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兴宁123 发表于 2012/11/28 21:44

反对拆迁的都是因为心太狠!嫌赔得少——其实也不少了

为了兴宁美好的明天,请不要太自私!想靠卖地一夜暴富,这样也太为难政府了!不要寒了为我们兴宁百姓谋福祉的父母官们的心。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兴宁人民都是愿意配合政府的,因为这一届的政府可以看得出是真心实意要发展兴宁,造福兴宁百万人民的。

lanternluo 发表于 2012/11/28 22:07

一看就是个马甲

冷眼看世事 发表于 2012/11/28 22:10

楼主是一个装B的家伙,我与城南人没有关系,但我了解关于这次拆迁的事情,很多时候欲言又止,这几天都只看帖子不发表意见,但我看到你们这类打着爱兴宁的口号而贬低城南人的人特别看不惯,把拆迁户说成想一夜暴富,你TMD的都不是人,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是拆迁你们的家你们怎么为自己争取正当权益,要记住:他们祖祖辈辈在那里生活了几百年了,但他们相对于党和国家,相对于市政府来说永远都不会有话语权,很多事情我就不说那么明白了,所以我请楼主不要打着高尚的旗号而贬低城南人贪财,请楼主不要做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做人要厚道,看不惯你这猴样,实在忍不住要骂你了。欢迎你回骂。

思想家 发表于 2012/11/28 22:16

这样的帖子摆明就是来赚回帖率的,要么就是贪官的走狗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8 22:21

具体情况出来了吗?

东东南南 发表于 2012/11/28 22:26

123“不正常。拆到你家时,你就不是这样说了。123滚。我看是贪官的9

中和人生 发表于 2012/11/28 23:04

999999999

紫薇 发表于 2012/11/28 23:10

我现在总算看出来了,新ZF的规划,是想通过“土地财政”在兴宁大打一仗,后果不知怎样?请网友们百度一下“土地财政”大家来关心兴宁的发展吧!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8 23:14

我的一点看法是:一、拆迁是必须的,市场必须有一定的土地供应,为发展也好为保证供求平衡也好都是与兴宁民生有关。征地难只有高房价。二、拆迁户的话语权是最大的,因为土地在他们手里,任何人想他们的土地是很难的(不相信可以试,看是不是狮子大开口),三、拆迁户普遍弃权抗拆,公民素质高不到那里,应该积极参与。

香韵 发表于 2012/11/28 23:32

楼猪,农民不是傻子,怎么可能靠征地拆迁一夜暴富?政府更不是傻子,会让农民一夜暴富!!!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8 23:53

楼猪,农民不是傻子,怎么可能靠征地拆迁一夜暴富?政府更不是傻子,会让农民一夜暴富!!!
香韵 发表于 2012/11/28 23:32


    不想一夜暴富?太虚伪了吧?得到钱财还想保障千百年的心态吧。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8 23:57

我看兴宁就要实行土地财政,用保障少数人发财的财政去保障百万兴宁人中的弱老病残!

jianeary 发表于 2012/11/29 00:30

我看兴宁就要实行土地财政,用保障少数人发财的财政去保障百万兴宁人中的弱老病残!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8 23:57


拿去养郭美美好点,到少你不用吃黄河水了,吃三回汤还是有你份 的.
别处说是拿去保障公墓猿的,怎么又改口了.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9 00:38

拿去养郭美美好点,到少你不用吃黄河水了,吃三回汤还是有你份 的.
别处说是拿去保障公墓猿的,怎么又 ...
jianeary 发表于 2012/11/29 00:30


    神经有问题,有本事改宪法去,谁都不敢到你家。

zyq138 发表于 2012/11/29 01:49

为了你的子孙后代不用再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应该为百万人民利益着想,全力配合拆迁,确保项目早日动工!

我的世界 发表于 2012/11/29 06:39

在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未可知,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

苍老公 发表于 2012/11/29 08:50

拆迁能让兴宁人不再背井离乡打工? 拆迁就是个救世主?

f-3 发表于 2012/11/29 09:33

政府以一亩地6万元的价格征收后,转手就可以通过招拍挂卖给开发商,价值600万元,巨大的价差导致了矛盾频发。而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Discovery 发表于 2012/11/29 09:35

为了兴宁美好的明天,请不要太自私!想靠卖地一夜暴富,这样也太为难政府了!不要寒了为我们兴宁百姓谋福祉 ...
我爱兴宁123 发表于 2012/11/28 21:44


   你去了解看看听听城南人们曾经被征房屋和土地的历史,你就会明白他们为何如此紧张关怀了!你无知就不要在这里乱叫了!!!如果有一天征收拆迁你家的房屋看你还会怎么说!

f-3 发表于 2012/11/29 09:43

拆迁的都是因为心太狠

f-3 发表于 2012/11/29 09:43

才不肯拆?

情系家乡 发表于 2012/11/29 10:09

不想一夜暴富?太虚伪了吧?想拿到这笔补偿金,子子孙孙不要劳作罢了吧?

