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希兴 发表于 2013/10/27 18:54

20世纪60年代兴宁国民经济的初步好转与一五计划的制定实施

20世纪60年代兴宁县国民经济的初步好转与“一五”计划的制定实施
柯干雄

笔者对建国初期(1949年10月至1957年12月)兴宁市(县)国民经济的初步好转与“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作了客观的分析,由此形成了一些初步认识:建国初期党的正确领导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初步好转(前者),并为“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后者)创造条件;“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推动了国民经济进一步好转。两者密切相关,互为条件,互为目的。同时给我们有益的启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党的领导干部保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积极探索,实事求是;党员干部雷厉风行,深入实际,贴近群众,勇于实践的工作作风,是实现革命和建设,实现国民经济根本好转的根本所在。兴宁市(1994年6月8日撤县设市)地处粤东北部。隶属梅州,两省(广东、江西)六县(五华、平远、梅县、丰顺、寻邬、龙川)相邻。四面环山。县城10多个乡镇,是梅州市山区各县中唯一的大盆地。抗日战争时期身受日本军机肆虐,狂轰滥炸;全国解放战争时期到处兵荒马乱,国民党强征暴敛,水利失修,灾难沉重,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1949年5月,在南下解放大军胜势威逼下,国民党驻军宣布起义,和平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扬眉吐气,开展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新时期。1949年,兴宁年末总人口484574人,其中非农人口36344人;耕地面积470315亩,其中水旱田450315,旱畲地20000亩①。农业基础薄弱,产量低;工业技术落后,效益不高。全年国内生产总值267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4.73万元。建国初期,百待废兴,国民经济明显好转,特别是“一五”计划贯彻实施后,工农业生产走向正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1957年,国内生产总值4764万元,地方财政收入590.11万元,分别增长178.29%、12375.90%,平均年增长率22.29%、1546.99%②,达到建国以来最高水平。其显著特点是:县、区各级党委认真贯彻党在农村方针政策,大举兴修水利,开展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制定和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为后十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打下扎实基础。党的正确领导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初步好转建国初期,政治上,兴宁县领导干部,都是经过革命战争年代锻炼和考验的。早在建国前1949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就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③同时指出“在拿枪的敌人被消灭以后,不拿枪的敌人仍然存在,他们必然地要和我们作拼死的斗争,我们决不可以轻视这些敌人,如果我们现在不是这样地提出问题和认识问题,我们就要犯极大的错误。”④不被权力、地位和资产阶级棒场所腐蚀。他们担任地方各级领导职

