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q000
发表于 2013/6/16 23:46
明斗是斗不过的,暗中搞掉几个是没问题的!
红尘滚滚
发表于 2013/6/17 00:32
出钱的是高速路公司,出力的是XX人,倒霉的是老百姓。赚钱的是XX人,难道还不知道么?
宁江沙一粒
发表于 2013/6/17 01:16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历届镇人民的zf,从来都不是为百姓着想的。但他们打着为国为民的旗号,开掘了两大财源——一是计生,放任超生,只为百姓超生之后他们可以借机敛财。这些罚到的钱哪去了?据说在全国都是一笔糊涂帐。二是国土,老百姓建房,他们从不规划引导。明知是违建,他们也先“放水养鱼”,到你建得差不多了,他们就气势汹汹来“为国执法”了——说到底就是交点罚款,也就没人会管的了——双方的目的都达到了嘛。这已经成了众所周知的“钱”规则。现在此地的耕地已经害得差不多了,原来的成片沃土上现在是星罗棋布的民房。一座房屋,肯定是“收一笔”之后的产物。试想不久的将来,这里将无可耕之田。受洗衣粉水、洗发水等等生活污水的污染,想耕也耕不了。另一面是,随着房屋对耕地的蚕食,私下转让耕地建房的价格进入了疯狂状态,已经炒到了每平米一两千。这不问题就来了,你想每平米六十多就征他的田,每平米二百五就拆他的屋, 能不用强么?打人当然不对,但只是扔一下泥巴,就说啥“严惩”,这种八股官腔,令人恶心!电视新闻也很可笑,连做笔录的阿sir的嘴角都可以看出笑意来。除了可笑,还有恶心——铲掉丰收在望的水稻,我不是当事人都觉得心痛,难怪人家骂你“吃shi大的”,但电视新闻竟还鼓吹显示他们决心什么的,依法征地什么的。上周的新闻更可笑,叫某村官在那儿讲得唾沫飞溅,表明他是做思想工作的高手,其实当地人都知道,彼村所拆房屋不多,而且是欢迎来拆——早就住到新房去了,废弃的房屋正愁没人来买,现在顺水推舟卖了个不错的价钱,心里的那个得意,你懂的。
295470454
发表于 2013/6/17 05:58
黑心政府,强拆通知到处下,
满怒嘲讽
发表于 2013/6/17 12:34
看到各地政府期压老百姓的新闻我很是感慨。我老家这里就很太平,政府也很关心我们,每逢有事关村民利益问题或逢年过节,当地领导都会率领数百武警官兵来我村慰问,为村民送上节日祝福。在领导仔细了解村民所要求的征地补偿款等问题。在查看了被临时工强拆的一间间房屋后,领导要求随行武警官兵多关心村民。慰问中,武警官兵与村民还进行了比武演练,手把手的教村民一些擒敌技能,增强村民体质,由于官兵太过热情,有多名村民受伤入院,目前伤者情绪稳定,我村繁荣昌盛。与各位相对比我实在是太幸福啦!
忘记说了,我居住在冥王星的一个小村落,这里是最接近冥界,地狱的地方。
maitong
发表于 2013/6/17 12:54
黄陂石屋人很团结,防暴队的一走,那些红袖章八婆估计要被石屋人拉去轮奸啊!苍天啊!俺很替这些八婆担心啊!
maitong
发表于 2013/6/17 12:57
听上山朋友讲说黄陂曾屋人都是大番薯,矛石屋人精。看看这次曾屋人一个屁都不敢放,差距就出来了。
曾大海
发表于 2013/6/17 21:21
我赞成开通公路发展地方经济,同时也向敢于挺身而出保护自身利益的民众表示敬意!
党代表
发表于 2013/6/17 21:34
支持楼上的意见!
xndjh
发表于 2013/6/18 08:45
不知道你们看中央新闻6月15日晚上24小时的主播关注了没有???河北曲周非法占地调查,上新闻之前开发商只是租农民一亩地是3.95万元,上新闻之后是17万一亩地,150多户已经签字,只有13户不同意已经上中央新闻了,更重要的是土地征收之后的后续生活保障。
{:5_289:}
xingningrenliao
发表于 2013/6/20 22:34
{:5_238:}
民生在宪
发表于 2013/6/20 23:12
南部新城拆迁户大部分是被逼“自愿”拆迁的,政府对每个拆迁户进行摸底排查,发现那个拆迁户有亲友在单位上班的或者是在做生意的就会遭到恐吓威胁迫使拆迁户“自愿”接受签订拆迁协议。
888666
发表于 2013/6/20 23:19
兴宁症腐就是垃圾,吃屎大的,就会欺压百姓,你妈的
民生在宪
发表于 2013/6/21 00:15
南方日报2013年4月3日报道
广州老城区海月东安置房拆迁补偿:住宅每平方米补偿2.14万元;商铺每平方米补偿6.42万元。
如在公布方案四十天内签同意拆迁补偿协议:住宅每平方米增加补偿2000元,商铺每平方米增加补偿8000元。
民生在宪
发表于 2013/6/21 00:19
2012年3月1日深圳市万科房地产公司对深圳南园新村旧房改造补偿办法:
第一,产权房一比一点一四置换;
第二,每户发放签约金12万元;
第三,一次性支付三年拆迁安置期租金,每个月每平方米86元;
第四,一次性补贴6年物管费每个月每平方米3元;
第五,回迁房按每平方米1500元标准装修以后交业主。
hanhan88
发表于 2013/6/21 07:36
一个天一个地。
五叶神有精神
发表于 2013/6/21 08:52
要支持发展,不要以为发财机会来了
maitong
发表于 2013/6/21 10:17
怎么那么多水货拿兴宁跟广州的比?
我看就跟梅县平远的比,如果比那些破地方低,说明兴宁地方政府贪污了
如果跟人家那边一样,那也怨不得兴宁政府,乖乖的配合国家发展需要吧!
觉得我说的有道理的,来鼓掌啊!
民生在宪
发表于 2013/6/21 22:26
梅县建筑面积拆迁的地皮价是4000元一平方,兴宁建筑面积拆迁的是1980元一平方,相差一半的价钱啊!
三元
发表于 2013/6/22 17:37
安置好群众再拆迁,支持国家建设也是公民的责任,所以应该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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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CEO
发表于 2013/6/22 18:57
当然啦!低价收老百姓的地,高价报上去。现在的政府都是这样的,你们黄槐人们一定要团结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