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龙 发表于 2013/11/14 18:56

关注:“我爸是李钢”,兴佛二路非法建设。

在兴宁市兴佛二路口十五米左右,“永美” 汽车维修点旁边,李姓涉黑小商人在此开发了一栋八层无房产证商品房,在“永美”旁边打广告(横幅广告及招牌广告)进行非法销售及施工。
此李姓涉黑小商人花名为“矮古”,以非法 开发无证商品房获取了巨大利益,黑金最少达千万元以上。
请兴宁市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严厉打击 非法建设行为,严厉打击涉黑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的有序运行。
看本站《“佛岭老街”在拆老屋重建》《佛 岭街“拆旧店面重建”谁监管?》《兴宁市城区无证商品房近来泛滥成 灾,缺乏监管!》《佛岭街某村民勾结无证小开发非法 “拆旧重建”,城管及时制止。》《兴宁市某“无证商品房”非法上市销售,请兴宁公安介入调查!》等等主帖!

长龙 发表于 2013/11/14 19:22

http://a8pic.514000.com/forum/month_1311/1311121540fa7853840bad006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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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 发表于 2013/11/14 21:26

隔靴搔痒,装聋作哑!

{:5_287:}

兴宁008 发表于 2013/11/15 00:17

{:5_282:}{:5_282:}{:5_282:}

陇西堂a8 发表于 2013/11/15 03:48

:o:o:o:o:o:o:o???

强悍兴 发表于 2013/11/15 09:53

{:5_289:}{:5_289:}{:5_289:}{:5_289:}

nfzx 发表于 2013/11/15 11:36

吃里真闲!自己拼命赚钱好过眼红人家

长龙 发表于 2013/11/16 01:46

郊区派出所干嘛去了,收保护费去了吗?

长龙 发表于 2013/11/16 18:28

在兴宁,遇到实际的事情就集体失声了,这样对的着你坐的位置吗?

龙在江湖 发表于 2013/11/16 19:34

楼主阿,你走路可要小心阿,又去举报人家了。举报得多迟早遇恶人。
饭是良善人吃的。

兴宁008 发表于 2013/11/17 20:48

{:5_282:}{:5_282:}{:5_282:}

XNAS 发表于 2013/11/18 20:34

{:5_280:}{:5_282:}{:5_282:}

走西口 发表于 2013/11/19 15:02

首先你可以到相关部门去举报他,但是一定要符合事实,别道听途说,拿起法律武器才是最佳途径。

长龙 发表于 2013/11/19 18:06

楼上网友,是相关执法者不作为,严重失职。集体失声。

长龙 发表于 2013/11/23 09:54

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陈仁泽)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今天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正确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改革措施,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通知指出,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重申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房和“小产权房”。通知强调,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要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要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坚决拆除一批,教育一片,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要严肃处理,该追究责任的一定要追究责任。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厉问责。要向社会警示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对违法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并将结果报两部。

长龙 发表于 2013/11/24 22:23

;P998你出名就拉倒吧,去想想搞点好吃的剪剪。

998 发表于 2013/11/24 22:29

屎给你吃;P

998 发表于 2013/11/24 22:32

长龙是个大笨蛋,大傻货,什么,,,,,,,,,,,,,,,,,,,,

补充内容 (2013/11/24 22:34):
东南第一私家侦探,绰号“龙一啸”正是在下。

998 发表于 2013/11/24 22:41

打死你,傻逼长龙,不服是吗,敢不敢出兴佛路口来:P

兰の景 发表于 2013/11/25 17:35

靠,又是李刚:@

998 发表于 2013/11/26 01:29

李刚不李刚没关系,最关键我小儿子长龙搞不了老子。

998 发表于 2013/11/27 16:51

:victory:

338 发表于 2013/12/2 12:12

:@

金百锤 发表于 2013/12/11 12:09

李钢可是大名人哦

xnzxl 发表于 2013/12/11 17:17

{:5_260:}{:5_260:}

长龙 发表于 2014/3/14 16:41

关注李平东,李伟强两兄弟非法建筑无证套房上市大肄销售!

长龙 发表于 2014/3/15 13:15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长龙 发表于 2014/3/16 12:07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长龙 发表于 2014/3/16 23:36

在兴宁,有那个部门来管理非法建设的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部门为此种事出面管理过。难道兴宁是中国的法外之地,可以任由开发商非法建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非法开发商、官员保护伞却大赚特赚黑心钱。而且得不到任何警示作用利和管理处罚等。兴宁难道就是山高皇帝远吗?难道就是无法无天的地方了吗?

长龙 发表于 2014/3/17 20:19

李东平,花名矮古,李伟强,其弟,两兄弟各自在兴宁大建无证商品房上市销售。
李东平,曝光兴佛二路非法建筑后,今年仍然大肆加建无证商品套房。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杜鹃啼血 发表于 2014/3/18 04:17

支持楼主,打倒奸商贪官!

长龙 发表于 2014/3/19 14:39

李东平,花名矮古,李伟强,其弟,两兄弟各自在兴宁大建无证商品房上市销售。
李东平,曝光兴佛二路非法建筑后,今年仍然大肆加建无证商品套房。
兴宁城管,兴宁建设局,兴宁纪律监察局等严重失职,眀知李东平,李伟强非法建设,销售无证套房的行为,仍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应该追究相关官员,相关保护伞的责任,严惩地产腐败现象。

长龙 发表于 2014/3/25 10:17

顶上!友友关注了!!

长龙 发表于 2014/3/25 12:33

顶上!!!请关注!!!请支持!!!!

长龙 发表于 2014/3/25 12:33

顶上!!!请关注!!!请支持!!!!

99.9 发表于 2014/4/29 20:20

乱发表,无聊贴

a554566236 发表于 2014/4/29 21:32

怎么没有人介入此事

149219515 发表于 2014/5/12 12:39

反贪官狗。。吃屎狗。。汉奸。。不是人。。。人为钱死。。死得不值得

852752943 发表于 2014/5/15 22:01

楼主现在什么情况了,兴宁那些当官的的真吃里屎的。是吃

852752943 发表于 2014/5/15 22:01

楼主现在什么情况了,兴宁那些当官的的真吃里屎的。是吃

806487636 发表于 2014/5/15 22:42

楼主啊。是这样的咯,唉那你还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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