① 兴宁市统计局编(《兴宁五十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第5页;
② 兴宁市统计局编(《兴宁五十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第11页;③ 引自《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38一1439页,人民出版社出版,1991年6月第2版;④ 引自《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27页,人民出版社出版,1991年6月第2版。务后,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忠实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加强党的建设,保持清政廉洁,积极探索;干部队伍雷厉风行,深入实际,贴近群众,勇于实践,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深受群众欢迎和爱戴。如在任职时的原县委书记罗亚辉(1949年11月—1951年3月)、栗恩仲(1955年6月—1965年2月),县长李戈伦(1949年6月—1951年3月)等,他们是新中国成立后兴宁的开拓者。在经济上,兴宁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同样承受的是一个十分落后,生产萎缩,民生困苦,千疮百孔的烂摊子。1950年6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七届三中全会,为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党的工作规定了明确的策略路线和行动纲领。毛泽东同志向全会作题为《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这是党中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的当前阶段的中心任务。会议明确指出:“要获得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创造三个条件。即:土地改革的完成;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①。如何摆脱困境,为争取兴宁财政经济状况的初步好转,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生产成为当务之急。为此,根据上级党委指示,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扭转了被动局面,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初步好转。一、县、区乡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稳定货币,拓宽流通,有效地调动了群众生产积极性。一是成立南方人民银行兴宁支行。1949年10月8日,中共兴宁县委、兴宁县人民① 《中国共产党七十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第319页。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1991年8月北京第1版。 在揭阳建立南方银行的基础上成立南方人民银行兴宁支行。1950年1月5日起,全县统一使用人民币,以250(人民币)比1(南方券)的兑换率,收回南方券;5月9日,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兴宁县办事处,6月24日,升级为县支行,同时撤销南方人民银行机构,维护了货币信誉,活跃了流通领域。二是实行“二五减租”。1949年11月27日,中共兴宁县委、兴宁县人民政府按照上级党委指示联合发出《关于减租及冬耕指示》:公布了减租条例23条,减息条例16条,同时县抽调550名干部下乡指导“双减”运动。规定地租按原租额减半,再对半减,交租不超过原租额的25%,称“二五减租”。至12月,全县22个村统计,共减租稻谷153万多斤,得益农户1647户。三是废除民国时期的田赋征收制度,制定相适应的利民政策。同年11月,县人民政府宣布废除民国时期的田赋征收制度,实行“田多多出,田少少出,无田不出”的公粮征收政策。1950年开始,执行按田定等,分4等12级确定税额,以粮交税。1951年5月,成立兴宁县供销合作总社。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公粮采取依率计征,余粮任务逐级分配到农会负担。1954年,随征带购。1955年,实行“定产、定购、定销”政策。1957年,改为一定一年的包产量、包征购、包留粮制度。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利民政策,活跃了市场,初步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二、开展土地改革、清匪反霸和抗美援朝三大革命运动,稳定局势,稳定人心。在建立县、区乡政权的同时,建立武装力量,县成立了公安大队,各区成立了武工队。并在省委、兴梅地委的领导下,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和群众性的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运动。1949年10月,兴宁县人民政府公安科,由5月下旬以原武工队和起义干警为骨干组建的兴宁公安大队和7月初组建的县直机关警卫队以及县公安科侦察队,共300余人,整编为县公安大队,并于1950年12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兴宁县人民武装支队部,隶属兴梅军分区领导,下辖14个区大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兴宁县地方武装组织,并成为土地改革、清匪反霸和镇压反革命民主运动的坚强后盾。 