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isui 发表于 2013/1/24 09:33

爆骗子一个,兴宁,水口,刘X红

兴宁,水口的刘X红,男,27岁,1986年出生,手机:13631556182,QQ:27388893,王八蛋,见钱眼开,骗我导航。为了点钱什么事都做得出,这样做人跟猪狗有什么不同。算我瞎了眼这么信你。骗了我一个每天两百多块收入的导航网站。

要是刘X红的朋友亲戚看到了,帮我转告他,要是让我在兴宁遇到他,我要砍他一只手下来。

嘟嘟老鼠 发表于 2013/1/24 10:10

报案,发布他的相片,让这些犯罪份子无处藏身!

镰刀。铁锤 发表于 2013/1/24 10:47

不要暴力!!还说砍手!楼猪也是一路货!

fuisui 发表于 2013/1/24 11:10

报案,发布他的相片,让这些犯罪份子无处藏身!
嘟嘟老鼠 发表于 2013/1/24 10:10


    只怪我当初没跟他签合同,只有聊天记录,口头约定,相片给我弄没了。

fuisui 发表于 2013/1/24 11:13

不要暴力!!还说砍手!楼猪也是一路货!
镰刀。铁锤 发表于 2013/1/24 10:47


    不是我暴力,你说被人骗是什么滋味,就是因为穷苦人家,不是小数,这网站价值在十多万,在法律上制服不了他的时候,使用别的手法是迫不得已。

豆角 发表于 2013/1/24 12:31

呃。。。

三里亭 发表于 2013/1/24 13:20

砍他手,还不如黑了那个网站,你做的网站应该留一手。

我爱xn 发表于 2013/1/24 15:25

骗子-----骗得一时骗不了一世。多行不义不自毙!

dgj 发表于 2013/1/24 15:42

{:5_282:}

斗地主 发表于 2013/1/24 16:20

:@:@:@杀千刀的骗子.

a0001001 发表于 2013/1/24 21:37

只怪我当初没跟他签合同,只有聊天记录,口头约定,相片给我弄没了。
fuisui 发表于 2013/1/24 11:10


    这么说 你们是合作关系?
怎么你网站没有备份吗? 域名也被他搞走了么?
还是先报案吧 兴宁已经成立了网监大队了。。

牛煲八 发表于 2013/1/24 22:28

其实都是一路货色.

漂然 发表于 2013/1/24 23:19

骗子跟传销一样专找亲戚朋友下手

如花 发表于 2013/1/24 23:30

她是否有罪由法律决定,在法院一日未判其之前都是无罪的,楼主在公共论坛私自发布她人信息隐私资料,也已经涉嫌违法了!希望A8管理一下。

chencong1988CHE 发表于 2013/1/24 23:32

楼主方便留个联系方式么,看看有什么能帮到你的!!!我的QQ1213291425!

精卫 发表于 2013/1/25 00:05

有点乱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王中王123 发表于 2013/1/25 09:45

说真的,自己的老乡在外面很多都是相信不过,悲哀

fuisui 发表于 2013/1/25 09:54

她是否有罪由法律决定,在法院一日未判其之前都是无罪的,楼主在公共论坛私自发布她人信息隐私资料,也已经 ...
如花 发表于 2013/1/24 23:30


      你是他亲戚朋友吧,你会不会因为有这样的亲戚感到羞耻呢?还替他说话?他跟我说他家在宁新中学旁边的房子刚建好,当初就是因为太信他没签合同,也是早摧他签合同的,合同双方都QQ上认可,他说好好,过几天回来,结果又没回来又说过几天,就这样一直拖着没签。没有想到他会为了这点钱做出这样的事。本来大家是合作关系,好聚好散,不合作了,把双方的东西平分了。他倒好,只因域名在他名下,他就私吞了,把我QQ拉黑,手机也不接我的。一点也不懂得感恩的人,没有我,他以前做的网站一分钱也赚不到,开始他没钱,所有要出钱的东西还是我先拿钱出来的,我跟他合作我只拿回本钱,他只不过是在深圳打工的,用业余时间跟我合作。就算他不私吞以后每个月大家平分的收入都比他的工资高,就因为他的自私本来很好的发展空间也给他毁了。不要躲起来,有种叫他回兴宁来,当面对质。
      其实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个老实人,发上面这样的狠话主要是因为昨天我太气氛了,只是说说不会真去做的。把骗子在网络上暴光是必须的。我做事光明磊落,把所有的事情摆出来,就让A8的网友都来评评理,看这种人,让他在兴宁的名声臭掉过不过份?

小鱼哥 发表于 2013/1/25 16:16

楼主什么网站啊

如花 发表于 2013/1/25 16:56

你是他亲戚朋友吧,你会不会因为有这样的亲戚感到羞耻呢?还替他说话?他跟我说他家在宁新中学 ...
fuisui 发表于 2013/1/25 09:54


   我跟他非亲非故,没有半点毛关系,只是看不惯有些人动不动就是散布他人隐私,只是一面之词是非黑白都还不清楚

如花 发表于 2013/1/25 17:14

好意提醒你2句就说人家有目的,此等思想和所作行为只会令人厌恶,况且单凭一面之词就给你“未判先定罪”是否妥当?

新的开始 发表于 2013/1/25 19:01

有事慢慢说,讲道理嘛!!!

粤东剑客 发表于 2013/1/25 19:37

报案,有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找腾讯公司帮忙找回资料

Rock 发表于 2013/1/25 19:40

{:3_199:}

大地之春 发表于 2013/1/26 14:36

走法律途径才是正道.

wm998 发表于 2013/1/26 17:47

见利忘义,多行不义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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