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思 发表于 2012/9/23 14:55

兴宁市政府必须妥善处理城南国道段业主的迁拆风波

兴宁市政府正在动员城南国道段业主迁拆,这牵涉到大批业主合法利益,群众反应强烈。
   如果处理不好,在这交通枢纽的闹市如有什么风波,将严重影响兴宁形象。
   业主们是这样讲的----
   1、我们以前在这里置业,是以前的兴宁市政府统一规划的合法建筑;现在的兴宁新领导撕废以前政府的规划,是属于违约,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不能随意说变就变。
   2,现在的从明珠加油站往西的城南国道段,已经是闹市,正是业主好不容易收益时候。而兴宁新领导却把黄金地段让给外地老板(有内幕消息透露其实是兴宁老板),却把本地业主安排到偏僻地段赔偿,而且不知猴年马月才有收益。
   居于充足理由,广大业主决定联合起来抗争到底!
   为了维护兴宁业主利益,为了稳定和谐,我们认为,兴宁市领导必须慎重考虑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一切以法理为依据,妥善解决业主们的需求,才是上上之策啊!

冷眼看世事 发表于 2012/9/23 17:58

没用的,一律强制拆迁!强制措施会一波一接一波!

xnsfgh 发表于 2012/9/23 18:01

看来兴宁的拆迁风暴要来了。

路障僵尸 发表于 2012/9/23 19:34

城管和强拆队已做好准备,就等主子一声令下

Q博士 发表于 2012/9/23 22:32

现在我的老家也要拆,现在我们走路去乐万家才五分钟,安置房走路要四十分钟,而且不同地段还价格一样,对外就是抗议抗议再抗议,表示强烈的愤慨,对内就是打了鸡血似的。

兵临城下 发表于 2012/9/23 22:56

什么叫必须?

伙头军 发表于 2012/9/24 00:26

深表同情{:2_38:}

天朝奥特曼 发表于 2012/9/24 02:03

要发展容不得你们,去抗议没什么好下场.

陇西堂a8 发表于 2012/9/24 02:50

支持你们。保卫家园。。。。。。

万通 发表于 2012/9/24 08:45

政府要拆迁就一定会拆迁,历史的车轮是滾滾向前开的,任何人都无法阻挡。醒目的人就要跟政府好好协商解决,跟政府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说白了就是鸡蛋碰不过石头!

allen0753 发表于 2012/9/24 08:58

:lol强拆

52528 发表于 2012/9/24 08:59

ZF与市民之间关于利益的博弈。

mz789 发表于 2012/9/24 09:55

权力大于一切,领导有收入谁也拦不了:victory:

说一声 发表于 2012/9/24 12:52

闹市和黄金地段都是政府对城市的改造和规划才会逐步形成,兴宁要发展就要有城市规划,有规划也就会有征收和拆迁。为了城市的发展和美好的明天,拆迁户应该顾全大局,配合政府协商解决好拆迁赔偿问题,不应该以不合理的要求去阻挡拆迁。

wpd18s 发表于 2012/9/24 13:06

14楼的说得好听,你家的房子给人拆拆试试。假如是你的房子说要拆而且补偿不合理,叫你搬到偏远地方去,店面变车库,你愿意吗?站着说话不腰疼。。100块的东西叫你50块卖了,你愿意?好笑!

lxsq888 发表于 2012/9/24 13:25

100块的东西叫你50块卖了,你愿意?好笑!

把木瓜还给我 发表于 2012/9/24 13:32

100块的东西叫你50块卖了,你愿意?好笑!

笑多了会挂科 发表于 2012/9/24 13:39

站着说话不腰疼。。100块的东西叫你50块卖了,你愿意?好笑!

笑多了会挂科 发表于 2012/9/24 13:39

站着说话不腰疼。。100块的东西叫你50块卖了,你愿意?好笑!

ppp1354917 发表于 2012/9/24 15:11

错了,本来就是卖100的东西,规划后能变成200了,现还只陪#。所以呢就要抗争,说不定能陪300

白天黑夜 发表于 2012/9/24 15:27

政府的公信力不只是体现在执行新政策上,还要体现在如何维护执行上届政府的政策上,不然,每一届政府都可以不理上届政府的政策,那这个国家、社会成什么了!在大力提倡公民信用的今天,政府的信用又在哪里!

十分爽 发表于 2012/9/24 19:57

14楼的说得好听,你家的房子给人拆拆试试。假如是你的房子说要拆而且补偿不合理,叫你搬到偏远地方去,店面 ...
wpd18s 发表于 2012/9/24 13:06


    假如政府现在没有城市规律,你家的房子不拆迁现在难道就会有很高的价值吗?要知道有国才有家,没有城市规划就没有城市的发展。

十分爽 发表于 2012/9/24 20:10

我作为城南国道业主之一,会积极配合政府征收和拆迁。因为房屋租金不高,老是低价格出租很不划算,所以我早就希望政府能早点征收和拆迁,今天总算盼到了。

客服诚聘 发表于 2012/9/24 21:39

根据城南居民说,城南征地,空地才200块钱一平方,200一平方,艹艹 现在还200块钱一平方空地,还是世界500强前来合作,开发~~~~~~~~~~~艹你他妈的这是在卖国,市领导不要只为了你自己的政业,做出卖国的行为。

客服诚聘 发表于 2012/9/24 21:40

:@:@:@河蟹老子

Q博士 发表于 2012/9/24 22:51

我作为城南国道业主之一,会积极配合政府征收和拆迁。因为房屋租金不高,老是低价格出租很不划算,所以我早 ...
十分爽 发表于 2012/9/24 20:10
空地200一方,你要带头签字,到时不要泼妇套边哦

把木瓜还给我 发表于 2012/9/24 22:53

煤气罐伺候!!

