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兴宁现状 发表于 2013/5/9 20:06

生猪价比年前下降百分之三十,兴宁人民依然吃的是天价猪肉!奇迹啊!

生猪价年前9元多,现在6元多,下降百分之三十多。养猪户买一头,亏几百!零售价没降,比如排骨22元,百万兴宁人民依然吃的是天价猪肉!奇迹啊!
监管部门会不知道这事实?那可怕的差价哪去了?兴宁啊,兴宁啊,想说“爱你”,真的好难、好难 ~~

想得开 发表于 2013/5/9 22:10

嘿嘿。。。没人管

兴海 发表于 2013/5/9 22:18

:@政府·······:curse:垄断肉联厂的老板们·····

混食等死 发表于 2013/5/9 22:18

黑恶势力垄断

曦日男孩 发表于 2013/5/9 22:20

现社会就是官商勾结,蛇鼠一窝,降价他们没钱赚了,如今物价只升无降的道理。

随便一说 发表于 2013/5/9 22:39

零售商不肯降价,物价局不作为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13/5/9 23:02

猪吾食狗吾啃的

元芳 发表于 2013/5/10 08:34

其实监管部门有心作为的话,要查出个中原因太简单了,怕就怕监管部门也是利益链上的,或者说临管部门的某些人也在利益链上。连普通老百姓都明白的事情,“有关部门”却装作不知道,这就是江湖上一直谈论的“利益关己,高高挂起”。

xlz 发表于 2013/5/10 08:38

在兴宁,属政府职能部门管的,哪个是有落实的?
大家习惯无政府状态就好,.........

一江秋水 发表于 2013/5/10 09:06

兴宁法院公开宣判备受社会关注的兴宁新圩肉霸案,一审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某新有期徒刑13年半,彭某超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当地市场部分卖肉的档主和周围的部分群众当听到肉霸被判刑纷纷表示,真诚地感谢党委政府为民除恶,保护一方平安。以前做买卖憋气,现在舒心了。
  据了解,陈某新受聘任兴宁市新圩联厂厂长,2008年至2012年间,陈某梅为了达到垄断新圩镇范围内的猪肉销售市场,先后9次指使该厂职工彭某超和陈某雨(另处理)等人在该市新圩镇范围内私自进行查处猪肉,发现不是从该厂购进的猪肉便予以收缴。其中,被告人一伙4次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当场收缴张某某100多斤猪肉、李某某80多斤猪肉、谢某某30多斤猪肉;此外,陈某新以查处猪肉为名,以所查处的猪肉不是从新圩肉联厂购进的为由,指使彭某超等人强行收缴受害人张某某等多人的猪肉带回新圩肉联厂进行私自处理或以低价变卖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自从这伙肉霸被抓后,当地猪肉价格立刻下降了两三元。
 

小小天 发表于 2013/5/10 09:08

:victory:

小小天 发表于 2013/5/10 09:09

猪肉吃不起了

0753灬家 发表于 2013/5/10 11:19

兴宁消费真高...;P

众人醉时我独醒 发表于 2013/5/10 12:32

兴宁的消费真的很高!真让人压力山大!

lhw_sky 发表于 2013/5/10 12:37

:victory:

zhongqiang 发表于 2013/5/10 12:51

试问市长主政无能?才会导致这些情况

wm998 发表于 2013/5/10 13:28

都是垄断惹得

笑红尘 发表于 2013/5/10 13:44

官商纠结,哪管百姓生死。

肖肖 发表于 2013/5/10 14:32

{:5_297:}

浪花 发表于 2013/5/10 21:47

兴宁五华两样天,山高皇帝远。忍耐!!!!

dgj 发表于 2013/5/10 22:08

{:5_289:}

小H的血与泪 发表于 2013/5/10 22:31

这不合理啊

cndc528 发表于 2013/5/17 12:43

那些都是所谓的冰山一角,ZF的监管力度太差

乡愁啊!乡愁! 发表于 2013/5/17 13:20

这一切都是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结果,在他们眼里民生无大事.

13502526580 发表于 2013/5/17 13:23

官商勾结,不管百姓死活

宁水流 发表于 2013/5/17 18:01

我们这里鲜瘦肉13元一斤下午12元

laowu 发表于 2013/5/17 18:54

垄断价格???不行!!!!养猪户被伤害、百姓生活没有获得实惠!!!!。市场如何监管------

dsmdyx 发表于 2013/5/17 19:55

兴宁小县城排骨都要22块一斤啊?那比我这杭州市区还贵6元一斤啊!杭州排骨才16元一斤啊!那兴宁是典型的收入底,消费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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