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无语 发表于 2012/10/11 18:04

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家教现象屡禁不止


据了解,
教育部最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教师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组织所在学校的学生接受有偿家教,不得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这一现象屡禁不止,根源在于教师在利益冲突和特权思想的背景下,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进行明转暗家教活动,所以教育部门光发一个文件未必能起到作用。如果文件执行乏力,则是一纸空文;作为政府部门要找到问题的真正根源,并形成详细可行的执行措施,才能保证政令畅通。
对教师的人格来说,那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有偿家教的行为,应该予以禁止。但是教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提供教学服务,也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收取合理报酬也并不违法,但不能够不讲教师人格魅力,要求学生到家里补课,据家长反映:目前兴民中学、二中就有老师违规强制要求学生必须到其家中进行补课,让学生及家长很是为难,更有胜者,有些学校老师对不参加其家教的学生采取不择手段的方法(调座位、给脸色、站讲台等等)刁难学生,给社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笔者作为教育工作者,听到街头巷尾正在热论此事,严重影响教师队伍的形象。

Manjusaka 发表于 2012/10/11 18:15

老师变相强制学生到自己家里补课确实应该谴责

师之本性 发表于 2012/10/11 18:26

我们同行中,为图银也有这种情况,校长应该管。

红海 发表于 2012/10/11 18:42

是政令不通造成潜规则

xnhfjl 发表于 2012/10/11 19:20

是待遇低,如果生活不艰辛,很多人就不忙活了

琵琶 发表于 2012/10/11 19:51

这样的老师是畜生。

pp1354917 发表于 2012/10/11 21:50

兴民二中的又一生财之道啊。收入不错又没风险唉,我怎想不到这办法啊。。。。。。。。。。。

pp1354917 发表于 2012/10/11 21:51

看来家教最好不要本班或本校的好。。。。

A8看贴 发表于 2012/10/11 22:39

造谣的吧,无图无实名无说服力。

A8看贴 发表于 2012/10/11 22:41

不得组织所在学校的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不得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组织别的学校的,跟别的学校的老师交流学生。      晚上和周六日就可以了。

wocaowori 发表于 2012/10/11 23:12

不能家教的话很多老师可能米都毛煮,节副底都毛着,这不是把人逼上绝路吗?当然,变相强制学生来自己家中补课的做法确实应该谴责

allen0753 发表于 2012/10/12 09:12

{:5_297:}

合格后 发表于 2012/10/12 10:30

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这一现象屡禁不止,根源在于教师在利益冲突和特权思想的背景下,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进行明转暗家教活动,
   其实很多时候,家长不了解孩子在学校有什么样的经历。孩子可能是被羞辱的,这些羞辱对他人格的健康成长会有致命的影响。因此,我们强调要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人格从法学的意义上象征权利,每一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价值、尊严和权利,有的老师动不动就把学生撵出去,其实他是在剥夺孩子们学习的权利。 学生遭遇不公正对待的时候,有律师免费为他们辩护。我们国家的孩子在学校里权利被侵犯和剥夺的时候,谁来帮助他们?

合格后 发表于 2012/10/12 10:55

中小學在職教師亂辦班、亂補課的現象,是多年來社會反響強烈的問題。近年來社會輿論多次指出其中的危害,很多教育行政部門也多次採取措施,明令禁止這種行為。可是直到如今,這種現象非但未見改觀,反而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幾年前,筆者也曾為孩子請過家教,那時一般的收費標准是高一點的為每小時100—120元,低一些的為每小時80—100元不等。據一些家長反映,家教費用高的有的早已經超過標准。而上補習班的費用標准,和幾年前相比,有的早已經翻了幾番。

