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19:11

伍小小等人为了私人利益造谣生事,是阻碍兴宁发展的老鼠屎

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是由评估机构依据标准评估,并不是由政府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才刚刚产生,还没开始评估,伍小小就已经知道每平方米的价值了,真是神人。政府的安置房充分考虑的被征收人的不同经济状况,制定了不同层次的安置方案。而伍小小却断章取义,把1:1的产权置换这条无视了,居心叵测。

安置房规划A、B两个安置小区。

A区: 宁新花苑安置小区(17栋17层电梯房,免20年物业费)
本安置小区位于兴城兴南大道海兴花园东面规划地段
(安置房成本评估均价2500元/m2,市场价格按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按1:1面积置换,以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和安置房价值互补差价结算。);


B区:永泰路北面安置小区
1、本安置小区位于兴城永泰路北面规划地段。(12层高电梯房)
2、本区安置房产权调换的办法:
选择调换的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原则上按建筑面积1:1调换,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建筑面积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范围内不作差价结算;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m2内的,按楼层成本评估价进行结算(成本评估均价为2590元/m2),超过20m2的部分按市场价(市场价格按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进行结算;每户产权调换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m2(人均居住面积未达35 m2的除外),超过300m2的部分实行货币补偿。

沿街(城市规划道路)的首层铺面按下列原则和方式进行产权调换:
1、首层铺面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按建筑面积1:1调换。调换后被征收铺面剩余面积达到调换铺面单元面积的50%以上(含50%),被征收人可再行申请调换另一单元的铺面,不足50%的部分不予调换,按评估机构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2、被征收铺面的市场价和产权调换铺面的市场价均按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确定,评估后互补差价结算,多还少补;
3、产权调换的铺面,由被征收人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先后顺序,在安置区内的铺面中进行选择,调换完即止。


目前的安置方案,还只是征求意见稿,并不是最终的方案。肯定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政府拿出最大的诚意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我相信只要大家提出的意见或要求是合理合法合情的,政府肯定会接纳的。

伍小小等人为了私人利益,鼠目寸光,在网络散布谣言,蛊惑不明真相的群众,是阻碍兴宁发展的老鼠屎。是不是兴宁的经济停滞不前,你们就开心了?目前兴宁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作为有良知的兴宁人,都应该为兴宁的发展尽一份力。希望大家都擦亮自己的眼睛,不信谣、不传谣。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11/26 19:27

好!楼主的文章太及时了!

土滑里 发表于 2012/11/26 19:28

⑤小小就是那个穷教师吗?严打!

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20:00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20:30

有天有地的自建房按1:1置换只有70年产权的电梯商品房,以后每月还要交物业管理费,普通家庭能承担起吗?这笔账怎么算也亏。还是按宅基地1:1置换土地加补偿自建新农村比较合理。

tiger4150 发表于 2012/11/26 20:42

在农村住习惯的住不习惯套房,农村养鸡养鸭,农村有农村的生活方式,还望政府能充分考虑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或者可以划一块地方给农民自己去起房子,安置可以集中区域地方来,但是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造自己想住的房子。

315389384 发表于 2012/11/26 20:51

楼上说的没错

f-3 发表于 2012/11/26 20:52

话又说回来,赔偿能令大多数拆迁户满意,我们也要积极支持政府工作.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0:55

什么是公道,我只知道你拆我的房子起码要尊重我们,为什么没有人签名支持评估呢,难道你们政府就没有责任吗,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公道只是你们少数人所谓的公道。对你们这种人只能说可悲!

f-3 发表于 2012/11/26 21:00

是不是老百姓对政府的诚信有怀疑?

斋公 发表于 2012/11/26 21:03

是不是老百姓对政府的诚信有怀疑?
f-3 发表于 2012/11/26 21:00


    有诚信吗?搞次投票看看!

plaster 发表于 2012/11/26 21:07

房屋评估应该包括地价在内吧?

f-3 发表于 2012/11/26 21:08

评估机构会受政府的左右的?

