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3贴
发表于 2013/5/10 19:37
一个巴掌拍不响,男女主角都已不适合做老师了,最好也不要呆在兴宁了,老师的脸都让你们丢光了。
zxy19751975
发表于 2013/5/10 21:55
不知楼主想说明什么,难道楼主与小三有什么关系?达到违法就直接告,没违法,呵呵,
阿勇古
发表于 2013/5/11 11:16
“胖”局长不会有什么猫腻吧?呵呵
册注
发表于 2013/5/11 11:42
楼上的,好“玩“与后果你考虑过吗?
阿勇古
发表于 2013/5/11 11:55
我就是看不惯这个豪华"胖"局长、贪学生的钱!贪官
o07
发表于 2013/5/11 12:22
为什么不公开男女主角的真实身份情况,老是遮遮掩掩,真是兴宁人的本性,对事情有看法却又没胆
量揭发。老是想拿别人手去捉蛇,兴宁人坑爹呀,没用。
qq269
发表于 2013/5/11 16:28
无语了,新圩中学的英语老师曾"小三",你能带着面具躺到另一个人的床上,但别忘了四年前你的选择,当时你的选择就是用身体来做交易的吗?都知道别人已经结婚有小孩了,还巴巴地缠上去,需要的时候是爱,不需要的时候就踢皮球,把爱心、良心、责任心当什么了?当然,男的也不是什么好鸟!就算相关部门被你们收买了,装作不知道,但你们能心安理得吗?快滚出教师队伍,滚出兴宁了吧,老师的脸都让你们丢光了。
to2010
发表于 2013/5/11 22:07
自从兴宁“小三门”事件在网上曝光后,不断有网友披露出,新圩中学姓曾的英语老师,做第三者破坏别人家庭,甚至和男主角在工作时间偷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的丑闻,这些已严重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此类老师解聘并开除出教师队伍,绝对不能让俩粒耗子屎坏了一锅汤。
1瞬间
发表于 2013/5/11 22:33
做人做事要有始有终有责任心,后悔的话全是狗屁
小3贴
发表于 2013/5/12 14:19
用事实说话,让我们共同维护公平与正义! 教育局的该行动了,不要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要冤枉一个好人!
ll99999
发表于 2013/5/12 21:49
对于这种男盗女娼的行为,除了鄙视,还是鄙视。
mylove
发表于 2013/5/13 06:18
老师有很大的影响力,而今不但没有起到正面模范作用,而且私生活混乱,更涉嫌违纪,在为社会舆论造成恶劣影响后,仍处于沉默状态,没有积极态度。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大火烧起来之后,无论背后如何,当事人都不应再沉默了。
小3贴
发表于 2013/5/13 06:43
一个巴掌拍不响,男女主角都不适合做老师了,有关部门应当马上介入。
人民公仆
发表于 2013/5/13 14:28
两个自己都教育不了的人,怎么去教育别人?建议两个都开除 ,来挽救越来越难保全的师德尊严和道德底线。
adnim
发表于 2013/5/13 21:15
风流不是男人的错,但要敢做敢当。
有图有真相
发表于 2013/5/13 22:37
两性之间感情最为复杂,情感归零时,没有道德底线。只要是人都有过错,只不过像她这样错就离谱了,
更涉嫌违纪了,这叫人如何同情你呀。
ppi1999
发表于 2013/5/14 08:35
教育部长怎么看这事
cctv2012
发表于 2013/5/14 09:34
楼上的眼光毒到呀, 还不是城管跟小贩的故事, 临时工来的
宏华实业8341
发表于 2013/5/14 10:15
狗皮膏帖,你们继续用吧!
20132013
发表于 2013/5/14 10:33
提醒男猪脚,在换着马甲博人同情时,也故意说说自己的不对啊,只是指责女方——未免太明显暴露马甲了吧?以为大家是傻子,看不出来吗?说不定想同情你的人被你这么“一六“,对你都非常反感、倒胃口了,你骂的越多,站你这边的越少,越呕!——即使你有千般万般对的理由,都令人反感你的“自卫”,你就像一条发狂的狗一样!十分buai ou!!! 貌似她不对——也绝不支持你!!!即使她错了——也认为她甩你甩得太对了!!!估计她嫁不出去也不会嫁你这等小人!鼠辈!
20132013
发表于 2013/5/14 10:37
无论谁对错,干脆把男的开除,女的继续升任——这样才好激死男猪脚!激到 "庞彪" 最好!
知情人之一
发表于 2013/5/14 10:43
NND, 只要一有小三帖就说是男猪角的, 那些是你自己发的你心里不情楚吗, 我看除了男女猪角外, 至少还有两帮人, 不是说这件事不真实, 而是实在不要嫁祸于人, 真的看不下去了!
知情人之一
发表于 2013/5/14 11:13
这事说了一个多月了,当事人都不敢怎样,脑残的都知道你们说的全都是事实,但背后的事你们又还知道多少?说句实话,把女猪角毙一百次都不冤枉!
p15218
发表于 2013/5/14 20:12
央视今天播出视频《海南小学校长带6名女生开房事件》,是否也该关注一下《兴宁2位老师工作时间开房偷情事件》
diy
发表于 2013/5/15 08:14
让这小三门烂事沉了吧! 新圩中学谁不知他她们的事呀, 大家认为贞操最重要, 而她却相反, 四年如一日, 不知羞耻......让这烂事沉了吧!
宁江少一粒
发表于 2013/5/15 10:50
看来局长要给新圩中学的曾小三颁发"兴宁小三"的荣誉证了
mg911
发表于 2013/5/17 08:40
嚷嚷啥,中国的情况不知道吗,有钱能摆平一切。
曾小三
发表于 2013/5/21 08:38
“梅州最美教师”
平常心看事
发表于 2013/5/21 09:11
不珍惜难得的工作位置,乱搞,后悔吗?
日后提拔
发表于 2013/5/21 17:06
lou13
发表于 2013/5/22 07:44
心都用在这些方面去了,工作怎么做得好哦,还乱搞男女关系
mzxnA8
发表于 2013/5/24 09:57
{:5_297:}
陈舵主
发表于 2013/5/26 20:48
披着教师的外衣,做着卑鄙下流的事
做爱的事
发表于 2013/5/29 09:32
偷情做爱做死了才干教育局的事,爽死了不干事,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