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坡人 发表于 2012/11/29 11:48

我们镇上的土地价格是要5000元/方,不信的可以去问一下,如果城里土地加房子才900元/方,打死我也要,别说还有房子,就是光地,我也要。

泥坡人 发表于 2012/11/29 11:49

听说还搞什么三园一区的,土地肯定会升值,这个世界上,只有土地是最保值升值的。

泥坡人 发表于 2012/11/29 11:51

谁要是带地皮的房子才900元/方卖给我,有多少我都要。

泥坡人 发表于 2012/11/29 11:52

房子多烂都没有问题,最主要的是地皮。

泥坡人 发表于 2012/11/29 11:53

我现在听说新城区的地皮要到15000-20000了吧,

docan 发表于 2012/11/29 11:54

有900元/方的给我留十几套

泥坡人 发表于 2012/11/29 11:55

900元/方只是土地本身价格的2年利息,你说值不值,只有傻B才会卖,

docan 发表于 2012/11/29 11:57

在开发区内的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9 11:58

卖还是不卖,就按城南拆迁的标准就行了。
黄坡黄村人 发表于 2012/11/29 11:41


    完全可以,等他们的结果出来。

苍老公 发表于 2012/11/29 12:02

评估费都省了。

车头陈 发表于 2012/11/29 12:04

城南的评估标准出来了,大家看一下穷教师的贴子。

车头陈 发表于 2012/11/29 12:05

还有字号呢,兴宁20

xnsfgh 发表于 2012/11/29 13:21

你也有这个想法?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9 10:22


    对。

xnsfgh 发表于 2012/11/29 13:23

xnsfgh
你是不是真的要卖,我就按穷教师的评估标准上浮20%,我买,我家里就不起房子了。
黄坡黄村人 发表于 2012/11/29 11:17


    我说了要卖吗?我说的是置换。

xnsfgh 发表于 2012/11/29 13:24

xnsfgh要不你把电话给我,我打给你也行,真的,
黄坡黄村人 发表于 2012/11/29 11:28


    你在黄陂,根本不可能跟我的店面置换。

xnsfgh 发表于 2012/11/29 13:27

xnsfgh
你的房子我要了,但标准只能按城南的评估标准,不可能赔有天有地的房给你。
梁上君子 发表于 2012/11/29 10:47


    请你看清楚,是置换,换同样等面积的有天有地的楼。

ppp1354917 发表于 2012/11/29 13:32

说了1:0。9转换,你管他评估价多少啊,说出面积换就是了。
只是不知是不是农村集体地方做的宅基地,如果这样是不能转让的,只能自己住的;如果有二个宅基地,还不能重建,要不就回收的。
看下明珠油站后面转让的结果吧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9 13:46

是不是啊,不要贪六哦。被你一说,我们更不拆迁的哦。不要造谣。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9 11:35


    一个熟人(开发商)上两个星期刚刚在兴宁市中心买了两块连卡地皮,6800一方,国有出让土地,有规划许可证,五层半规划。另外一个熟人先谈的,出价120万的,他说再多一点他都不要。总价多了几万就成交了。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9 13:57

说了1:0。9转换,你管他评估价多少啊,说出面积换就是了。
只是不知是不是农村集体地方做的宅基地,如果这 ...
ppp1354917 发表于 2012/11/29 13:32


    还不能转让啊,那更不可能有人肯置换了!说实话,农村谁都盼望能有拆迁的份,看到听到的多的去了,就怕没有这个福份。

黄坡黄村人 发表于 2012/11/29 13:59

xnsfgh
置换也行,反正你的方房子就值900元/方,我在你旁边买一个面积差不多的商品房,差价,你给就是了,你想置换有天有地的房肯定是不行的,我看城南的拆迁也是换商品房啊。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9 14:07

xnsfgh
置换也行,反正你的方房子就值900元/方,我在你旁边买一个面积差不多的商品房,差价,你给就是了, ...
黄坡黄村人 发表于 2012/11/29 13:59


