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tong
发表于 2013/5/20 12:47
操楼猪家族所有20到30岁之间的女性!
maitong
发表于 2013/5/20 12:48
操楼猪家女性操累了,楼猪负责给我餐令,闭脚!
宁江少一粒
发表于 2013/5/20 14:04
怎么最近老是看到这样的喜讯,真是比过年还开心啊
残花败柳
发表于 2013/5/20 14:17
说两点:1、无欲则刚.2、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open
发表于 2013/5/20 14:30
建议教育行政部门马上开除男女主角,不要让“小三门”事件愈演愈烈。
1瞬间
发表于 2013/5/20 14:45
极品啊,曾老师还是兴宁市师德师风教育年活动的优秀,还是兴宁市优秀团干部 ,还是梅州市优秀团员......在好奇心驱使下,还真想看看这样一个满嘴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的女人,站在讲台上假模假样地教育学生的模样!
1瞬间
发表于 2013/5/20 14:45
;P;P;P;P;P;P
司城
发表于 2013/5/20 14:48
楼主真配做临时工,举报为何要遮遮影影呢?
司城
发表于 2013/5/20 14:48
楼主真配做临时工,举报为何要遮遮影影呢?
p15218
发表于 2013/5/20 14:57
其实,教师的私生活,谁都不想去干预,问题是,你们自己在网上爆出来,在网上展开骂战,在某方面却凸显了兴宁教师的负面形象,跟教师的价值观道德观完全背离,更涉嫌违纪。中学的学生都在讨论老师婚外情情,学生会怎样想。。。。。。
败北
发表于 2013/5/20 15:00
无论谁对错,干脆把男的开除,女的继续升任
肖肖
发表于 2013/5/20 15:03
{:5_297:}
水口的
发表于 2013/5/20 15:20
哎,都理性一点,不要满口粗话,象斯文败类一样,用事实来说话,让我们共同维护公平与正义! 教育局的也绝对不能手软,要有处理结果,别让民众失望。
潜巴里
发表于 2013/5/20 15:38
高度怀疑,楼主不是当事人双方,是其他别有用心的人!
日后提拔
发表于 2013/5/20 17:40
又是一个“日后提拔”的女干部呀
7k7k
发表于 2013/5/20 19:16
水很深......
石光街
发表于 2013/5/20 19:20
强烈支持曝光楼主学校和姓名
yiyi
发表于 2013/5/20 19:53
不明的是,新圩中学的曾老师日后也被提拔了,目的也达到了,为何还要被他日多四年?难道背后还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qazqaz
发表于 2013/5/20 19:57
这个主任是官吗 ?一个副科都不敢说自己当官
镰刀。铁锤
发表于 2013/5/20 20:04
曝光了学校和男女姓名又咋的?如果真的有那回事也应该原谅曾老师了,迷途知返要有很大之勇气的,凭此我就支持她。
2002的第一场雪
发表于 2013/5/20 20:07
老师的影响力很大,而今不但没有起到正面模范作用,私生活混乱,而且涉嫌违纪,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呀!
dp552
发表于 2013/5/20 20:27
一个用自己的身体来做交易的新圩中学教英语的曾老师, 一个满嘴仁义道德,满肚男盗女娼的新圩中学教英语的曾老师, 一个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都能做出来的新圩中学教英语的曾老师, 一个背地里干了不知多少见不得人的勾当的新圩中学教英语的曾老师
.........发表于 2013/5/20 16:53
教育部门应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dj97
发表于 2013/5/20 20:36
本来潜规则, 很正常, 但被潜了四年, 就很不正常了!
再来点
发表于 2013/5/20 21:23
狗男女,丢教师的脸,给教师的职业抹黑,不管你情我愿什么的,一律开除
303304
发表于 2013/5/20 21:33
呵呵,这事还很有意思,教育部门岂能脱得了管理不严之责?
漂然
发表于 2013/5/20 22:05
楼主无聊无德应早消失
mg911
发表于 2013/5/20 22:07
{:5_239:}
mg911
发表于 2013/5/20 22:08
曾老师的这些“性交易”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的伦理道德,而且极易诱发不劳而获的腐败思想,为勤劳的炎黄子孙丢脸。应从重处罚,以警示后人。
mg911
发表于 2013/5/20 22:10
{:5_239:}
阿昌古
发表于 2013/5/20 22:21
肮脏的灵魂为啥会附在这俩人的身上呢?教育部门又岂能脱得了管理不严之责?
xnxx5
发表于 2013/5/21 07:58
"感动中国的人物"
246
发表于 2013/5/21 08:48
小三贴又来了!
平常心看事
发表于 2013/5/21 09:13
不珍惜难得的工作位置,乱搞,后悔吗?
神山苍苍
发表于 2013/5/21 10:49
官网上也有复印件的吗?现在的学校到底怎了?这二人的位置是不是抢了你的啊?还是把他们搞下去那位置就给你 ...
ppp1354917 发表于 2013/5/19 19:32
支持冷静的分析!
laowu
发表于 2013/5/21 12:31
有潜规则吗?
ip6
发表于 2013/5/21 14:01
悲哀啊,为了一点利益甘愿被人睡四年,谁的错?谁之过?
2000
发表于 2013/5/21 14:15
呵呵,“梅州最美教师”
石柳
发表于 2013/5/21 17:26
师者,走上三尺讲台,教书育人,走下三尺讲台,为人师表。教师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的人,更是精神文明和道德文明的传播者和宏扬者。作为学校的领导干部,更应该成为师德的典范,却行如此苟且之事,是师德赤裸裸的沦丧,实在玷污了“教师”二字。
diy
发表于 2013/5/22 07:50
兴宁最牛教师 工作时间开房偷情
xiaohua
发表于 2013/5/22 09:04
好长时间我都是只看贴,很少回帖,但现在我真的看不下去了,我看那个新圩中学的所谓副校长就是一个变态。教育局怎么能让让这样的人做副校长?简直不可思议。一个女人陪他睡了四年,最后还想搞臭她,真的不地道,简直就是一个王八蛋。那个女老师也真的,作为同性,我也鄙视你,为了一点名利,没有一点尊严活着。
电视剧
发表于 2013/5/22 10:48
潜规则,很给力
问你呢
发表于 2013/5/22 10:59
路过,像踩到狗屎一样。
ABA8
发表于 2013/5/22 11:29
有点不敢相信!
p15218
发表于 2013/5/22 12:29
女老师频爆性丑闻,谁的错?
小城小市民
发表于 2013/5/22 12:31
楼主是不是LIAO老师???
太炮鼓
发表于 2013/5/22 12:38
男的开除,女的继续升任.....
mzxnA8
发表于 2013/5/22 15:39
{:5_295:}
adnim
发表于 2013/5/22 16:01
两个斯文败类的性丑闻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3/5/22 16:24
:lol文件都发了!就看日后怎么样?会不会日后更好……?;P
zxfi
发表于 2013/5/22 17:03
提倡作风正派的良好风气,树立靠勤劳进步的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