1950年8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决定:广东省土改试点县为兴宁、龙川、揭阳。并指出:“全省着眼,三县着手。三县土改搞得好不好,对搞好今后广东土改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三县土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兴宁是广东省三个试点县之一。省委、省政府以及兴梅专区高度重视兴宁土改试点工作。为了加强兴宁土改的领导,根据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的决定,以李坚真为团长、罗明为副团长的省土改团437人,后期增至700多人,于1950年10月11日进驻兴宁,直接参加和指导兴宁的土改试点工作。兴梅专区成立兴宁土改分团,团长廖伟、副团长罗亚辉,抽调地专机关骨干22人,以及兴梅专区各县骨干163人,共185人参加兴宁土改,后总数增加到2217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和《广东省土地改革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广东省三县土改试点工作是在以方方为主任的广东省土改委员会领导和省土改总团直接领导和参加下进行。土改准备阶段,兴宁县首先举办土地改革培训班,共586人分两期参加培训。李坚真、罗亚辉、徐云、李戈伦、温华、叶斯伦等同志分别讲课。接着区委又训练了土改工作队员1200多人。从1950年10月开始到1951年2月底结束。土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一是群众发动起来了。农民通过土地改革、清匪反霸,大大地提高了阶级觉悟。他们积极参加各种组织生活,不少农民加入党团组织。土改前区乡党员177人,绝大多数是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农民党员只有8人,土改后发展了新党员176名,近一倍。新党员中,共青团员土改前663人,土改期间新发展669人;贫雇农占74%;民兵土改前为3370人,土改后增至18237人。各种组织不但数量上增加,质量也显著提高,农会、民兵组织的纯洁问题,经过整顿清理,基本上得到解决。并在土改后期,提出要完成“一土三公”的任务。即:土改,征收公粮、搞好公安、修筑国防公路。1951年4月4日,全县10多万民工上阵。第一次整修国防公路,至6月,把蓝(五华蓝关)丰(顺)线、兴梅线、兴(宁)平(远)线、梅畲(梅县经畲坑、兴宁至丰顺)4条国防公路修好,12月1日至1952年3月,进行第二次整修,投工174万多个工日,投资33.35万元,完成土方42.27万立方米,石方5.64万立方米,修建桥梁59座,大大改善了国防公路面貌,得到省委领导方方同志的称赞。青年、民兵勇跃参军,保家卫国。土改期间,参军青年900多人,到处可见母亲送子、弟妹送哥,公公、婆婆送孙参军的动人场面。二是地主阶级消灭了。兴宁解放早。结合土改,开展了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运动。从解放至土改一年多的时间,肃清了谢海筹、刘仕钦、李汉东、罗敬堂4股残匪,缴获各式枪枝4000多支。其中,1950年5月10日,匪特“中南区兴宁武军兴石区政治部”全部匪徒落网,同时,在土改期间,全县共开庭42次,扣押了295人,其中判死刑的5人,经批准执行枪毙的1人,判15年徒刑以下的95人,其中有62人是地主分子。对其余地主分子,采取说理说法批判斗争,小会斗、大会斗,“擦咸菜”式的反复斗,直至斗到充分揭露地主压迫、剥削罪行,低头认罪服罪。 三是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被废除了。土改中,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全县没收地主(包括死地主①)及其它应征收的土地共123645.6亩,占全县总土地的34.5%,分给无地或少地的贫雇农。土改前地主阶级(含死地主)占有土地为全县的34.1%,土改后下降为1.66%(废除了尝田)。土改前地主阶级(不包括死地主)人平占有土地2.52亩,土改后人平0.48亩,低于全县人平0.62亩的水平。贫雇农阶级土改前占全县耕地的23.2%,土改后上升为50.5%。华侨、工商业者占一小部分。此外,土改还没收耕牛1246头,房屋1303.5间,大农具64684件,粮食1706378斤,以及其它物资一大批分配给贫雇农,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满足了贫雇农的土地要求,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三、实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与组织恢复生产相结合,大办农业,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尽快好转。建国初期,兴宁地方财政入不敷出,为解决国家财政困难,减轻国家包袱,争取兴宁财政经济状况的尽快好转,必须抓紧恢复生产。在开展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之时,首先成立各种组织。一是生产组织。1950年2月,兴宁县首先成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性质的生① “死地主”:土改前已划为地主,在土改前或土改期间,人已死,称为“死地主”。产合作社—西南文具社(即宗睦社)。至年底,生产合作社发展到26个,产值470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9.76%。二是成立具有行政职能的管理机构。为配合土改,恢复生产,1951年1月11日,成立兴宁县林业委员会。随后,各级各种组织纷纷建立。相继成立了建筑工会、百货公司、纱布交易所等各种组织20多个。