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闲的很 发表于 2012/9/14 14:18

现在的学校为了推卸一些要承担的责任,竟然想出这样的办法!请大家议议!

这就是所谓的兴宁市中小学安全协议,为了能把学生在校所发生的一切意外责任能推卸掉,兴宁各中小学竟然要学生家长签这样一份协议,难道学生在校老师不用管的吗?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九年义务教育吗?作为为人师表的你们拿的是国家财政的工资,但这也是每一个纳税人的钱哦!

xingningw 发表于 2012/9/14 16:01

有功抢
有责推
一贯作风

zrq9999 发表于 2012/9/14 17:39

有功抢
有责推
一贯作风
:(:(:dizzy:

xlz 发表于 2012/9/16 07:43

兴宁的教师是怎样的大家心中都有数

李燚 发表于 2012/9/16 07:51

受伤的应该都是一线菜鸟老师,校长才是009

Manjusaka 发表于 2012/9/16 16:00

看协议已明确了学校、班主任、家长和学生四方面的责任,尼玛都是法盲吗

乔木 发表于 2012/9/16 21:49

典型的欺行霸市,为什么“三打两建”不给予处罚。法律有规定,就按规定办,凭什么拟好条款要家长签名?而且还是壹份。

新的开始 发表于 2012/9/16 22:35

真的是这样啊,那里有什么理由叫家长这样签名的?兴宁老乡,说一说,对不对!!!

新的开始 发表于 2012/9/16 22:36

:L:L:L:@:@:@

allen0753 发表于 2012/9/17 14:19

{:5_266:}什么世界呀

老将军 发表于 2012/9/17 19:34

各单位签订的“反腐保俭责任书”不是一个意思吗?

老将军 发表于 2012/9/17 19:35

应是反腐保廉

老将军 发表于 2012/9/17 19:35

应是反腐保廉

谈谈论 发表于 2012/9/18 12:56

这样的老师干脆全部停职

狼在江湖 发表于 2012/10/10 16:05

是六小的,我也收到了。。。:L

zyx-603 发表于 2012/10/10 17:00

降低风险。

yangbailao 发表于 2012/10/13 15:42

请广大家长注意了啊:不要动不动就说老师怎么怎么样,你应该说哪个老师头(行政他们)才对啊!以后别口误了。

1356257271 发表于 2012/10/13 16:32

农村学校也有,写的内容完全推卸学生在校发生的事情一律与学校无关,怎么就没人管管呢?

xnyhqc 发表于 2012/10/14 20:49

是谁有功抢
有责推
一贯作风
想一想

量大福大 发表于 2012/10/27 12:00

还是要走法律程序的

彭雨杰他爸 发表于 2012/10/27 23:59

有种告到局长那去!

大肚量 发表于 2012/10/28 22:36

也许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老花眼a 发表于 2013/1/23 20:14

看协议已明确了学校、班主任、家长和学生四方面的责任,尼玛都是法盲吗
Manjusaka 发表于 2012/9/1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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