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ki咸鱼 发表于 2013/8/26 11:22

(转)江镕:人大代表聚众闹事,到底是谁的代表?

兴宁市公安局通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梅州市人大代表王佛鹏已经被兴宁市检察院批捕,正进行网上追逃。由于王是梅州、兴宁两级人大代表,公安局向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请求对王佛鹏采取强制措施。(8月24日 新华网)
  身为梅州、兴宁两级人大代表的王佛鹏怎能视法律于不顾?视人民利益于不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破坏社会的安定和谐。敢问这样的人大代表代表的是谁?怎能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如今,一些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只是走过场,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质量不敢恭维。一些素质不高、思想不正的人也混进了人大代表这个群体中,造成“鱼目混杂”的现象。前日,就有网络曝光永州一人大代表掌掴百姓,并且叫嚣“我是市人大代表,打了就打了!县委书记来了也没用!”如此“流氓”代表,不加以惩治,难泄民愤!
  对于如此嚣张的人大代表应该严惩,不能让这种不良风气继续蔓延下去,尤其是这事件发生在公众场合,竟然打横幅、敲锣打鼓,阻挠项目施工,并调来挖掘机,填埋工地管沟,破坏预埋管桩10多条,给施工单位造成严重损失,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性质之恶劣,乃闻所未闻,人大代表一定要明白人民选他出来不是欺行霸市、鱼肉百姓,而是为老百姓服务的,这种扰乱社会秩序的所谓“流氓”行为应当诛之,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幸好,此人大代表已被批捕,正在网上追逃,拿百姓的终归要还,欺百姓的终归要偿,相信这位人大代表逃不出人民的法网,尽快捉拿之,以净化社会空气。
  稿源:荆楚网
  作者:蒋芙蓉

兴南大侠 发表于 2013/8/26 14:09

楼主的满盆红色大字,内容没看懂,眼睛倒看红了。

兴宁A八 发表于 2013/8/26 14:13

人大代表的义务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已被庄严载人宪法。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是宪法和法律具有极高的权威和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我国近290万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许多人是立法的直接参与者,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责无旁贷地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宣传和执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人大代表这方面的表率作用对于在全丰+会形成普遍的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

2.保守国家秘密。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主要是:(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由于这些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因而法律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一是相当多的人分别接触上述各种国家秘密,二是代表在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中,也会了解和掌握某些国家秘密。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应当严格地保守国家秘密,模范地遵守保密制度,如不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等。

3.联系群众。人民把意愿和要求委托给代表,再由代表将这些意愿和要求反映到国家权力机关中去。代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才能真正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的意愿所在,为人民行使好权利。代表也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才会把自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取得工作的动力,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为此,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4.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是人民委派到权力机关的使者,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与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是代表的神圣权利,也是代表的法定义务,不能无故出缺。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代表“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同样的,代表如果对人大审议的议案漠不关心,在选举和表决议案时不投票,也属于失职行为。

Q博士 发表于 2013/8/26 14:26

政府拆迁民宅,强奸民意怎么算

浪花 发表于 2013/8/26 16:25

人民代表人民选,可惜被代表了!

李多多 发表于 2013/8/26 21:02

哈哈哪里是什么人大代表,是人民币代表,

xiang0753 发表于 2013/8/27 18:19

匪夷所思的问题是:这个人大代表竟然没有牵一个官员来。这是我难以置信的。没有保护伞
王佛鹏敢那么嚣张吗??

牵着鱼散步 发表于 2013/8/27 21:20

为什么一年前没有发现这个代表的问题啊???如果此代表不这样闹的话兴宁市正腐会发现这位代表的问题吗???这里可能大有学问啊!!!

A八 发表于 2013/8/28 00:26

法治会迟到,但从未缺席。

宁水流 发表于 2013/8/28 23:35

呵呵。。。。好一个人大代表
不就一典型的前ZF官员扶持起来的烂仔么,后来发达了和某些官员称兄道弟了,洗白了,胆肥了,也不知道自己姓谁名谁了。。。。。。。。。

路遥 发表于 2013/8/29 00:21

人大代表还不是你们做官的给的。现在一出事了就这个说那个指,装什么B啊··看来是“墙倒众人推”才能形容。具体形容谁就不说了哈··大家心理清楚。

路遥 发表于 2013/8/29 00:24

坦白说这件事我同情王。如果没用碧桂园,会收回那块地方。有开发商看中了才去收

xiang0753 发表于 2013/8/29 10:30

醒醒吧!!像王这些人在搜刮你们身上的财富,都不知道。还帮他数钱。如果没有碧桂园这些外来投资商。兴宁的房价还会飙涨。兴宁的房价都是二建,三建,鸿源这些垄断集团推涨上去的。说实在的就是像碧桂园,鸿隆动了他们的既得利益,所以要铲除他们。背后的保护伞,恶势力才是要深究的。
反过来,望这届政府能有所为,别成为某些势力某些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保护伞。真正心里装着老百姓,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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