈来了,这才是国家大事!

laihanfei 发表于 2012/8/22 13:45

百乐之养活了不少人,他们都上网了

做麦葛 发表于 2012/8/22 14:51

:'(他给抓了,楼主那么开心干吗,小心他出来知道你笑他。

zyx-603 发表于 2012/8/22 14:52

再接再厉。

大道至简 发表于 2012/8/22 15:09

打听到:福兴人 陈浩平 43岁
兴宁包打听 发表于 2012/8/22 00:26


    看你挺得意!!!:@

大道至简 发表于 2012/8/22 15:12

打听到:福兴人 陈浩平 43岁
兴宁包打听 发表于 2012/8/22 00:26


   看你挺得意 哦!!!:@

宁新苗条肥仔 发表于 2012/8/22 15:26

打听到:福兴人 陈浩平 43岁
兴宁包打听 发表于 2012/8/22 00:26


    多谢你告知,不熟悉此人的英雄事迹,但是相信一句话。
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可能有一定的道理的吧

961110 发表于 2012/8/23 11:16

百乐之是大坝里的吗!!!!!是城南的lz

陌瞳 发表于 2012/8/23 14:31

三年未有归家了,这样的事也没收到点风声。这些其实都没有什么。每个人总有自己的人生态度,生活方式。豪宅还是号子都一样可以安睡。

在途中 发表于 2012/8/23 19:23

{:5_282:}

与世无争 发表于 2012/8/23 21:03

大快人心

乔木 发表于 2012/8/23 22:11

继续打,不要小打过后就是一阵风,大的打不掉。

迟猪佬 发表于 2012/8/24 12:39

楼主看来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下一个就轮到你了

zhangw 发表于 2012/8/24 17:24

看来此事是真的

故乡的云 发表于 2012/8/24 18:53

SU-27飞过

李多多 发表于 2012/8/24 20:23

要制度,只有制度才是长久的

一览齐昌 发表于 2012/8/24 20:44

“三打两建”念念不忘“阶级斗争” 横扫一切牛鬼蛇行哈哈哈

ccjxn 发表于 2012/8/25 10:56

没有什么好高兴的,大快人心更是谈不上!毕竟人家也为兴宁的经济作出贡献

牛煲八 发表于 2012/8/25 20:49

我刚才去买了一包烟,所以我也为兴宁的经济作出贡献.

我不单纯 发表于 2012/8/25 21:58

制度反腐,制度反黑。:lol

和平鸽 发表于 2012/8/25 22:56

出门在外的,不认识此人....

zhangw 发表于 2012/8/26 01:15

不管怎么说,“索K”的人太多总不是什么好事,也许有些人认为这也算是为兴宁的经济作出贡献,哈哈

六屎棍 发表于 2012/8/26 07:38

百乐还算的大坝里的吗?怎么大坝里的人不叼他呢?:lol

唯美的痕迹 发表于 2012/8/26 11:17

希望还我们大兴宁一个更好的环境 哈哈

白天黑夜 发表于 2012/8/26 19:39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懂得。

么儿520 发表于 2012/8/26 21:05

不知道你们有什么可高兴的,大家各过各的日子,谁也不影响谁,再说别人还养活了很多人,给了很多游手好闲那些不良少年的生存之道。只不过每个人的找钱方式不同而已。

爱的奉献 发表于 2012/8/29 23:29

哈哈,伯乐之真的抓了,毒品不知害了多少人,警察真是好样的!为伯乐之说话的可能就是他的妈仔,抓起来!如果不是也叫他尝被打断腿的味道或堂堂毒品,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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