    神经有问题,你妈喊你吃饭了。

黄坡黄村人 发表于 2012/11/29 14:21

我刚才研究了网上的贴子,城南村的赔偿方案是这样的喔!难道你的房就是房子,他们的就是不是?又重标准的家伙。

黄坡黄村人 发表于 2012/11/29 14:21

我刚才研究了城南的赔偿方案,是这样的喔。

黄坡黄村人 发表于 2012/11/29 14:22

你的房子就比他们的值钱啊?双重标准。

黄坡黄村人 发表于 2012/11/29 14:23

你的房子置换就要有天有地,还要一赔一,他们的就只值900元/方,差价还要自己给,而且不是有天有地的,你才神经病,谁也不会给你拆。

车头陈 发表于 2012/11/29 14:57

哈哈:我的房也要置换有天有地的。

xnsfgh 发表于 2012/11/29 20:50

xnsfgh
置换也行,反正你的方房子就值900元/方,我在你旁边买一个面积差不多的商品房,差价,你给就是了, ...
黄坡黄村人 发表于 2012/11/29 13:59


    城南的是有铺面的楼置换。不过,你可能不行,因为你在黄陂,我不需要黄陂圩镇的房子,要是在径南圩镇有同样占地面积的有天有地的楼我可能需要。

苍老头 发表于 2012/11/30 00:03

我刚才研究了网上的贴子,城南村的赔偿方案是这样的喔!难道你的房就是房子,他们的就是不是?又重标准的家 ...
黄坡黄村人 发表于 2012/11/29 14:21


    你不知道有人故意出这个题来测试一下兴宁人的智商么?
    别骂太恨,大哥。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30 00:11

贪6的就有,看来兴宁人民是没有人肯换的,补钱都不肯,只有望政府了。

三方谷文 发表于 2012/11/30 10:53

看来长江黄河还是好“人”嘛,暗示我们要跟政府谈,我们的拆迁可以置换成有天有地的,还要面积1:1,不用补差价的。谢了,长江黄河。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30 11:07

看来长江黄河还是好“人”嘛,暗示我们要跟政府谈,我们的拆迁可以置换成有天有地的,还要面积1:1,不用补 ...
三方谷文 发表于 2012/11/30 10:53


    现在什么都不要说,等评估吧,人心是肉长的,双方都要换位思考,冷静思考。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30 11:28

现在什么都不要说,等评估吧,人心是肉长的,双方都要换位思考,冷静思考。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30 11:07


首先长江兄,你首先要确定你买卖的对象是私人,所以你卖的东西你肯定要详细的描述自己的东西,就像一个做销售的一样,当你向人家推销产品的时候,你应该详细的介绍给潜在买家这个产品的详细参数,这些你都没有,就说大概在哪里什么的,这不是忽悠人家吗,说什么五年十年之内会拆迁的,你爸是李刚吗,你说这话也没有错,你的意思就是说你现在的房子潜在价值大,买了不会亏本,但是人家是不是这样想,不知道。再讲,你说评估,城南的评估跟你卖房子的评估是两码事,一个是对公买卖,一个是私人买卖。就像城南土地价值10000元一方,你的也是一万啊,没有的道理,就像同是一个人,人家开宝马,你开拖拉机的道理一样。所以如果你真诚想交易的话:附上你的房子的照片,具体位置,评估价格,还有评估的单位。再问你下,你现在是做什么的?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30 11:41

首先长江兄,你首先要确定你买卖的对象是私人,所以你卖的东西你肯定要详细的描述自己的东西,就像一 ...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30 11:28


    博士兄,实话跟你说,永泰附近不错吧,你说到评估,你要知道政府的评估是很保守的,所以你们拿到评估要冷静、冷静!他们的置换房评估也保守,我们估计4000以上。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30 12:00

