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车,小女孩谁之错?
可怜的小孩已经走了,做父母的怎么不好好检讨呢?司机有没超速和酒驾,这需要交警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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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家长,确实要好好反省。不要等出事了才伤心,你怎么轻易让小孩出门呢?》
请节哀。既然已经发生了,请想开点。
大家都有过错,也不要漫天要价。
谁都不想发生这事。 奥迪车无过错,何来要漫天要价?奥迪车不快怎会至人以死?有没酒驾,这需要交警定论,不过兴宁的交警你信吗? LZ一定是奥迪车主的托!! LZ一定是奥迪车主的托!!
魔方 发表于 2013/2/20 10:04
托过鬼啊.
只是见过这些场面的经过和结果.
都是等事情发生了,已经无法挽回了,想着要多点钱来补偿受伤的心灵. 本来兴宁治安就乱,这是人尽皆知的,家长也应该有自危意识,不要让小孩子单独出门。奥迪车责任固然大,但家长是不是全无过错呢?
以上只是作为一个局外人的看法。 文化广场两边都有红绿灯,应该在沿线设置栏杆让行人都在红绿灯的斑马线上走。现在的状况整条路都变成“斑马线”路了,乱。 现在的很多人横过马路,就好像在自己家里走路一样,根本不管后面是否安全,不用左右观看 开机动车的也很不守交规,繁华路段应当低速行驶。在那里,我一个成年人有时过斑马线都怕呀。有些司机根本不守交规,不按红绿灯行驶,接近斑马线时不减速,还按喇叭吓行人。典型的为富不仁,恃强凌弱!我非常同情这一不幸者,希望他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楼上的,你个人认为赔偿多少才算? 部分同意楼主看法,发生这个悲惨事故,首先是愤怒--豪车把小女孩撞死了;同情--与世无争的孩子过早走了;痛心--家长把小孩养大的艰辛;惋惜--前途无量的孩子。相信谁也不想发生这样的悲剧,事故的发生是由多种原因同时合在一块才能引起,有司机、车辆机械、交通指示、道路、行人交通规则,等等原因,总之,故意杀人的比例是很少的,悲剧已经发生了,如果没有刑事责任,就多多赔钱吧。 给兴宁人民一个血的教训吧!事已致此有钱的就多赔偿点钱给家属吧,毕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在繁华路段能撞死人肯定是驾驶者的过错,别的就是当事双方人的事了 超速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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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_282:} 事已经出了,看是谁的过吧, 首先对一个鲜活生命的结束感到心痛,对死者家属表示同情。如果司机没有醉架或者超速行驶违反交通法规,就要对小女孩的家长也就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出质疑,为什么你放心让自己未成年的女孩在车来车往的道路横穿,出事的时候自己在干什么。如果自己疏于照顾也要为此事负上责任。 作为家长,确实要好好反省。不要等出事了才伤心,你怎么轻易让小孩出门呢? 不了解事情的全部的真相,不能一味的指责任何一方。不能一棍子打死开车的,现在生活好了,兴宁的好车也多了,街上20万以上的车大把。车的责任是肯定有的,,但是小女孩子就没有一点责任吗?大家都要理性的看问题,同情小女孩正常。强烈谴责文化广场那些冲红灯的摩托车跟跨隔离栏逆行转东方路的,生命可贵,别为了几秒钟丢失了自己的生命,小车撞死你,也就出点钱,再说还有保险公司支付呢。 监护人也应当看好自己的孩子,怎么可以让一个这么小的孩子过马路,或在马路上玩呢? 出门在外,孩子需要在大人的视线范围内。一刻都不能离开。 唉,造过当哦! 了解一下情况,小孩被撞后飞出13.8米,当时的车速应该在80~100码之间,在闹市区是明显超速了。 如果80至100码是肯定超速了。 文化广场路段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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