情系家乡 发表于 2012/11/29 10:13

城市要发展,拆迁是必然的。

宝宝123 发表于 2012/11/29 10:40

10楼强大,,说句实在话,现在的村委是怎么选举出来的,据说18岁的公民具有选举权 ,靠 ,老子现在连选票都没见过,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我们刁坊很多村委都是非法选举产生的,就拿长征村委书记来说,谁都知道,那是用钱买来的,所以可以类推,镇政府也是非法选举产生的,不代表民意,再推下去,政府就不是合法的政府,不合法的政府,我们P民是不是应该推翻呢

老猴 发表于 2012/11/29 11:11

针对目前征地出现的一些问题,国土资源部在内的政府部门已经清楚的意识到了,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十八大前就这个问题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甘藏春提出,征地问题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引发了矛盾,一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面对短时间内需要完成征地的压力,部分地方政府一定程度上忽略或者漠视了征地应有的法律程序,从而引发纠纷。二是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设计存在问题,把补偿和安置混在了一起,从而容易引发矛盾。三是缺乏有效的纠纷调处机制,从近几年的征地纠纷来看,大多数农民并不是反对征地,而是因为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硬件 发表于 2012/11/29 11:53

在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未可知,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有专家表示,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也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尽快出台铺平了道路。

呵呵哈哈哈 发表于 2012/11/29 13:00

为了你的子孙后代不用再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应该为百万人民利益着想,全力配合拆迁,确保项目早日动工!
zyq138 发表于 2012/11/29 01:49



政府不在那搞投资、搞发展,那里的土地会升值吗?兴宁要发展,大家都要支持。兴宁好不容易有了个有魄力的书记,我们要支持他,不然兴宁真的就没有救了,看看梅州各县,那个县不比兴宁强?我们兴宁的老百姓心痛啊。如果这次真的阻力太大,建议兴宁市政府向北部发展!在龙田、合水、叶塘一带搞一个新兴城区。那里土地辽阔且便宜,交通便利,兴宁的人口又主要在北部。

车头陈 发表于 2012/11/29 13:10

我们很支持政府的工作,但政府也不能总是拿着这个为借口,把我们住房,全部包括地皮才800-980元/方,赔偿给我们,如果我们没有存钱,那就只能睡街了,你让家里的老人小孩,怎么过?再说了,多年的倒供地(有些是20年前的)还没有给,要是换做你,将心比将,你能接受吗?

车头陈 发表于 2012/11/29 13:13

现在想的,做的不要说是爆富了,是政府与我们签的合同他的做不了!!!!我们的基本生活都解决不了,你还要我们倾家荡产的去支持政府????又有谁来关心过我们的呢?

夏天2012 发表于 2012/11/29 13:32

中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或将提高10倍
核心提示:11月28日,国务院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修改内容为提高补偿标准。学者于建嵘表示,此次修改应该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交易主体等改革。有专家预测,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标准至少会提高到现在的10倍。

haige 发表于 2012/11/29 14:10

在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
我的世界 发表于 2012/11/29 06:39


    新政策生效之前政府会不会先强拆了你的楼!?呵呵。

Discovery 发表于 2012/11/29 14:38

【拆迁经济】拿到温州乐清这个文件就明白了,#钱云会#不死也会被判:企业给政府钱,政府包干,结余归自己;阻扰施工,以敲诈勒索追罪……

668899 发表于 2012/11/29 14:39

就是贪官的走狗

tiger4150 发表于 2012/11/29 14:46

楼主在老百姓的角度看看问题。不反对兴宁的发展需要征用拆迁,关键是你拆迁的安置和补偿要合理和依法依归。老百姓没有田地,以后靠什么为生,没安置好,到后来还不是一大堆社会矛盾和纠纷,你说这个社会的发展老百姓没有得到实惠,这样的发展有实质意义吗

十一月的桂花香 发表于 2012/11/29 14:57

关于拆迁的事,不看还好,看里就火着!

ZX132888 发表于 2012/11/29 15:15

楼猪一定是贪官的狗腿子…先拆你家的房子试试

情系家乡 发表于 2012/11/29 16:29

拆迁赔偿越高,房价会推的越高。赔再多钱给你也白搭。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9 16:46

一看楼主就是zf走狗.打着发展兴宁的口号搞土地财政,表面上是城市变漂亮了,实质是增加财政收入和政绩,一石双鸟的游戏早就被人民群众识破了。

齊昌風煙 发表于 2012/11/29 18:50

樓主說得對!

f-3 发表于 2012/11/29 19:07

福兴的先拆,他们没意见了.

情系家乡 发表于 2012/11/29 19:17

出来阻挠的大部分是城南的,福兴、宁新、刁坊极少。

f-3 发表于 2012/11/29 19:19

福兴人民一向都是真善美

情系家乡 发表于 2012/11/29 19:20

一看楼主就是zf走狗.打着发展兴宁的口号搞土地财政,表面上是城市变漂亮了,实质是增加财政收入和政绩,一石 ...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9 16:46


    头发长,见识短,井底之蛙!

f-3 发表于 2012/11/29 19:21

值得表杨、值得学习。

提问 发表于 2012/11/29 19:29

只打土豪 不分钱地...........

jianeary 发表于 2012/11/29 20:55

10楼强大,,说句实在话,现在的村委是怎么选举出来的,据说18岁的公民具有选举权 ,靠 ,老子现在连选票都 ...
宝宝123 发表于 2012/11/29 10:40


   哈哈,看来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还有人在论坛里说,你们家的土地是国家,这个国家看来是他家的了,强盗啊!!!!

f-3 发表于 2012/11/29 21:51

城南的有意见也正常,关键在于补偿问题,拆迁户的利益会不会损害.

jianeary 发表于 2012/11/29 22:33

神经有问题,有本事改宪法去,谁都不敢到你家。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9 00:38


   宪法没说可以拿国家的钱甚至是国民捐的钱去养郭美美啊,当然也没说不过以的.你们当官的说了算,神马都是浮云!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9 22:57

宪法没说可以拿国家的钱甚至是国民捐的钱去养郭美美啊,当然也没说不过以的.你们当官的说了算,神马 ...
jianeary 发表于 2012/11/29 22:33


    那里看到我是公务员了,睡目吾了吧,发热气!

兴宁38 发表于 2012/11/29 23:28

赔付应该有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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