博士兄,实话跟你说,永泰附近不错吧,你说到评估,你要知道政府的评估是很保守的,所以你们拿到评估 ...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30 11:41


永泰附近不错?你还是没有弄懂我的意思,西装加领带也都是有钱人?大坝里在团结路附件,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江兄不是这样比的,你讲到评估,你说的不假,所以你不必拿城南的评估来对比你的评估,可能你的位置好,价钱高过城南,是不是。因为你这次买卖的对象是私人,所以你还是贴出你的房屋照片,还有评估价格给大家看啊里,假如我想买,也是按照你的要求做,我的房屋在哪里,什么价位。你对比下,划列过就成交。你现在的问题是讲的不清不楚,我们怎么知道你的房屋的价钱呢。这个道理不是不明白吧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30 12:06

有人已经明说不准转让了,是违法的,没有必要再继续了,倒不如有人提议的分户口,哈哈,我估计政府看到要吐血了。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30 12:09

你敢卖,有人敢买,这个道理阿哥你不是不懂吗,丽景湾和鸿昇花园在规划区,停工几个月,现在不是又开始做了。什么严控区啊的,哎,当然我是不敢买的了,没有能力搞定这些。但是你要想到其他人敢买的。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30 12:16

你敢卖,有人敢买,这个道理阿哥你不是不懂吗,丽景湾和鸿昇花园在规划区,停工几个月,现在不是又开始做了 ...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30 12:09


    博士兄,这确实是违法的,包括很长的一段时间。再说有能力的人不也会买的,是你的就是你的,能够拆迁的是他的福分吧,慢慢等吧,祝福你们!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30 12:18

那你把这个贴删了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30 12:22

你敢卖,有人敢买,这个道理阿哥你不是不懂吗,丽景湾和鸿昇花园在规划区,停工几个月,现在不是又开始做了 ...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30 12:09


    现在开发规范化,手续齐的,合法的是可以开工,你感兴趣也可以开公司啊,不过不好搞了,小的地产都逼到吃残渣剩饭了。

神吖救救我 发表于 2012/11/30 14:42

{:2_25:}      城南

苍老公 发表于 2012/11/30 14:44

Q博士厉害哦

兴宁38 发表于 2012/11/30 14:50

我不愿意,开发不到什么都没用,就是烂壳一个

就算开发也要政府行为才有用,不是大片开发的没多少价值

清热散 发表于 2012/11/30 14:56

:lol:lol:lol:lol:lol城南悲剧了!睡目吾乐,多食清热散,有好处的!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30 15:06

城南悲剧了!睡目吾乐,多食清热散,有好处的!
清热散 发表于 2012/11/30 14:56


    你的心态很有问题。真怀疑你脑烧坏里,不知道你在哪里混吃混喝,最有可能在天桥上旁边拿着一个碗的就是你,到时我会施舍你的放心。没有一毛也有一元。
   看病的话我们就帮不上你了,你只能找你爸爸了。再者麻烦你看到我的留言,麻烦把地址写下来。我们城南人都是有爱心的,到时会施舍你的哦。

恨狗2 发表于 2012/11/30 15:24

Q博士手中碧绿的打狗棒使得出神入化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30 15:29

这种人就是要横眉冷对千夫指,给了他微笑,他就灿烂。

恨狗2 发表于 2012/11/30 15:44

这种人就是要横眉冷对千夫指,给了他微笑,他就灿烂。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30 15:29


唔。那种人的脸一如菊花般灿烂着。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30 15:48

那不是他有特异功能,
脸一如菊花般灿烂

大家都是吃饭拉shi的,反过来了人家是吃shi拉饭,这样的人好拿去好好的研究下。求照片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30 17:03

那你把这个贴删了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30 12:18


    自己删除不了的,

苍老头 发表于 2012/11/30 21:43

留着也令人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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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老房子谁肯置换?顺便市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