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实业8341 发表于 2013/5/5 10:57

醒醒吧,怪胎行为的老师!

七情六欲,但凡人类都需求,合情合理合法自然是好事!教师群体出现如此事件,确实好好从严管理(管理层),而并不是事情发生了,才知其严重性,做什么工作都要做到防范于未然!如今事情已出,在此,我希望当事者(男方),不要老是扣住不放,何必呢,人家都决意离开你了,强扭的瓜不甜!如果你不是为了女方回心转意,那你的必有目的就是把女方搞臭,让其生着痛苦,这也未免有点狼心狗肺了吧,如果你好好想想你们俩曾经的拥有过,唱唱“好聚好散”这首好歌,建议停止这种做法!男老师,同时我也要强烈谴责你,你的身份已经严重影响了教师群体的形象!对于此事的相关帖子,好事者自然是调侃连篇,这也不好,也要停止调侃,但愿您不是老师!教师们也不要过于看重此事,教师群体之大,我们大家都知道,可是正因为群体大,什么鸟都有,人的十个指头不可能个个一样长短,如果一样长短了,那就肯定是怪胎了,对于男娼女盗这种事,我们大家还是论定为怪胎行为,不必理会!

肖肖 发表于 2013/5/5 12:05

{:5_282:}

南山一居1 发表于 2013/5/5 12:46

同意!论坛是公众场合,公众场合请注意形象

混食等死 发表于 2013/5/5 12:49

应该给予最强烈的谴责

dgj 发表于 2013/5/5 13:42

{:5_262:}

兴宁1号 发表于 2013/5/5 13:49

楼主又是谁的怪胎呢?

混食等死 发表于 2013/5/5 18:22

我不明白的是男猪角为什么要注册那么多的马甲来反复炒作这件事,真以为没人能看出来吗?可见其心理已经扭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数理化王子 发表于 2013/5/5 21:45

加载毛补助!!!!

数理化王子 发表于 2013/5/5 21:45

老师聊啊死!

册注 发表于 2013/5/5 22:19

梦总会醒的

好又来 发表于 2013/5/5 22:26

这个男的(楼主)是个变态的男人, 也是个已婚男教师, 是个变态的男人。女的没结婚就与你发生关系,你赚了。还要在A8搞臭这个女的,你是不是人?简直是个条“畜牲”。好聚好散,这也说明这个女的比较明智, 楼主简直不人。

宏华实业8341 发表于 2013/5/6 11:13

这个男的(楼主)是个变态的男人, 也是个已婚男教师, 是个变态的男人。女的没结婚就与你发生关系,你赚了 ...
好又来 发表于 2013/5/5 22:26


   听你说好像在说我一样,我不是老师,至少我不是兴宁的老师,我不是您说的那个无聊的男老师,我有小三也不会是老师,何况他们俩是另类关系!我不知您是不是老师,如果您是老师,激动愤怒之情,我能理解,我不敢说你没素质,只是希望你注意措词!奶奶的,羊肉没吃到,挨了一身骚!

清晰 发表于 2013/5/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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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班之子 发表于 2013/5/6 15:48

坚决维护老师正义

鲁班之子 发表于 2013/5/6 15:48

坚决维护老师正义

宏华实业8341 发表于 2013/5/7 07:30

必须的,希望相关部门严重关切!

宏华实业8341 发表于 2013/5/7 07:30

必须的,希望相关部门严重关切!

钓拐里 发表于 2013/5/7 07:49

男女之间那点事与身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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