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局 发表于 2013/7/14 01:02

真佩服你们没有房产证你们也敢买?凡事都会有二面性,首先需检讨你个人。

国安局 发表于 2013/7/14 01:06

发觉兴宁老乡买房太急怕买不到,人家地产公司图纸结构还没出就争着交定金了。

金枪鱼 发表于 2013/7/17 01:08

着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改天酒杯一碰出点钱就好了。。。

852456 发表于 2013/7/18 16:05

对错看结果

非洲和尚 发表于 2013/7/20 19:52

房产证都被开发商拿去二次抵押贷款啦

异乡的兴宁人 发表于 2013/7/20 20:06

上面的1583鄙视你
YY778 发表于 2013/7/7 17:34


    干嘛啦,他伤害你啦还是得罪你啦:o

847401297 发表于 2013/7/20 21:11

{:5_243:}

1583 发表于 2013/7/22 17:02

真佩服你们没有房产证你们也敢买?凡事都会有二面性,首先需检讨你个人。
国安局 发表于 2013/7/14 01:02

不是明知道没有房产证还去买,而是开发商不讲信用,合同内容是包办房产证的,合同价内包括办理房产证及所有费用,但最后开发商因为公司内部矛盾,股东之间利益出现问题,王佛鹏和石老板吵架反脸,2个人一起开发的房子都办不了证,业主跟他们打官司打赢了,但他还是不肯办,难道要拿刀砍了他吗?

橙皮 发表于 2013/7/23 02:56

弱弱问问:哪个盘??????

黄愧煤矿 发表于 2013/7/24 10:14

听讲是领导李福钱的一伙兄弟搞的,官商勾结。

黄愧煤矿 发表于 2013/7/24 10:14

听讲是领导李福钱的一伙兄弟搞的,官商勾结。

xxm 发表于 2013/7/29 10:57

怎么着?

非洲和尚 发表于 2013/7/29 11:05

土黑恶, 土霸王!

332068 发表于 2013/7/29 11:35

这里的百姓在哭泣,这里的百姓在流血,兴宁ZF在制造国家动乱,在严重渎职。

332068 发表于 2013/7/29 11:39

把兴宁的狗贪官,狗记者,狗媒体,赶尽杀绝

332068 发表于 2013/7/29 11:41

坚决贯彻习总书记的老虎、苍蝇一起打,把那些损害人民利益的老虎、苍蝇消灭干净

liweibin 发表于 2013/7/29 11:42

三建公司领导大冲动了,去搞大开发商就不如来个房子大便卖,来个价格战,兴宁人民就会支持你们。

332068 发表于 2013/7/29 11:45

歪曲事实 ,捏造假证,伤害无辜,是贪官,媒体一习惯做法

332068 发表于 2013/7/29 11:50

利益集团为利益,民营企业被打击,感谢新政铲毒瘤,百姓稳定放第一

zhgd520 发表于 2013/7/29 13:30

三建公司领导大冲动了,去搞大开发商就不如来个房子大便卖,来个价格战,兴宁人民就会支持你们。
liweibin 发表于 2013/7/29 11:42


   宁愿养蚊子也不便宜你等P民

LK328 发表于 2013/7/29 18:04

转回呀!黑色人大代表。

LK328 发表于 2013/7/29 18:06

轮回呀。。。。。。。。。。。。

黄药师 发表于 2013/8/8 20:23

楼主真系犀利啊,精神可佳

332068 发表于 2013/8/14 19:20

上北京去吧,总理说了,当老百姓无处伸冤的时候,中南海的大门为你敞开

332068 发表于 2013/8/14 21:34

我愿意死1000次,再换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把那些披着人皮的撒旦,一切牛鬼蛇神,毫不留情的全部踩在脚下,碾碎。

天道酬勤338899 发表于 2013/8/16 08:54

兴宁市公安局

平凡的忙人 发表于 2013/8/16 09:23

{:5_261:}

xnsfgh 发表于 2013/8/16 10:15

我愿意死1000次,再换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把那些披着人皮的撒旦,一切牛鬼蛇神,毫不留情的全部踩在脚下,碾 ...
332068 发表于 2013/8/14 21:34


    如果这样,当权派就不是带高帽游街那么轻松,而是全部要去见阎王了。

鸿涛装饰公司 发表于 2013/8/16 15:09

如果这样;P

宁水流 发表于 2013/8/16 15:29

三建公司可不是土包子,想当初三建联合林某某把香港商人张载鸿搞的灰溜溜的回香港去,直接把兴宁的外商投资环境给弄绝了,这事真是兴宁史上的耻辱,不过现在报应来了。。。。哈哈。

宁水流 发表于 2013/8/16 15:32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332068 发表于 2013/8/24 11:43

鑫河 发表于 2013/8/24 13:18

转载   。。。。。。
   昨天,兴宁市公安局通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梅州市人大代表王佛鹏已经被兴宁市检察院批捕,正进行网上追逃。
   兴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永锋告诉记者,6月30日8时许,兴宁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马某和黄某、王某、李某等公司人员经过商议后,借土地权属问题为名,纠集公司员工50多人到兴宁某大型项目施工工地打横幅、敲锣打鼓,阻挠项目施工,并调来挖掘机,填埋工地管沟,破坏预埋管桩10多条,给施工单位造成严重损失,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事发后,市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处置,通过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至当天上午11时30分,聚集人员才离开现场。为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先后抓获涉案嫌疑人马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马某等5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执行逮捕。专案组在对案件展开进一步侦查后,掌握了兴宁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佛鹏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事实,还根据群众举报,查明王佛鹏涉嫌职务侵占罪等犯罪行为。由于王是梅州、兴宁两级人大代表,公安局向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请求对王佛鹏采取强制措施。随后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许可对王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王佛鹏早已潜逃。
   李局长表示,公安机关敦促王佛鹏等涉案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也欢迎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推进案件侦查工作。

斗地主 发表于 2013/8/24 14:02

{:5_297:}

何文明 发表于 2013/8/24 19:41

人家碧桂园何以能够在各市开发?难道不知道:不是猛龙不过江吗?兴宁已有先例在,还有人敢以蛇斗龙!是缺乏脑子,还是蛇以为我就是龙!

854878386 发表于 2013/8/25 00:01

{:5_307:}

korsh 发表于 2013/8/25 09:40

昨天看到新闻,已经被梅州市批准逮捕,他已跑路了

兴宁A八 发表于 2013/8/26 15:12

王老板别跑路,算他有能耐,—跑成了草泥马,

332068 发表于 2013/8/28 15:11

兴宁A八 发表于 2014/2/1 15:52

土包子判刑二十年

青春的兴宁 发表于 2014/2/1 18:54

没有什么的,大家看看法律的公正。扰乱公共秩序,出逃,又是主谋。随便都3-6年了。再加点什么,就完了。                           第一节 量刑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俊和 发表于 2014/2/2 17:47

紫薇 发表于 2013/7/7 19:02
你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了吗?以往的兴宁新闻每个报导都写明张三李,四报导。只有7月4日的这条新闻是"兴 ...

要审查过才能发表滴

谈贴AS 发表于 2014/6/3 17:12

不能碰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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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三建公司老板真是土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