至1951年底,组建了兴宁县第一批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即国家拥有相当股份的工业企业硫磺厂、松香厂、纺织第一联营厂等兴宁9家最具规模的私营纺织厂组成,后称为兴宁第一染织厂,同时将兴宁县109间私营纺织厂组成10个联营社为国营加工订货,由国家统购包销,初步纳入国家资本主义。大办农业,大举兴修水利。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建国前,兴宁是国民党军阀腹地,加之水利严重失修,水旱灾害不断。1937年8月17日(农历七月十二),发生特大洪水,宁江两岸崩堤101处,倒塌民房3350多间,受淹稻田7万多亩,溺死100多人,6万多群众无家可归。1947年6月上旬至中旬,连日大雨,兴宁县罗岗、黄陂、石马等地山洪暴发,受灾群众15万多人,淹死100多人,面积10多万亩,宁江下游一片汪洋。百日无雨变旱灾。1943年春夏间,由于受日本军国主义军机多年的狂轰滥炸,民无宁日,不得安生,山塘库坝多年失修,无法蓄水,适逢近百日无下雨,宁江河断流,池塘沟渠干涸。早稻受旱,严重失收,粮价飞涨。农民吃野菜、薯渣、糠饭过日,加之大批潮汕难民涌入,全县饥饿致死5000余人,出现了兴宁历史上少见的大饥荒。建国后,中共兴宁县委、县人民政府在组织恢复生产的同时,首选主攻目标,大举兴修水利,整治宁江,改造低产农田。一是修筑排水工程、兴建水库。1950年1月,岳桥排水工程动工,4月中旬放水,全长3公里,投放8.5万个工日,完成土方6.93万立方,石方500立方,受益面积3410亩,其中浮田910亩,排除内涝2500亩;1951年4月,动工兴建本县第一个水库—福兴石屐水库。翌年完工。集雨面积6.6平方公里,总库容105万立方米,灌溉面积380亩。二是挖排水沟。同年12月24日,在大坝里举行东沟开工典礼。主沟长14公里,支沟5.67公里,总长19.67公里,沿沟4个区50多个乡,至翌年3月全面完成。工程建成后,排除了沿线灌水塘、横湖塘等地内涝及县城积水,总受益面积2.3万亩,其中浮田9700亩。三是兴建城东灌溉沟。全长18.5公里。从宁江望江狮拦河陂引水至宁中、城镇、宁新、刁坊、坜陂、坭陂、新圩等7个区,灌溉农田4.08万亩,是县内最大灌渠,主体工程分二期完成。第一期工程10公里,从1953年3月开工,至11月完成;第二期工程8.5公里,1956年进行,从石陂河延伸到坭陂。1956年8月,成立合水水库工程指挥部,10月正式动工兴建。翌年7月完工。水库集雨面积568平方公里,占宁江流域面积41.6%,总库容量5300万立方米,1959年和1964年扩建后,最大总库容为1.1亿立方米。水库以防洪为主,保证灌溉,兼顾排涝,结合发电,养鱼。防洪面积11万亩,灌溉农田7万多亩。是宁江水网枢纽工程,为保护兴宁县城和宁江两岸镇村人民的生命安全起到重大作用。从根本上改变了旧中国兴宁长期遭受十年一遇的水旱灾害威胁。建国初至1952年底,由于县区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在大力组织恢复生产的同时,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取信于民,工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初步好转,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280万元(当年价),对比1949年2672万元,年均增长7.58%;地方财政收入430.05万元,对比1949年4.73万元,增加425.32万元,年均增长2997.32%,实现了财政状况的初步好转,为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的基础。“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推动了国民经济进一步好转农业是基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兴宁田园辽阔,尚来商贸发达,工业也有一定的基础。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转变过程,在摆脱经济困境,财政状况初步取得好转后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加快工业经济的发展是新中国成立后县委的首要任务。为此,1953年 3月,中共兴宁县委、县人民政府按照广东省委和梅县地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兴宁实际,制定了《1953年—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计划》分为工业、农业(参见下表)、商业三大部分。调整产业结构,从单一的农业经济,逐步走向农、工、商,林业、畜牧业、服务业全面发展的轨道,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国民经济总体计划是:工业经济由1952年1242万元,至1957年1875万元,增长66.24%,年均增长13.24%;农业经济(包括农、林、牧、副、渔)由1952年3167.80万元,至1957年3695.70万元,增长85.72%,年均增长17.14%;商业经济: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952年1896万元,至1957年2762万元,增长68.57%,年均增长13.71%。①
一、兴宁“一五”计划的工业发展规划。从兴宁实际出发,由传统农业走向农工商全面发展,农业为工业生产原料,工业支援农业。加快兴宁地方工业的发展,是实现国民经济长足发展的必由之路。㈠ 兴宁县地方国营工业、手工业、商业情况。1952年,全县有地方国营印刷厂1家,公私合营有2家(电厂、松香厂)。1953年至1957年发展计划。其中:1953年合营的1户,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兴宁县第一个五年计划农作物生产发展情况表①编制机关:兴宁县计划委员会
计标单位:面积:市亩
产额:市斤
总产量:市担
种植作物1952年实绩1957年实绩57年与52年对比%
面积产额总产量面积产额总产量

