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 发表于 2013/11/2 21:37

学校桃色风波

和新X中学的廖老师这样的桃色事件,在新X大有人在,你们有空去新X的街上随便就可以打听到某某老师和某某老师有一腿,唉现在社会就是这样,只要做了领导就可以为所欲为女老师就是物色对象,有些女老师要评优评先,就要嘿咻。嘿咻。。。。。。嘿咻了就什么都有了。有些家属带了西瓜皮都不知道。。。。。。

US8 发表于 2013/11/2 22:02

楼猪SB,你不停地注册帐号污蔑老师,当大家都是傻子看不出来呀?搞得论坛乌烟瘴气,看来你不是一般的变态!

晚风轻拂故乡竹 发表于 2013/11/2 22:21

强烈要求论坛删除此类帖子!!!

xnxx5 发表于 2013/11/2 22:23

楼主不停地穿马甲污蔑害老师,真是一个小人,像从疯人院跑出来的...

太炮鼓 发表于 2013/11/2 22:47

楼猪真是SB,病的不轻呀,傻货来的~~~~~~~~~

荷花池 发表于 2013/11/3 07:52

楼主积点德,你不断穿马甲唱衰老师,污蔑老师,看来你不是一般的痛苦!你真有老师们的床照等桃色证据,也不必在这鬼叫,直接跟警官说不是更好,何必搞得论坛乌烟瘴气!

荷花池 发表于 2013/11/3 07:57

女的现在已结婚生子,难道你一直捕风捉影唱到她离婚为止?难道你要唱到她带着小孩子去做DNA鉴定?
如果是你读初书的女儿或女性亲戚被那个老师睡了的话,直接跟警官说好了,别在这唱衰老师,SB~~

乡音 发表于 2013/11/3 08:57

经鉴定楼主负有脑伤,变态一个。不然不会总是变换马甲唱衰老师。

万绿谷 发表于 2013/11/3 10:23

{:5_289:}

混吃等死 发表于 2013/11/3 10:33

{:5_249:}{:5_249:}{:5_249:}

兴城528 发表于 2013/11/3 10:57

不够男人,如果为了情人你可以离婚!又没哪个胆?去伤害一个曾经的女人,不是男人!

平常心看事 发表于 2013/11/3 10:57

本人忍了很久了,现在忍不住要说几句,楼猪这个变态又穿新马甲骂老师了

平常心看事 发表于 2013/11/3 11:04

楼猪不停地注册帐号污蔑害老师,一会儿污蔑刘老师,一会儿又污蔑廖老师,骂完女老师又骂男老师,
搞得论坛乌烟瘴气,确实让喜欢这个论坛的人反感。

dgj 发表于 2013/11/3 11:35

不是我对你有意见,实在是你太拽了,放肆也不会找时候!

赚钱并快乐着 发表于 2013/11/3 16:26

老师们放学后都回家了,哪里有时间搞这些啊,呵呵

h2so4 发表于 2013/11/3 17:51

人情冷漠是一种常态,但令人心寒的是同事、朋友间那些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行径。楼主近期频频发贴、顶贴都是辱骂老师,骂完这个骂那个,你如此看不起老师、损老师,你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混吃等死 发表于 2013/11/3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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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华兄弟 发表于 2013/11/4 00:19

请不要用恶意来对待真情

强悍兴 发表于 2013/11/4 10:11

哈哈。。。。为人师表????????

愚人节 发表于 2013/11/5 11:51

楼主:女的现在已结婚生子,过上相夫教子的生活,男的也够惨的了,你就不要再害人了!

愚人节 发表于 2013/11/5 11:51

楼主:女的现在已结婚生子,过上相夫教子的生活,男的也够惨的了,你就不要再害人了!

nfzx 发表于 2013/11/5 13:00

讨厌A8成了攻击人,即使老师是这样,也正常,现在什么社会!

zyx-603 发表于 2013/11/5 16:14

什么的什么啊,看不懂。

命三两八 发表于 2013/11/5 17:50

按粤教师函113号文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9月底已经向各地市下拔2013年补助资金,并要求确保10月底落实岗位津贴。而云浮市已按人均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将岗位津贴发放到教师手中。

       梅州市素来以重文重教著称,本届市委市府领导班子也以重视教育为全市人民敬重。但不知为何口号震天响,尊师重教的实际行动却不愿为人先?

   邻近梅州的兄弟市揭阳市,已下文“市财政已于9月份将省财政下拨2013年的补助资金下发到各县(市、区),请各县(市、区)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地实施岗位津贴的具体方案和办法,落实以县(市、区)为主体的责任,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标准于11月20日前将岗位津贴发给每一位教师。”

   不知梅州市委市府、教育局、财政局,要将山区津贴这只老母鸡捂到几时才让下蛋?请给梅州全体山区教师一个公道。

      
      谢谢!