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21:11

有天有地的自建房按1:1置换只有70年产权的电梯商品房,以后每月还要交物业管理费,普通家庭能承担起吗?这 ...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20:30
20年不用交物业管理费。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16

20年不用交物业管理费。
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21:11


所获一个,20年等于以后就不用交吗?

伍小小 发表于 2012/11/26 21:17

楼主:我觉得你是政府人员,我想请问下为什么三年前征收的田倒供地还不划出来,

allen0753 发表于 2012/11/26 21:18

坐看热闹。。。

f-3 发表于 2012/11/26 21:21

不知为何大家都不选评估机构,难道想对抗政府?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22

你之前伤害百姓太深了,就像狼来了的故事。你们要好好检讨下自己,如果你说这届政府不会,那我们老百姓怎么会认为不是,我只知道天下乌鸦一般黑,这个是我大学老师教我的,我的大学老师在广东省某个领域也算是比较权威的,他度能说得出来,可见什么问题。

兴宁的清晨 发表于 2012/11/26 21:24

支持楼主,新城建设是惠民工程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25

评估,我说这个钱,你说不值这个钱,怎么评估。你说的就是正确的,我们说得就是歪理。我家不在这次拆迁的范围内。我不是拆迁户。所以F3不必说我是拆迁户

allen0753 发表于 2012/11/26 21:27

还不够明细和明确。我最关心的地征了,是由什么样的开发商来投资?将来建成什么样?配套方面又将是如何? 最后才是赔偿和补偿等。

最怕是政府征了地(自己出钱,所以征地款这么低),没投资商来投资,地荒N年无期。。。
另一个就是政府先把地征了,然后再高价竞标给愿意来兴宁投资的企业。。。从中赚取差价来提高财政收入。

伍小小 发表于 2012/11/26 21:30

拿你家开路去睡马路你不是这样说了。不过我也不是拆迁户。

f-3 发表于 2012/11/26 21:31

我也不是拆迁户,我也不知政府如何操作,想问下大家,现在的政府可信不?能不能为老百姓着想。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32

支持伍小小

allen0753 发表于 2012/11/26 21:34

城市发展是,城市规划是必须的。但政府很多工作确实是做得不细。 不够透明化,公正化,明确化(很多都是模棱两可的文字游戏)   故群众也是心里很明的。

无名111 发表于 2012/11/26 21:35

评估不单仅仅限于房屋价值,还有土地价值!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一点ZF要充分理解,只要ZF是有足够诚意等值收购的,广大群众相信也是理解并支持ZF工作的!其实不管是何价格收购农民手中的土地,对于农民来说都是吃亏的,因为农民赖以为生,生生息息的就是唯一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ZF首先划出一圈控制区,限制农民在自己的老屋改建重建新建,其目的就是为日后可能出现的收购降低进一步的成本,其宪法上看是不合理的!经济要发展,民生也要重视,只要ZF多善意的沟通,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但是如果是蛮横的拆迁,相信老百姓也是不会答应的,因为随着社会进步,网络透明化,没有什么知识老百姓是不能了解的!土地问题放眼全国也是比较棘手的,与其全市控制土地房屋建设问题,不如集中一点放松其他,避免进一步刺激百姓,因为谁也不敢保证下一步就是刺激到百姓的燃点!

f-3 发表于 2012/11/26 21:37

听说梅州收回闲置土地后,再拍卖了三次。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39

我也不是拆迁户,我也不知政府如何操作,想问下大家,现在的政府可信不?能不能为老百姓着想。
f-3 发表于 2012/11/26 21:31


政治上的东西我们老百姓不关心,只知道陈书记来了,房价还是这样高,工资还是这样,加工资也是公务员加,我们这样的打工仔是谈不上的,猪肉还是这样的贵,治安还是这样的差。你说政府可信不。老百姓眼睛见到的才是实的。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41

伍小小是我屋家人?你隔壁住的叫什么?你在哪里工作现在?我就能猜出来了大概。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21:43

20年不用交物业管理费。
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21:11 那20年后呢?别拿这个忽悠百姓。