计967746 1147176
粮食作物93042327325402921036282307.53186167125.43
水 稻7831006052368842783269352.12757517116.41
其中:早稻391925300.61178127390165353.61379736117.11

冬稻391175304.61190715393104350.51377781115.71

小麦60007545204310468.429504652.74
茨 类63623160.810231384837309.2262132256.21
其中:甘茨63623160.810231377935317.4247385241.79

木茨 501720010034
杂 粮7770083.264617125072109.5137014212.04
其中:大麦1587656.591953270671.823479255.35

蚕豆6407970.6452567425656.74207692.97
大豆1700080.6137024243569.229382214.44
工业原料15879 20046
其中:黄麻3500795.5103441763277488447.22

花生9379141.9133101566471.21115483.80

甘蔗100068006800038450001920028.24
水草 770136410500
其它作物6244 48413
① 现存兴宁市档案馆27卷(兴宁县计划委员会编《兴宁县第一个五年计划》)。 8个,手工业生产小组40个,供销加工厂3个,10人以上私营工业43户。1955年,第一季有地方国营1家,公私合营3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6个,手工业生产小组17个,供销社加工厂3户,10人以上私营工业50户,10人以下个体1046户,共有从业人员7572人,农村副业生产由55000增至57000人,生产总值1992.94万元,为1954年的80.54%(下降20%);1956年产值2118.984万元,为1955年的106.32%,1957年有地方国营4家,公私合营22家(资本主义工业改造后有31家),手工业发展计划未编订,总产值为2223.05万元,为1956年的104.8%,1957年为1952年的123.46%。①在总产值中,各种经济成份比重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在生产改组过程中,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将稳步上升,国家资本主义的公私合营也稳步发展,私营资本主义经济得到改造,农村副业的纺织业,将被现代工业和原料限制逐渐压缩,把力量逐步转向农业生产。1952年全县生产总值1800.61万元,其中地方国营占0.19%,公私合营占2.3%,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占16.7%,手工业生产小组占2.3%,供销社占0.4%,10人以上私营占24%,10人以下个体占10.1%,农村副业占23%(合作社改造计划未列入计算)。②㈡ 兴宁县工业生产计划发展的客观条件。本县田少人多,水陆交通便利(特别公路)。历史上形成商品进出城市,批发商特多,几年来受到排挤。在手工业方面是有一定的历史,依靠手工业为活或一部收入来源的人很多,而农村土布业人数在55000人以上,本县手工① 、② 现存兴宁市档案馆27卷(兴宁县计划委员会 、兴宁县工业科编)。《兴宁县1952年与1957年各种经济类型工业总产值计划表》。 业从业人员富于模仿性,能适合一定时期广大群众的需要,而在技术上也有一定的水平。但是手工业生产设备落后,原料供应与产品销售市场绝大部份依赖外地。如土布业原料外地运来,销售市场靠江西、福建及本省兴梅、曲江等地。加之过去资本主义生产的盲目性,带来不少困难。加上几年来安排私营商转业过来的都有困难,从目前情况来看不宜突破性发展,如布伞业、灯咀、新衣等。㈢ 兴宁县工业生产计划发展的依据。⑴手工业产品不能为现代工业代替,又是人民群众需要的,本地产品一般质量优良,价格便宜,历史上有一定市场的可以发展。⑵生产人员多,原料靠外地,销售也靠外地,基本上不能发展。⑶外销手工业产品受到地区之间的封锁,而地方上建起来淘汰了原有的基础,使工人难于维持的不能扩大发展,如新衣等。⑷行业过剩,产品为群众需要有一定的限度,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发展,如灯咀。二、兴宁“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促进了兴宁工业经济的发展。发展地方工业,不仅能满足人民生产和生活需要,又能直接增加财政收入,实现财政经济根本好转,并能为农业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使兴宁工业规模得到不断发展。1952年,兴宁全县工业企业只有地方国营企业1家(印刷厂),公私合营的企业2家(电厂、松香厂)。“一五计划”制定实施后,使兴宁的工业企业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壮大。1953年公私合营的企业增加了1户,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增加了8个,手工业生产增加了小组40个,供销加工厂增加了3个,10人以上私营工业增加了43户。1955年,地方国营企业增加1家,公私合营增加3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增加16个,供销社加工厂增加3户,10人以上私营工业增加50户。1957年地方国营企业增加4家,公私合营企业增加22家。至“一五计划”实施完成后,全县地方国营企业有5家,公私合营有22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15个,分别比“一五计划”实施前的1952年增加4家、19家和5家。同时,“一五计划”后兴宁的工业行业也得到了较大发展,更趋齐全,主要工业行业有建材、化工、轻工、五金、纺织、编织及专门从事农具、修配、木具,锯木、金属制品等的手工业。㈡ “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使兴宁各种成份的工业经济得到了发展。“一五计划”期间,根据中央对地方工业发展的方针和本省的具体任务,在“大力发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农业生产为第一位的任务的同时,必须积极加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之为全国工业化服务,为满足人民生产和生活需要服务”。这样使不同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得到了变化和发展(如下表)。兴宁县1952年与1957年各种经济类型工业总产值计划表

