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愤 发表于 2013/5/17 10:19

也谈吃空饷

      吃空饷(chī kòng xiǎng),也叫吃空额。指不上班但是可以领工资,比如一些官宦子弟在某单位有职位,但是从来没去上过班,工资照领。另外如一些单位领导,把只有30人的单位的工资总量上报为35人的,多出来的5人的工资就是空饷。
吃空饷行为一:   
    宝鸡一名小学教师一年多不到学校上课,而是先后自行招聘两名老师代其上班,在每月领取近3000元的财政工资后,该教师从中支付给为其代课的老师约800元。
吃空饷行为二:
    那些在快退休,但在编不在岗的人呢?或者被人赶下领导位子、“让贤”的人也在编不在岗呢,这些算不算吃空饷呢?
吃空饷行为三:
希望大家继续:

liwei02 发表于 2013/5/17 20:16

兴宁市专项清理“吃空饷”问题
来源:梅州市编办    时间:2012-11-16    字体:小 中 大




省编办网讯近日,兴宁市出台意见专项清理 “吃空饷”问题。主要做法有:一是认真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此类人员15天内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行辞职,否则予以辞退或解聘;对逾期不归人员按规定作辞退或自动离职处理。二是通过人事代理的方式妥善处理辞职(解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三是从严把握,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病事假人员的工资计发问题。四是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吃空饷”涉事人员及单位。依法采取限期追缴冒领骗领的工资、停止核拨经费、按有关规定核减涉事单位编制或暂停调入人员等措施。对“吃空饷”问题应报未报或应处理未处理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兴宁市政府,半年不到,2次严厉打击吃空饷问题,元方,你怎么看?

萨牙哥 发表于 2013/5/17 20:43

呵呵
路过

悠然一生 发表于 2013/5/17 21:11

“吃空饷”的多,是亡国之兆。

黄华华兄弟 发表于 2013/5/19 00:27

吃空饷的,我们单位就有,我估计每个单位都有,这个问题其实很容易解决,一查过去三年的培训情况就清楚了,凡是培训不达标的,建议政府严查,校长包庇法办,违法所得追罚!

兴宁呆古里 发表于 2013/5/19 11:22

:L :L :L

xnsfgh 发表于 2013/5/19 13:38

兴宁市专项清理“吃空饷”问题
来源:梅州市编办    时间:2012-11-16    字体:小 中 大




省编办 ...
liwei02 发表于 2013/5/17 20:16


    一个都不会出现。

笑看A8 发表于 2013/5/20 22:44

元芳,现在很忙。。。。

xnzxl 发表于 2013/5/21 17:46

{:5_264:}元芳,现在很忙。。。。
笑看A8 发表于 2013/5/20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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