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行人 发表于 2013/11/26 16:27

坜陂中学曾老师快车冲红灯交通违法行为

      今天上午11:10左右,坜陂中学的曾柳清老师骑摩托车,在曙光路与教育路交界处快车硬冲红灯,为人师表的老师却无视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望交通警察,教育行政部门重视此事,及时调取相关录像,依法处理其交通违法行为,并给公众一个说法,提高市民的出行安全感,提高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声明:本人觉得身为老师更应该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守法的人民教师,对事不对人,如果失实,愿负法律责任。)

diy 发表于 2013/11/26 16:36

这个世界上这样的人或许会越来越多{:5_248:}

111000 发表于 2013/11/26 16:38

这明显针对个人,人家做得不对,改过就行。也不用这来报道吧,人生在世,谁能无过,去弄一个穷老师,有必要吗

ip6 发表于 2013/11/26 16:42

平生最痛恨无视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冲红灯的人,害死了多少人。。。。。。。。。。

强悍兴 发表于 2013/11/26 16:49

严惩交通违规者,不管是谁,生命最重要。

killl 发表于 2013/11/26 16:49

这个要管管, 为人师表嘛...............

乡姑 发表于 2013/11/26 17:07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兴宁晨光鲜奶 发表于 2013/11/26 17:10

车木牌人毛证摄像头鸟用

z1y 发表于 2013/11/26 17:12

此贴不顶,何来精华。

杨诚 发表于 2013/11/26 17:21

就是,现在的老师不再是以前的老师啦,什么都有可能了

杨诚 发表于 2013/11/26 17:22

就是,现在的老师不再是以前的老师啦,什么都有可能了

xnfx123 发表于 2013/11/26 17:31

怎么是坜陂中学的曾柳清,好像新圩中学也有叫曾柳清的啊。

h2so4 发表于 2013/11/26 17:48

呵呵,没脸呆在新圩中学了,不知怎么就调到坜陂中学了,同一个人来的,现在坜陂中学的脸也丢光了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3/11/26 17:59

:lol哈哈!难道是XN风水宝地特色之一!撞红灯是不可能绝对避免的!法律上也是允许的──罚款扣分!这点破事有必要大惊小怪不!老师就不是人吗?也是讲人话吃人饭的!;P

一江秋水 发表于 2013/11/26 17:59

廖见西,男43岁,汉族,&@中学老师,@党员,于2011年于同行曾@@进行了不恰当的男女@关系,被发妻逐出家门,后又遭曾的抛弃,现寄居于一农民用猪栏改的出租房,生活异常艰苦,心灵异常空虚,绝望,但依然对曾念念不忘,今人感慨万分!

10010 发表于 2013/11/26 18:02

呢吗,那里全是一小的学生和沐彬的学生,视人家生命如儿戏呀,教育行政部门要管管曾柳清老师了,
这个老师迟早会出事的!

尛熏贤 发表于 2013/11/26 18:17

在大中国没有什么奇怪的

漂雪 发表于 2013/11/26 18:53

卧槽!国家干部带头冲红灯呀

我爱新A8 发表于 2013/11/26 19:07

干你灾事!

混吃等死 发表于 2013/11/26 19:56

万恶淫为首

ppi1999 发表于 2013/11/26 20:00

珍惜生命,不闯红灯。真搞不懂了,本来老师教学生不要闯红灯的,现在却带头闯了,什么社会呀

hwarling2 发表于 2013/11/26 20:04

你怎么一看见有人闖红灯就认出她是曾老师,一看就知你是谁。定是你逼她闖的,放手吧!

cctv2012 发表于 2013/11/26 20:12

这个曾柳清老师怎么到那里都会出事呀,老师的脸都让你丢光了,不知教育局长怎么看此事?

阿昌古 发表于 2013/11/26 21:10

看来曾老师确实是问题老师,连红灯都不放过。据说在新圩中学做团委书记时,连上级拔的扶贫助学金都敢独吞了。

吹箫第一人 发表于 2013/11/26 21:49

没事的,她干嗲是市政府的!

天涯小子 发表于 2013/11/26 22:15

发这个贴的人我建议你去庭芳医院去看看,闯红灯有必要在这里发帖吗?你肯定有不良用心。

天涯小子 发表于 2013/11/26 22:20

发这个贴的也不是什么好鸟,说不定做了更多见不得人的事,上网不要搞人身攻击。

7k7k 发表于 2013/11/26 22:25

楼上的等到小孩被撞死了,看你还会这样说吗?交通警察,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依法处理此事,杀一儆百,重塑老师的光辉形象

2857 发表于 2013/11/27 06:39

教育局的也要在百忙中抽时间教育一下曾老师了,消除在群众中老师不顾学生安危,带头闯红灯的不良影响。

蓝莲花 发表于 2013/11/27 06:52

还怎么为人师表呀

n97 发表于 2013/11/27 07:16

冲红灯可耻,女老师带头冲红灯嗒牙嗒耻,奇耻!