单位:千元(按现行价计算)
项目1952年1957年57年与52年总产值对比 %
户数总产值户数从业人员总产值为上年%占总比重%
总计93118006.1361179757222230.499104.8100123.46
一、地方国营132.8355 1237.300132.65.5653768.23
二、公私合营3394.32622 4612.950144.920.701169.83
三、生产合作社82988.0521511352960.848125.3313.3299.08
四、生产小组40414.4555720281143.043102.55.41275.79
五、供销社加工厂368.8803 271.4141101.20394.03
六、十人以上私营424308.80431 4029.9388018.1393.52
七、十人以下团体及私营8331816.4401046 2750.400107.812151.41
八、农村家庭手工业 7971.162 5269.606100.666.166.1
其中:织布 7366.656 4644.00010020.8263.04
一方面,地方国营经济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政策后得到稳步上升。一是原有国营经济得到较大发展。二是经过改造后国营经济得到较大发展。三是新建企业促进国营工业企业经济得到较大发展。总的来说,在“一五计划”时期,根据符合需要和可能的原则加快了地方国营工业的发展。1952年地方国营工业产值为3.28万元,至1957年猛增至123.73万元,比“一五计划”前的1952年增加了120多万元,使地方国营工业经济在各种经济类型中的比重从1952年的0.27%,提高至1957年的5.57%。①另一方面,公私合营工业经济也得到了较大发展。一是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户数不断增加。二是公私合营企业生产得到了较快发展,1952年公私合营工业企业的总产值为394326元,至1957年增至649525元,是1952年的165%。②㈢ “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使兴宁工业的总体实力得到较快发展。1952年工业总产值(包括其它经济类型工业企业)1800.61万元,1957年2223.05万元,增长123.46%,年均增长24.69%。工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效益逐步提高。“一五”期间,投资新建的4家,头4个月生产120吨,1956年生产550吨,产值23.76万元,1957年生产65吨,产值49.66万元。煤矿和榨油厂均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1957年产煤3.5万吨,产值21.45万元,榨油620吨,值49.9万元。③总体而言,从1953年至1957年,通过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贯①②③现存兴宁市档案馆27卷(兴宁县计划委员会 、兴宁县工业科编《兴宁县第一个五年计划》)。 彻实施,各种工业经济成份在社会主义改造和企业生产改组中得到变化和发展。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稳步上升,国家资本主义的公私合营也稳步发展,私营资本主义经济得到改造,农村副业的纺织业,逐渐被压缩限制,把力量逐步转向农业生产。综观兴宁县建国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和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所走过的历程,兴宁县国民经济获得如此大的发展,特别是第一个五年计划制定实施期间,工、农业生产如此较大发展,地方财政收入显著增长,基于梅州各县之首。笔者由衷地认为,建国初期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到第一个五年计划制定实施这一历史探索时期,党的正确领导是“一五”计划制定和实施的根本保证;领导和干部保持“三大作风”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实事求是,积极探索,真抓实干是实现国民经济根本好转所必然。 (作者偕本文于2009年9月18日参与省委党史研究室学术研讨会)原定录入纪念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广东的探索与实践》)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3/10/27 20:23

;P现在有啥好跨……???:lol

兴宁省直管 发表于 2013/10/27 20:42

读史可以知兴替!必须弄明白兴宁上世纪中叶以来的历史,才能找到兴宁的症结。

中环国际 发表于 2013/10/27 22:43

抗战后方的地位,传统的广东东北部交通枢纽地位,手工业、轻工业工商重镇优势,精明的人文教育优势,让兴宁集中了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发展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新中国建国后三十几年,基本上是计划经济,平均主义保护了原有的优势,兴宁各种人才把握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奋发图强,发扬光大,飞速发展了三四十年。

xnsfgh 发表于 2013/10/27 22:53

从中说明,兴宁是不能自由发展的,发展只能在上面安排下进行。自由规划了,就总是虎头蛇尾,东一斧西一锄,雷声大雨点小。折腾来折腾去,成了收入奇低物价奇高的市。发展到从初期的望港商捐资到望港商投资到要乡贤回归到喊穷要补贴。

老猴 发表于 2013/10/27 23:03

现在有啥好跨……???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3/10/27 20:23


    看老以扎索货四六货(之前的aLLen0753,老坛友都知道)真想抽他几巴。

梅县混蛋 发表于 2014/11/23 01:38

鐨勫摝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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