事实面前 发表于 2012/9/24 23:03

大力支持快点把购物中心做好,让那些乱起哄店租的房东,店面离谱的租价见鬼去吧。真以为做生意的这么好做。

事实面前 发表于 2012/9/24 23:12

《购物中心》一做好跗面影响,全城店租将从此改变,城里将会有很多空店租,店租会下降从此不在紧张。
对做生意的和消费者是很好的事情,因为店租成本一高,给你的东西和服务价格自然会高《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

香韵 发表于 2012/9/24 23:12

拆迁户的安置房被规划到哪里?

Q博士 发表于 2012/9/24 23:24

《购物中心》一做好跗面影响,全城店租将从此改变,城里将会有很多空店租,店租会下降从此不在紧张。
对做 ...
事实面前 发表于 2012/9/24 23:12


    听讲话在文星村的彭屋,日,现在我老屋是烟草大厦那里的段心伍屋,让我们去几公里外的彭屋,现在买东西都很方便,行路就可以去乐万家,去到拆迁房,走路去,菜都没有买,油费又贵现在骑摩托车的话,如果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有可能会发生辽宁那种事件,政府敢硬来的,当然发生了,那些当官的前途也就没有了。

海盗 发表于 2012/9/24 23:50

如有什么什么不满,那就应该表示“强烈谴责,希望双方回到谈判桌上来”

陇西堂a8 发表于 2012/9/25 02:09

:@23楼的..zf是你爸啊.说的好听。要不你就zf内鬼.

方便冇也? 发表于 2012/9/25 08:20

:lol:lol:lol

万通 发表于 2012/9/25 08:30

政府征收每平方200元,要知道还有倒供地划回给农户。

HENGHU 发表于 2012/9/25 08:40

赔偿达不到要求的就跟那些狗日的干到底,干死TM狗日的一个就抵了,干死两个赚了。不把事态弄大人民群众是得不到好处的。

方便冇也? 发表于 2012/9/25 09:18

200一平方的话,一亩就是十几万。

wpd18s 发表于 2012/9/25 12:55

23楼的好笑,难道我们现在国道旁边的房子就不是城市规划出来的吗?这样的房子难道会没有规律?笑话,我们的房子可不是在国道正中央,我们的房子不是旧的。拜托,你以为政府拆迁会给很好的店面给你吗?你好傻好天真!产权置换以后的店面出租能比你现在的租金高,等到你毛白牙齿脱!再说你跟我谈什么城市规划,什么先有国再有家这些废话。要是真的是国防建设公共建设要征收,我二话不说。。你说得好像很高尚一样。其实说白了购物中心其实是买一送一,欧尚来投资,兴宁政府送你房地产开发。。

wpd18s 发表于 2012/9/25 12:56

拆迁户的安置房被规划到哪里?
香韵 发表于 2012/9/24 23:12


    城南车头上。其实就是海兴花园那里走进去

wpd18s 发表于 2012/9/25 12:57

赔偿达不到要求的就跟那些狗日的干到底,干死TM狗日的一个就抵了,干死两个赚了。不把事态弄大人民群众是得 ...
HENGHU 发表于 2012/9/25 08:40


    拆迁的时候我们老百姓要文明,要和谐!哈哈。。。反正自己的房子,慢慢磨!

路障僵尸 发表于 2012/9/25 13:21

支持农民起义

ywl520 发表于 2012/9/25 13:26

31楼的,文星这到你段心也就一公里左右吧?嫌三嫌四的,文星不欢迎你

路障僵尸 发表于 2012/9/25 13:27

支持农民起义

Q博士 发表于 2012/9/25 15:16

31楼的,文星这到你段心也就一公里左右吧?嫌三嫌四的,文星不欢迎你
ywl520 发表于 2012/9/25 13:26 [/quo
所货一个你,段心就是属于文星的,再说每个人的观点不一样,同样在文化广场,价钱都不一样,你如果道德高尚,可以首先支持拆迁,为兴宁的城市化作出贡献,你如果想捞笔钱,大家也不会说你,你有本事搞到钱的话。

ppp1354917 发表于 2012/9/25 15:45

200一方那不是一亩13W?再加上倒供地?现在兴宁征水田有这么高吗?
不要骂我,也不要说现在的地皮是3000还是5000。我问的只是水田。

ywl520 发表于 2012/9/25 16:22

31楼的,文星这到你段心也就一公里左右吧?嫌三嫌四的,文星不欢迎你
ywl520 发表于 2012/9/25 13:2 ...
Q博士 发表于 2012/9/25 15:16


    不知是你所还是我所,你斗的过政府吗?有块地划给你就不错了,彭屋那边征地划倒金地都不知道有没得划

ywl520 发表于 2012/9/25 16:28

彭屋那边的水田5万3一亩,还不是让政府给征了,倒金地没着落!

路人甲123 发表于 2012/9/25 17:39

看了跟帖,心情很不好,首先我表示我没有任何关系在这次拆迁中,但看了貌似很“伟大”,其实很2B的发表,怒从心生。幸灾乐祸的2B们,有一天也会强拆到你们头上的。我们“伟大”的党赶走国民党后,960万平方公里就是他们的了,我们连个屁民都不算。建议该地段手续齐备的业主要团结,你们是卖方,没听过买东西的人定价的,实在撑不住去上访,祝你们好运。

路人甲123 发表于 2012/9/25 17:44

还有一个建议,业主联合起来,请律师团帮你们。难道换了一个书记就换了一片天???

路人甲123 发表于 2012/9/25 17:48

那些“高尚”的屁民们,这不是我们内部的矛盾,我们的舆论帮了这些业主们其实也就帮了以后的自己,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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