水口的 发表于 2013/11/27 09:09

抓住这个一生都闯红灯的女老师    :dizzy::dizzy:

人在囧途 发表于 2013/11/27 12:32

如果反映着种问题,还是去教育局网反映好点。

一江秋水 发表于 2013/11/27 12:41

廖见西,男43岁,汉族,&@学老师,@党员,于2011年于同行曾@@进行了不恰当的男女@关系,被发妻逐出家门,后又遭曾的抛弃,由于与曾一起时欠下巨额外债,现寄居于一农民用猪栏改的出租房,生活异常艰苦,心灵异常空虚,绝望,但依然对曾念念不忘,今人感慨万分!以上陈述之事,如兴宁教师队伍中如有震同之人,纯属巧合,本人不负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如来佛祖保佑你 发表于 2013/11/27 15:01

楼主:人在做,天在看!放过她吧,也是为你自己积德!

傍观看 发表于 2013/11/27 15:17

天哪,曾老师又出事了,难道活到80岁都还有她的新闻

750ml 发表于 2013/11/27 15:30

以前在新圩中学靠做小三博上位,现在爬到坜陂中学又用冲红灯来出名,无语了.......



人治社会 发表于 2013/11/27 18:46

料建兴老师发狂了

246 发表于 2013/11/27 18:55

一个连几秒钟都要贪的人,还有什么资格去教育学生?真不知背后花了、吃了、贪了人家多少财物!

435469142 发表于 2013/11/27 19:30

我无牌半夜还自觉等红灯呢

ABA8 发表于 2013/11/27 20:48

750ml 发表于 2013/11/27 15:30
以前在新圩中学靠做小三博上位,现在爬到坜陂中学又用冲红灯来出名,无语了.......

这下人赃俱获了,看看曾老师还拿什么来抵赖~~~

性中人 发表于 2013/11/27 22:51

哎,就给她个改过的机会吧 。。。:):):)

漂然 发表于 2013/11/28 00:24

hwarling2 发表于 2013/11/26 20:04
你怎么一看见有人闖红灯就认出她是曾老师,一看就知你是谁。定是你逼她闖的,放手吧!

说得对:楼主动机不良.

兴宁008 发表于 2013/11/28 01:30

{:5_282:}{:5_282:}{:5_282:}

ll99999 发表于 2013/11/28 11:41

就事论事,我也不认识曾柳清老师,只是听人议论很多,但还是奉劝一句,就算你生的再漂亮、再狐狸精,你也没有资格去闯红灯。另外,听说你是住在莲花街的,怎么会在一小和沐彬处闯红灯呀?身为老师的你,把学生的生命当什么了?危害公共安全呀!

xnfx123 发表于 2013/11/28 11:52

ll99999 发表于 2013/11/28 11:41
就事论事,我也不认识曾柳清老师,只是听人议论很多,但还是奉劝一句,就算你生的再漂亮、再狐狸精,你也没 ...

不知曾柳清老师及其姐妹有无关注A8网。看了会很伤心的啊!

对事不对人 发表于 2013/11/28 12:33

有其女必有其父呀,生出这样一个女儿,死掉算了,不但不严加教育,反而帮女儿推脱,女儿在新圩中学工作5年,做了4年小三搏上位(团委书记)后,吞吃扶贫助学金,还拿着女儿的假党员表去村委盖章,用女儿加28万换儿子的工作,就算再体面的工作,敢拿出来讲吗?一家人不但不感恩,反而合起来害一个被自己的女儿骗得一无所有的人,用“先上车后补票”把女儿嫁给一中老师,爬到了最好的附城学校,还不安份守纪,不顾他人安危,带头闯红灯…一家人是什么人来的呀~~

mylove 发表于 2013/11/28 19:08

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曾柳清老师闯红灯事发后,是畏罪潜逃(装病请假),还是继续假模假样地站在讲台上教育学生?

生死树 发表于 2013/12/2 21:17

老师其实也是弱势群体,就算了吧

兴宁校草 发表于 2013/12/13 13:30

自由行人,王小五,廖老师等是同一个人,好可怕的人,没人敢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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