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账 发表于 2012/12/26 17:26

兴宁南部新城征收正式方案

兴宁南部新城正式方案已经出台'本人看后和草案一模一样'南部人民一定要团结'抵制鬼子进村。

红太阳高高升 发表于 2012/12/26 19:03

强拆真的会来吗,
南部人民一定要团结'抵制鬼子进村

全力08 发表于 2012/12/26 19:49

就是摆个样子,也没有得到百姓的认可,出不出公告一个样,他们早就定好了。就是他说了算,老百姓没有发言权。

红太阳高高升 发表于 2012/12/26 20:49

心肝占过狼,拆屋了哦,
还狼哦,注歌骂绝骂你死。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2/12/26 21:21

国务院都知道错了,正在修改规定,下面地方政府却赶紧搭尾班车,兴宁人顶住

Q博士 发表于 2012/12/26 22:39

发个图片看看,没图没真相

红太阳高高升 发表于 2012/12/26 23:15

愽土.正式拆迁方案跟第一次的一样,只是多了几个大印,政府.法院.公安局的大印

32145580 发表于 2012/12/26 23:16

视频,视频,网络手段解决

32145580 发表于 2012/12/26 23:16

利用网络啊

红太阳高高升 发表于 2012/12/26 23:17

zf自编自导.谁能夸何.

32145580 发表于 2012/12/26 23:49

zvvzzzzzzz

LYONGXIN 发表于 2012/12/27 08:59

大家团结起来有钱的买枪没钱的买多几把菜刀和狗日的政府对抗到底,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杀他狗日的

dfqzh 发表于 2012/12/27 09:04

这样下去不知道兴宁会不会出现灭全家的惨案...
悲哀的兴宁

dfqzh 发表于 2012/12/27 09:05

杀要默默的杀,一次搞个震惊媒体的,,真不希望兴宁出现这种惨案...

在线 发表于 2012/12/27 10:13

14楼说的对,要不然去人多的地方开杀来抗议拆迁不满。官压贫民生买不起房子,死买不起墓地,半生半死又住不起医院。

好哥 发表于 2012/12/27 11:15

官逼民反,陈输记无耻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孽账 发表于 2012/12/27 15:59





Q博士,各网友,照相技术有限。见谅。真是文件,看后恼火,扭成这样的,后来要图,捡回来的。造福兴宁人民。

Discovery 发表于 2012/12/27 17:08

Q博士,各网友,照相技术有限。见谅。真是文件,看后恼火,扭成这样的,后来要图,捡回来的。造福兴 ...
孽账 发表于 2012/12/27 15:59


   请整理一下,摘取要点重点写出来吧

ahmatt 发表于 2012/12/27 17:14

看来清,可以发个摘要下。

Q博士 发表于 2012/12/27 17:21

这就是所谓的政府。商品房我们还要贴钱给他。你们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快要过年了,他们不敢闹出什么事情的。

Q博士 发表于 2012/12/27 17:29

刚新闻说,拆迁户踊跃签名,真是忽悠

红太阳高高升 发表于 2012/12/27 17:32

博士生电视上签约的是村干部

Q博士 发表于 2012/12/27 17:37

那就难怪了,个个头光面蓝,个个都是屎缸色,根本不像是农民。

木恋树 发表于 2012/12/27 21:25

听到兴空新门子讲拆迁户踊跃签名,牙齿都会笑阿脱,自编自演啊。抵制鬼强拆,勇保家园!!!

32145580 发表于 2012/12/27 21:59

听说是以前的村干部的贪污证据在zf手上,才会上电视讲话,不过演技不错,果然是zf出生

Discovery 发表于 2012/12/27 22:35

哈哈,看到视频新闻了,“饶伯”此公乃城南前书记,也是城南首贪,20年前的征收问题就是他一手操办的,一剧自导自演的笑剧

Q博士 发表于 2012/12/27 22:49

“饶伯”哦。这个我知道,不是个好东西。听说安置房改地方了,建设在会丰年影城往下走100米左右的地方,政府说的话像放屁一样

禅师 发表于 2012/12/27 22:56

支持,陈大炮下台。。。

Discovery 发表于 2012/12/27 23:02

“饶伯”哦。这个我知道,不是个好东西。听说安置房改地方了,建设在会丰年影城往下走100米左右的地方,政府 ...
Q博士 发表于 2012/12/27 22:49


    名叫“饶汉柏”,在城南酒店门口边一栋楼房就是他的,此人在20年前城南征收的时候就是在位书记,所以当年捞的盆满钵满,引起城南人们极大愤慨,想不到宜家又出来丢人现眼了

docan 发表于 2012/12/29 15:59

他不出来还没这么生气,他出来了,就更引起民愤了!吃亏也不能两次出在这样的人手上

docan 发表于 2012/12/29 15:59

他不出来还没这么生气,他出来了,就更引起民愤了!吃亏也不能两次出在这样的人手上

镰刀。铁锤 发表于 2012/12/29 16:47

兴宁要发展!就要用到土地!按国家规定赔付,不要狮子大开口!

hzsy 发表于 2012/12/29 17:02

路过~~~~~

恨狗 发表于 2012/12/29 17:19

强拆强征,有没有听取民意?会不会出现某领导全家灭门惨案?公务员要注意言行了,得罪群众后果就不知道会怎样了,适可为止。

zandyy 发表于 2013/1/2 14:33

我是来看17楼的

Q博士 发表于 2013/1/2 15:04

兴宁要发展!就要用到土地!按国家规定赔付,不要狮子大开口!
镰刀。铁锤 发表于 2012/12/29 16:47


   那你说什么是国家标准,你拿出来看看,我们说合情合法你就说我们狮子大张口。别睁眼说瞎话

三方谷文 发表于 2013/1/2 15:36

新的方案,我是无法接受了,要我出钱肯定是不可能的。

梁上君子 发表于 2013/1/2 16:26

我就不会签,你们呢?

红太阳高高升 发表于 2013/1/2 16:43

新的方案,我是无法接受了,要我出钱肯定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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