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3 12:30

百姓征地后赔偿的房价2500元起,如卖回给政府才1900元,差价干啥去啦????

向往珠三角的以群众长远利益为基本核心的做法,不向现在兴宁一样,一次性把天与地套出去,以后小院喝茶,菜地摘菜的世界没有啦...

天涯沦落人 发表于 2013/3/3 12:52

给全国两会广东代表的一封信
      尊敬的两会代表,你们好,我是广东省兴宁市南部新城拆迁受难村民,首先祝你们工作顺利,上京一路顺风,这次我在看到你们在广东农村报刊登农民对征服有何建议及意见可通过电话,网络反映带话上京,我们拆迁受难农民感到十分高兴,都认为总算有为百姓说话的人了。
这次我想向你们反映的是我们兴宁市政府为了发展城市,扩大城市建设,发展三园一区,大量征地拆迁。这本是好事,我们百姓本应该大力支持,可是兴宁市政府颁布出霸王政策,给拆迁人民带来了莫大的灾难,给拆迁户所谓的补偿1:1等价置换。例如农民占地100平方的两层小楼房,房屋总值1900*100+100*2*1100=410000元。410000/2500=164。这意味着农民200平方的房子才能置换政府安置电梯毛坯房164平方。农民的房子地皮1900元加房子折价每平方米1100元置换政府建的安置房每平方米平均2500元,且利用率仅为85%的毛坯房(拆迁装修补偿费300-500元每平方米)。这种置换方法说明拆迁户的地皮白送给政府且不能等价置换。有的还要自己付装修费才能入住,才能换来房屋面积缩水15%的电梯房。你们说我们老百姓会愿意吗?农民失天失地,还要自己付钱装修。多冤枉啊。这就是所谓的让利于民吗?
      现在农村一般建筑都是2层左右。单层的没有空地的还好一点。二层以上的或者别墅造型的房屋就亏多了。现在兴宁市政府规定除住房占地建筑面积外所有花园或空地500元一平方。我们就表示不明白,1900元地皮跟500元的空地地皮对比,一栋占地300平方的两层别墅装修住房(住房建筑占地100平,花园空地200平)还比不上只占地100平方小三层旧屋。这就叫所谓的公平吗?难道政府卖给开发商同一块地皮中也有分三六九等的价格吗?农民向来就有天有地,靠自己辛勤劳动几十年积蓄才建起了楼房,本想日子会一天一天更好的。但现在兴宁市政府这种拆迁赔偿标准让农民如何实现公平呢?我们农民也没有想过靠拆迁一夜暴富,我们农民也支持政府搞新城建设,但是这一切支持都要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现在兴宁市政府还采用多种手段对相关人员株连九族,进行恐吓。说今年3月20日拆迁户不同意丈量拆迁就要移交兴宁市政府司法机关,强制实行拆迁,这是什么世道啊?虽然土地是国家的。但房屋是我们私有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吧!
      以上情况,恳请两会代表实地调查了解,走访关注。
                                                                                                                                     反映人:广东省兴宁市宁新办事处受难村民

老黄牛 发表于 2013/3/3 13:25

一栋占地300平方的两层别墅装修住房(住房建筑占地100平,花园空地200平)还比不上只占地100平方小三层旧屋
原文来自:兴宁A8 http://ms.xna8.com/thread-200784-1-1.html
真的这样?太不可思义了!

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3 13:35

2楼
发表于 2013/3/3 12:52 | 只看该作者
给全国两会广东代表的一封信
      尊敬的两会代表,你们好,我是广东省兴宁市南部新城拆迁受难村民,首先祝你们工作顺利,上京一路顺风,这次我在看到你们在广东农村报刊登农民对征服有何建议及意见可通过电话,网络反映带话上京,我们拆迁受难农民感到十分高兴,都认为总算有为百姓说话的人了。
这次我想向你们反映的是我们兴宁市政府为了发展城市,扩大城市建设,发展三园一区,大量征地拆迁。这本是好事,我们百姓本应该大力支持,可是兴宁市政府颁布出霸王政策,给拆迁人民带来了莫大的灾难,给拆迁户所谓的补偿1:1等价置换。例如农民占地100平方的两层小楼房,房屋总值1900*100+100*2*1100=410000元。410000/2500=164。这意味着农民200平方的房子才能置换政府安置电梯毛坯房164平方。农民的房子地皮1900元加房子折价每平方米1100元置换政府建的安置房每平方米平均2500元,且利用率仅为85%的毛坯房(拆迁装修补偿费300-500元每平方米)。这种置换方法说明拆迁户的地皮白送给政府且不能等价置换。有的还要自己付装修费才能入住,才能换来房屋面积缩水15%的电梯房。你们说我们老百姓会愿意吗?农民失天失地,还要自己付钱装修。多冤枉啊。这就是所谓的让利于民吗?
      现在农村一般建筑都是2层左右。单层的没有空地的还好一点。二层以上的或者别墅造型的房屋就亏多了。现在兴宁市政府规定除住房占地建筑面积外所有花园或空地500元一平方。我们就表示不明白,1900元地皮跟500元的空地地皮对比,一栋占地300平方的两层别墅装修住房(住房建筑占地100平,花园空地200平)还比不上只占地100平方小三层旧屋。这就叫所谓的公平吗?难道政府卖给开发商同一块地皮中也有分三六九等的价格吗?农民向来就有天有地,靠自己辛勤劳动几十年积蓄才建起了楼房,本想日子会一天一天更好的。但现在兴宁市政府这种拆迁赔偿标准让农民如何实现公平呢?我们农民也没有想过靠拆迁一夜暴富,我们农民也支持政府搞新城建设,但是这一切支持都要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现在兴宁市政府还采用多种手段对相关人员株连九族,进行恐吓。说今年3月20日拆迁户不同意丈量拆迁就要移交兴宁市政府司法机关,强制实行拆迁,这是什么世道啊?虽然土地是国家的。但房屋是我们私有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吧!
      以上情况,恳请两会代表实地调查了解,走访关注。
                                                                                                                                     反映人:广东省兴宁市宁新办事处受难村民
原文来自:兴宁A8 http://ms.xna8.com/thread-200784-1-1.html

