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争 发表于 2013/10/18 11:52

何谓经济帮助款?

日前陪朋友前往兴宁法庭执行一庭,目的是解决他与前妻同志的离婚四年后所产生的总额十万元的经济帮助款,分五年支付每年二万元。但现在朋友无此经济能力进行偿还,原因有几个:1:在离婚的四年中培养出一个大学生,是朋友与前妻所育的儿子,其读大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其前妻未支付过一分钱;2:在此期间朋友的老父亲身患晚期肝硬化,在人民医院来去住了半年,后因已无法治疗转回老家农村居住,在我友人的精心照料下勉强支持了三年,在上月已去世,留下需人照顾的80岁老妻,;3:还有一个不满三周岁的小儿子需要抚养,又已经与小儿子的母亲离异,小孩归他抚养;4:本人身体有病,2012年查出患上急性肝炎,目前正在逐步恢复中,另有肺结核病史。5:因小孩上学在城内需租房居住,每月支出又多一笔。现执行庭冻结了朋友的唯一的经济来源,朋友在某中学任职工,能拿到手上的工资大概1500元,如此下来失去经济来源,试问他将如何生活?家中上有老下有小他们怎么办?此多种原因也已向执行庭的执行人员说明,但他们不置可否,根本也不闻不问!!甚至还屢次恐吓,明言要采取拘留或你的公职还要不要的多种手段!
最近一次上法庭,我代表朋友向法庭询问冻结财产的方式方法,因为我朋友有一套房产是他与前妻共同拥有,与资抵债不是实行更快?银行账号需冻结,那房产不是也需查处?
我也咨询过律师,所谓经济帮助款建立在被执行人有经济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才能支付,另要求执行人有经济来源和已拥有扶养人,否则可以减免!要求执行人的经济条件比被执行人的条件好得多,最起码有房住,儿子也已经出来工作一年多了,儿子在丰顺某中学任教,经济收入比他父亲高。
在此方方面面的原因下,法院都不受理我朋友的申诉,请问,这样还能执行吗?以前我还不相信现在我信了,法庭是有钱人的地方!
在此请诸看官评理!

青争 发表于 2013/10/18 15:06

续:朋友之所以离婚是因他前妻好赌,且百博必赌又逢赌必输,输的且不是小钱,小则几百大至几万;朋友有一次因为前妻向他索要三千元还赌博债,在索要未果的情况下进行服食乐果与开煤气双料自杀,对朋友威胁,幸抢救及时;另女方还多次对男方无理取闹,其手段无所不用其及,在此无法用笔墨形容!

兴宁晨光鲜奶 发表于 2013/10/18 16:53

1、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按法定;2、现拖欠几年款;3、婚内房产离婚后归属

青争 发表于 2013/10/18 20:02

房产是归他二人所有。我所纠结的是经济帮助这四个字,所谓的经济帮助是建立在一方生活困难,而另一方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才产生的经济帮助款!人有旦夕祸福,在这四年里经济帮助人丧失经济帮助能力,就连维持基本的生活条件都较困难,何谈再去帮助他人?现在想用唯一的财产来进行以资抵债不为过吧?更何况应该可以在此情况下申请中止此帮助。我在此发布此信息,完全是出于对朋友的爱护,也不想再看到他为了这种不值得的人烦躁!

兴宁晨光鲜奶 发表于 2013/10/18 20:18

若无拖欠,离婚后四年8万都给了也不差最后一年二万了且你的最重困难都已过去式。若有拖欠,早两年为何不友好协商解决况共有房产归你住女方也算仁之义尽了。”经济帮助“实为双方达成的离婚条件合法有效理应维护执行。

青争 发表于 2013/10/18 22:19

房子是女方居住!此款项是从2012年起每年支付2万,至2016年终。啥叫女方仁至义尽!?她要是明白事理,也绝不会去法院要求执行了!本就是个不明事理的的,只知一味胡搅蛮缠的蠢货!且不说她赌博的恶习,她自己的儿子从上高中起至大学可没支付过一分钱,儿子毕业出来找工作她可询问过?我说这些是本着做人的良心道德!!要是有得协商,我也不会在此发表他人之事!我是真的看不下去了!做为男人,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他才是做得仁至义尽了!!

青争 发表于 2013/10/18 22:32

离婚是在2009年,事隔四年后才要求支付的经济帮助款!期间的四年缴出了个嘉应本科生,每学期的学费,每个月的生活费,在2009年我朋友每月才不到1000元的工资,这样的经济收入你试想,要是你做得到吗?就现在的2013年每月工资也还不到1500元,一年到头不吃不喝也凑不够20000元!这样的经济能力还能要求支付吗?另外他还有个不满3周岁的小孩,还有80岁的老母亲!法律是建立在人道主义上的,现在也倡导的是和谐社会!我现在想问的是,基于这样的情况,我朋友是不是可以申请变更或终止经济帮助?

青争 发表于 2013/10/18 22:36

楼上的,看你说话的方式你应该是懂法的,就这样的情况,我朋友去要求变更或终止应准备哪些材料?又或者是应该如何申请?或者要求进行财产分割这样可行吗?

兴宁晨光鲜奶 发表于 2013/10/19 00:59

1、女方若无特殊极端情况本无权四年后再提经济补偿,当然男方同意除外。2、进入执行阶段应为上诉期已过或二审终结则无翻案可能。3、可申请执行异议变更为分更多期缓交但难终止,最好与前妻协商由其申请最有效。4、财产分割应另行起诉或协商。

西门厌文 发表于 2013/10/2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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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810 发表于 2015/5/28 23:13

家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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