A八 发表于 2012/11/26 21:44

坚决支持市委市政府发展兴宁经济,向拆迁户致敬!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21:48

楼主是托吗?我不是拆迁户,支持伍小,关键是民众信不过政府,政府已失去信任了,赔偿问题应该进行听证,听听民众的意见和合理要求,不能由政府说了算。

兴宁38 发表于 2012/11/26 21:48

查他的IP,把他抓出来好好教育

f-3 发表于 2012/11/26 21:49

主要不是赔款要到位

情系家乡 发表于 2012/11/26 21:51

支持楼主,别因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支持兴宁的发展!

兴宁的清晨 发表于 2012/11/26 21:53

楼主是托吗?我不是拆迁户,支持伍小,关键是民众信不过政府,政府已失去信任了,赔偿问题应该进行听证,听 ...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21:48


    失去信心,兴宁就不能发展了吗?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53

LZ你们这种人太那个了,只许你说,就不许人家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们这个贴发得太没有水平了。集大家之言嘛,心胸开阔点,海纳百川。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54

我们老百姓是最纯粹的人-毛泽东老人家度这样说了。我们老百姓是骗怕了。

f-3 发表于 2012/11/26 21:56

补偿到位,拆还是要拆的.政府也是一心为了兴宁建功立业

allen0753 发表于 2012/11/26 21:58

城市发展是,城市规划是必须的。但政府很多工作确实是做得不细。 不够透明化,公正化,明确化(很多都是模棱两可的文字游戏)   故群众也是心里很明的。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22:00

评估不单仅仅限于房屋价值,还有土地价值!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一点ZF要充分理解,只要ZF是有足够诚意等 ...
无名111 发表于 2012/11/26 21:35
说得很到位,一针见血;楼主你看到此评论有何感想?

f-3 发表于 2012/11/26 22:00

老百姓也可能是骗怕了,所以担心,可以理解.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2:02

补偿到位,拆还是要拆的.政府也是一心为了兴宁建功立业
f-3 发表于 2012/11/26 21:56


   到位,这个是个很难衡量的,老百姓有杆秤,政府有杆秤,如果土地按照市场价,建筑面积评估多少钱,其他协商。应该也就差不多了。当然也会有钉子户的,这个是无需置疑的。

和平鸽 发表于 2012/11/26 22:05

老佰姓要真的有发言权就好了,十几二十年前征收的倒供地,到现在还没划给被征收的农民,不知ZF怎样解释?城市要发展,但老佰姓的生活也要有保障,土地征收了,房屋拆了,这叫人如何生活.......信不过兴宁的评诂单位,要评诂邀请请广州的评诂单位。

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22:12

所获一个,20年等于以后就不用交吗?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16

香港回归保持50年现状不变,你觉得50后会变吗?

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22:19

老佰姓要真的有发言权就好了,十几二十年前征收的倒供地,到现在还没划给被征收的农民,不知ZF怎样解释?城 ...
和平鸽 发表于 2012/11/26 22:05

没有一家评估机构是兴宁的,都是深圳,广州的。

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22:24

楼主是托吗?我不是拆迁户,支持伍小,关键是民众信不过政府,政府已失去信任了,赔偿问题应该进行听证,听 ...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21:48
你这种人是非好歹不分,别人话蛇你就话四嗦。我是以事实为依据,伍小小造谣你就信?听证?要怎么听证?每家每户的情况都不一样,你每家都听证一次要到何年马月?你家的猪栏也要拿来听证一遍?

一木 发表于 2012/11/26 22:28

支持市委市政府发展兴宁经济,向拆迁户致敬!!!!

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22:30

楼主:我觉得你是政府人员,我想请问下为什么三年前征收的田倒供地还不划出来,
伍小小 发表于 2012/11/26 21:17

我还觉得你是某些地头蛇的托,你讲话要以事实为依据,要为自己讲的话负责任。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
倒供地也不可能划拨到你手里,因为征收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所以倒供地只能划拨到你们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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