宁新苗条肥仔 发表于 2013/3/3 13:37

走这一条途径是最明智的,现在就要看我们的代表是代表人民还是代表人民政府了,我们老百姓就等着看兴宁市政府司法机关怎么在3月20号强制拆迁了!请大家共同关注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3 14:18

大家不同意ZF敢拆个锥子,要想讨回公道就是大家不同意,ZF肯定狗一样的妥协!如果真的强拆那就是群体事件了,问问那个陈领导有几个脑袋!

兴宁宁新人 发表于 2013/3/3 14:27

顶!!!!!!

jwp0829 发表于 2013/3/3 14:59

现在就要看我们的代表是代表人民还是代表人民政府了,我们老百姓就等着看兴宁市政府司法机关怎么在3月20号强制拆迁了!请大家共同关注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3/3 15:04

对等略高,那么土地价格就非常明显了,2500的商品房,土地价格就在2800一平方米左右,没有空地之说,一律平等,要有空地分,那安置房杂房,走廊,楼梯也是属于空地,那个分摊的是不是也是500块一平方米?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3/3 15:04

对等略高,那么土地价格就非常明显了,2500的商品房,土地价格就在2800一平方米左右,没有空地之说,一律平等,要有空地分,那安置房杂房,走廊,楼梯也是属于空地,那个分摊的是不是也是500块一平方米?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3/3 15:04

对等略高,那么土地价格就非常明显了,2500的商品房,土地价格就在2800一平方米左右,没有空地之说,一律平等,要有空地分,那安置房杂房,走廊,楼梯也是属于空地,那个分摊的是不是也是500块一平方米?

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3 15:13

强烈要求市委市政府遵守征地拆迁条例中的“对等略好”的原则!

穷教师 发表于 2013/3/3 15:13

大家共同关注!

穷教师 发表于 2013/3/3 15:17

无论是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开发商建房,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是民事行为主体,都必须遵守两个原则,一是民法通则等价有偿原则、对等略好、拆一还一、公平公正、平等协商一致原则,这是国际国内历朝历代永恒不变的原则。

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3 20:35

无论是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开发商建房,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是民事行为主体,都必须遵守两个原则,一是民法通则 ...
穷教师 发表于 2013/3/3 15:17


    屁话,

随一 发表于 2013/3/3 21:47

向往珠三角的以群众长远利益为基本核心的做法,不向现在兴宁一样,一次性把天与地套出去,以后小院喝茶,菜 ...
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3 12:30


    LZ说的不对了,二楼起价是2100,2500是均价约在10楼,是假如你多要20平方以2500算。

尼古拉斯峰 发表于 2013/3/3 23:13

顶顶。。拿起锄头,打响武装反动的第一枪吧。。

老吴 发表于 2013/3/4 08:17

上天涯论坛发表去,那里有全国关注的目光

dgj 发表于 2013/3/4 10:29

{:5_282:}

lym2000 发表于 2013/3/4 22:35

拆迁一阵子,幸福一辈子。这句话大家听了何感想?

市井小民 发表于 2013/3/11 20:54

按政规定府回拨的土地参照自由市场行为,按合理估值转入股份参与政府和开发商或其他公司合作发展,等等。政府不能再搞土地双轨制,要尽快实行城乡一体化,不要想通过转卖土地增加财政收入,农民也别想因为征地一步成为百万富翁。我们都必须多干一些实事,认认真真搞活经济,只有实体事业才能科学持续发展。
积极找到好的方法来解决政府头痛的征地问题,是当届市政府最重要工作。老百姓实际上做担忧失地以后成为无田.无地.无法就业.无生活保障.无居民医保的“五无人员”,过去用行政命令廉价恶征土地的做法,因为没有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存空间,必将给今后的社会留下了部稳定因素。真希望兴宁市政府与时俱进,深刻体会新的党中央关于努力提高居民资产性收入,共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尽快改变过去依靠行政命令和极其粗暴的征地拆迁方法,放下高昂的身段,结合当今社会市场现实情况。切实为农民做点好事,让农民老百姓少一些抱怨,少一点后顾之忧,减少新
原文来自:兴宁A8 http://ms.xna8.com/thread-193375-1-1.html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百姓征地后赔偿的房价2500元起,如卖回给政府才1900元,差价干啥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