   對待這種想象,社會上也有些人覺得這沒什麼,認為“現在是市場經濟,有需求,才會有市場,教師用自己勞動,掙點外快也沒什麼”。然而,更多的人持反對意見,認為這種現象既違師德,又會增加學生、家長負擔,也違反提倡素質教育的精神,對教育的均衡發展也是極為不利的。有的學生家長更直言不諱:“教師應恪守本職工作范圍,‘別課堂上講一半,留著課外補課時再講另一半。這樣,說大了是缺乏師德,說小了是不稱職’。”有的家長說:“作為人民教師,教會學生應知應會的知識,是職責,是本分。我們小時候,老師為學生也經常補課,有時補課甚至到晚上八九點鐘,老師不但不收錢,有時還給孩子打晚飯。那時的老師就是讓人佩服,真正的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現在的教育最需要師德回歸,良知的重現!這是教育管理者最應抓的。”要知道,教育部、全國教育工會《關於重新頒發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通知》[教基(1997)13號]早已明確提出教師不得從事有償辦班補課活動。幾年來,各級教育部門也先后出台了很多規定、規章,很明確指出這種現象是違規的。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雖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之一就是教師受利益驅動,把知識當成商品出賣,把職責淡化,把教師這一特殊崗位當成謀利的工具。當這一話題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時,有關部門就會嚴令查處,但是,當風頭一過,可能治理的熱情、工作的力度就會減弱。為了使整治活動長期堅持,社會輿論應該持續關注,用輿論的力量來約束教師的行為。教育管理部門更應該拿出切實可行措施,把治理這一現象當做教育改革的重要內容,認真抓好,而且要常抓不懈,直到問題解決為止。政府管理部門對這種現象更不能漠然視之,因為,教育本身的問題同時也聯系民生,聯系社會道德,關系千家萬戶的利益,管好教育從體制機制方面找原因,各級政府更是責無旁貸

swimlv 发表于 2012/10/12 11:18

兴宁教师工资待遇低,估计教师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一个月都能拿个三四千以上,谁还那么拼了命去兼职?

我也无语 发表于 2012/10/12 17:50

给学生补习没有错,变相要求学生补习就有问题了。单元考,月考是老师自己出题,他开补习班,学生平常个个成绩都好,大考出问题就跟家长说学生失常,可悲啊!

我也无语 发表于 2012/10/12 18:11

造谣的吧,无图无实名无说服力。
A8看贴 发表于 2012/10/11 22:39


    二中初二(1*)班数学老师开学就叫我女儿去补课了

先到的帮 发表于 2012/10/12 19:34

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收取高额学费,败坏了师德。降低了人民教师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人民灵魂工程师”的称誉。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不紧学生、家长有反感全社会都同声谴责。然而,有些尝到甜头的在职教师对乱办班乐此不疲,甚至铤而走险,根本不把上级主管部门的禁令当回事、更不管自己“信誉旦旦”的承诺,继续以各种理由、各种方式办班!这等于向主管部门发出挑战: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新学期(2012年秋)开学后,由于市教育局的重视,一度铺天盖地的乱办班来了个急刹车。然而,也就消停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有些教师就像来了大烟瘾似的重新办班。迫于他们的权势,学生们不得不“积极”参加。一些囊中羞涩的家长为了孩子能学到课堂上该讲而故意不讲知识点;为了孩子免于穿小鞋。也不得不想方设法筹措高额学费,让孩子参加补习班。于是一度偃旗息鼓的乱办班又死灰复燃。当然也有个别教师一边承诺保证不参与乱办班、补课;一边毫不停息地乱办班、乱补课。干着表里不一的事情。

该出手时就出手,对于教师乱办班问题。教育主管部门改动真格的了!若拿出几个“典型”处罚一下,并在新闻媒体曝光。相信:重拳出击下,乱办班、乱补课这个老大难问题定会迎刃而解的!

yangbailao 发表于 2012/10/13 15:35

老师这样职业真TMD乔古,领着仅仅能吃饱饭的工资,做着“狗”一样的活,为了生计捞点外快,还给人惦记着。当然本人坚决反对强制家教。现在老师生存状况很悲观:学校的狗腿子领导仗势压人,不懂得尊敬老师的大有人在,没坐过轿子有粪咀坐坐也高兴起来了。这还不算,把所有老师应得的福利全捞进他们的口袋。真TMD不是人!

奥特曼 发表于 2012/10/14 12:40

自己的子女成绩跟不上,让老师挤出时间给孩子提高,比起买“择校费”赢多了,毕竟还学了些知识,我很同情兴宁的老师,如果工资高一点,他们才不那么辛苦。他们上有老,下有小,一千多,怎么过日子呢?

文武双全2010 发表于 2012/10/14 15:25

主要是老师工资低啊

垃圾大王 发表于 2012/10/14 20:25

家教没有强制你小孩可以不去啊。

低调生活 发表于 2012/10/16 00:03

这本来就是自愿的,你不想去可以不去的。没人逼你。

wocaowori 发表于 2012/10/16 00:23

说是自愿,但有些老师不停打电话给家长,不是变相强制吗?最主要的是辅导实际几乎没有任何效果,但去了辅导的学生老师考试时就透露些题目给他们,以便让家长觉得辅导有效果,这样的做法难道不应该谴责?

hsjkane1001 发表于 2012/10/16 09:10

二中老师一开学就明目张胆的在课堂上宣布可以到他们家去补习,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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