狼在江湖 发表于 2013/11/5 19:16

楼猪真的SB,没种的人,是不是想女人啊,想也用不着这样子啊?白痴。建议你去死算了。。。

新圩不是心虚 发表于 2013/11/5 22:38

楼主不要以偏概全,像新圩中学廖、曾桃色事件,是个别现象,没有代表性。

掌故 发表于 2013/11/5 22:38

{:5_289:}{:5_289:}{:5_289:}

新圩不是心虚 发表于 2013/11/5 22:45

地下情一般都是没有好结果的。廖老师,当你和曾老师卿卿我我、花前月下、颠鸾倒凤的时候,若能考虑你原配夫人的感受,也许能挥剑斩情丝,也就不会导致后来的身败名裂了。

触手可及的幸福 发表于 2013/11/12 16:34

看了几个相关的贴子,我就觉得奇怪了,不知曾老师的父母是怎么想的,既然女儿都和人家好了四年,就嫁给他算了,干嘛非要嫁给土豪金,害了三家人,弄得满城风雨,怎么为人师表呀?再说女儿都和人家睡了四年,嫁给谁也不会幸福的了,而且兴宁这么小,日后碰到多尴尬呀!

人治社会 发表于 2013/11/12 18:04

不要异想天开了,廖老师没有这个“性福”了。

10010 发表于 2013/11/12 18:11

无非就是偷情男女,都不是什么好鸟。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连法律都不追究。女的淫、贱、贪,有奶便是娘,有得爽就可以上。这种女人,谁沾上谁倒霉,别的男人知道了她的过去,怎么还能允许她躺到婚床上去?男的既然穷,咋还搞婚外情?按我国第一部婚姻法,此行为当以通奸罪论处,就是按现行法律,如果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亦以重婚罪论处。幸好是偷偷摸摸,女人父母没被气死。

人治社会 发表于 2013/11/12 20:39

新圩中学的老师好多风流鬼,“学生都怕奔你齐家教啊坏”,新圩人们的耻辱!!!!!!

精卫 发表于 2013/11/12 23:41

冷眼看世情,又一笑了之

叶塘人氏 发表于 2013/11/13 11:14

:lol /////////////////

jt1027 发表于 2013/11/13 20:12

以自己的无耻行径,拿出来自晒,无耻;以自己深爱过的人(你的地下情人)作为攻击对象,卑鄙;总结你是不厚道的小人。撇开评论你们之间的苟且之事,我觉得那个女人抛弃你是非常正确的。

dp552 发表于 2013/11/13 20:45

婊子最无情,没什么好说的,路过,闪~~

天亮了 发表于 2013/11/13 22:59

楼主居心叵测,不断更换用户名在这里混淆视听,真TMD有病!

人治社会 发表于 2013/11/16 18:18

楼主就是失魂落魄的廖建兴老师

22863 发表于 2013/12/20 16:33

楼主什么意思呀?!!!!!!!!!!!!!!!!!!!!!!!!

22863/毛 发表于 2013/12/20 17:32

分析楼主:一可能是新中做过的校长,当时想搞死姓廖的,没得逞。二可能是曾老师想转移视线,借刀杀人。

22863/毛 发表于 2013/12/20 17:46

分析楼主:一可能是新中做过的校长,当时想搞死姓廖的,没得逞。二可能是曾老师想转移视线,借刀杀人。

强悍兴 发表于 2013/12/20 21:32

:lol:lol:lol:@:@:@

dgj 发表于 2013/12/20 21:47

告诉你行业和国家给予你的保障

626755214 发表于 2013/12/20 22:13

这就是现实的社会,,,

22863/毛 发表于 2013/12/22 12:02

分析楼主:一可能是新中做过的校长,当时想搞死姓廖的,没得逞。
               二可能是曾老师想转移视线,借刀杀人。

22863/毛 发表于 2013/12/23 18:57

分析楼主:一可能是新中做过的校长,当时想搞死姓廖的,没得逞。二可能是曾老师想转移视线,借刀杀人。

22863/毛 发表于 2013/12/24 10:57

分析楼主:一可能是新中做过的校长,当时想搞死姓廖的,没得逞。二可能是曾老师想转移视线,借刀杀人。

22863/毛 发表于 2013/12/24 11:01

分析楼主:一可能是新中做过的校长,当时想搞死姓廖的,没得逞。二可能是曾老师想转移视线,借刀杀人。

22863/毛 发表于 2013/12/24 11:15

分析楼主:一可能是新中做过的校长,当时想搞死姓廖的,没得逞。二可能是曾老师想转移视线,借刀杀人。

22863/毛 发表于 2013/12/24 11:16

分析楼主:一可能是新中做过的校长,当时想搞死姓廖的,没得逞。二可能是曾老师想转移视线,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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