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吃等死 发表于 2013/11/30 21:36

童颜巨乳

宁江沙一粒 发表于 2013/11/30 21:40

指名道姓的,公布真人照片的,希望论坛管理员管一管。新闻媒体公布人犯头像还打马赛克,法院微博对人犯姓名还用某某代替呢。

Dongm 发表于 2013/11/30 21:46

大家别上了楼猪的当。这样老是不放手算什么男人哦。我与曾老师素不相识,但看到老纠缠这样的事觉得很搞笑。散了吧呵呵。

7k7k 发表于 2013/11/30 21:47

救护车救人闯红灯也不对吗?也不能一竹篙打倒一船人!

压力山大 发表于 2013/12/1 01:01

楼主,不要因为跟曾老师有过节,就把她拿来当节过!

小仨 发表于 2013/12/1 08:11

这个就是台上对我们说ABC没意思,台下123闯红灯的曾老师吗?

xixu2012 发表于 2013/12/1 12:43

      你上学时,为了一份所谓的“爱情”,跟一个要啥没啥的男朋友上床,觉得自己很伟大,把第一次献给了自己所爱的人。你们逍遥快活地过了四年,毕业了,男的拍拍屁股走人,该找工作奔前程去了。你工作时,故伎重演,又逍遥快活了四年。你也到了该嫁人的年龄了,于是乎开始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要长得帅的,有房有车有钱的,我就不明白了,你到底是在找老公还是找一个饭票?! 你把最美好的青春、身体献给了一个上完你拍拍屁股就走了的不负责的男人,而去难为一个一辈子养你、爱你、呵护你的男人,你的心难道就真的好过吗?你跟男的分手后,就说自己累了,想找个人嫁了,我就想来句国骂,凭什么呀,凭什么好男人就应该吃别人的剩饭,要为别人的错误买一辈子的单?更可气的是还提出一大堆条件,要长相、工作、房车,完了还要求男的不能嫌弃自己不是处女,搞得好像有处女情节的男人都是龌龊男人,都该千刀万剐,还说自己永远不能忘记自己的第一个男朋友,你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呀?!让广大好男人心寒。你把自己交给你第一个男人的时候,你为他去医院人流打胎的时候,怎么不去跟他提这些要求,你那伟大的爱情,无私的奉献给你的男朋友,却让另一个老实的男人 去接受别的男人的烂摊子。nnd,简直没有人性了。你就自己砸手里吧,我不是反对或者看不起非处女,但我说的这种物质非处女,不要自欺欺人吧,谁消费了你的第一次谁就去给你买车买房吧!男们,你就争点气吧,好女人有的是, 现在就把自己的工作干好,提升自己,努力赚钱,你会找到好女人的。

xixu2012 发表于 2013/12/1 12:52

    在你最美丽的时候,人家40块钱一晚上找个小旅馆就能把你的处破了,隔三差五的和你嘿咻嘿咻,而到了我们,就要什么高尚住宅,三室两厅才能谈上床的事;在你最美丽的时候,走哪里都是三轮加公交,而你这个非处跟着我们的时候却非私家车不坐;在你最美丽的时候,你跟那男人也无非一个月也只有几百的生活费,而我拿到你这个二手货时你却非几十万不嫁;

xixu2012 发表于 2013/12/1 12:54

在你最美丽的时候,你整天想着和那些男人卿卿我我,还发誓要一辈子做个好妻子,给你老公洗衣做饭,相夫教子。而我接受你个二手货时,你却想着反正年华已逝,父母相逼,只要他对你好就够了;在你最美丽的时候,你的皮肤嫩滑,身材火辣,随便装扮一下都美艳动人,脸蛋更是挤得出水来,人家一个月几百块钱就把你插了,而我接你个二手货时,眼袋鱼尾纹啥都有了,我们还得每个月给你这个二手货成百上千的费用让你去美容,去修修补补,却依然减缓不了你老化的速度;

xixu2012 发表于 2013/12/1 12:55

在你最美丽的时候,你声音动人,下面多水而紧缩,而我跟你的时候就是又干又松,还经常还要花钱给你去看病。说真的,有谁愿意去当龟男?尤其是面对那些长相身材一流的女人之时,这种不平衡的感觉更加的强烈,凭啥人本分一点就应该捡别人的破鞋穿,凭啥人家几百块就能玩最好的,我们父母掏空了养老的钱甚至四处东拼西凑才买到的新房却养着别人的破鞋? 好男人=“破鞋专业户”???

全力08 发表于 2013/12/1 13:47

有什么深仇大恨啊,莫名其妙的。

xixu2012 发表于 2013/12/1 14:32

      你住在星级酒店的房间把你的贞操送人,而却要另一个男人至少用几千元一平米的房子娶你。也许你会说,我们以前相爱了,爱了所以就做了。但是你们为什么没有结婚?而是分手了呢?那只有2种原因,一,是你笨,让男人骗了,骗到连身体都给了人家,根本没有了解对方就和对方上了床。二,是你贱,无所谓的心态,和谁上不是上,他爽我也爽。显然,这2种女人都不适合做老婆,谁知道这样的女人结婚后会不会再次被别人骗上床或者勾引男人?

平常心看事 发表于 2013/12/1 14:43

曾老师也要认真反省了,兴宁近万名女老师,唯独你天天有新闻。如果没有如果,谁会拿自已的名誉、前途、甚至生命开玩笑呀?傍观的我们,当然希望越热闹越好。说真的,实说吧,作为一个同事,真的希望你能处理好与他的事。可能我话多了。

混吃等死 发表于 2013/12/1 17:21

{:5_274:}

量大福大 发表于 2013/12/1 21:42

心平气和看世事

LIUJ11 发表于 2013/12/2 16:40

平常心看事 发表于 2013/11/28 22:39
人赃俱获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直接鄙视......

这也算人赃俱获?你也太勉强了吧!要在马路上红灯亮时候拍下才算是。

围龙人家 发表于 2013/12/2 19:09

鄙视楼猪,“闯红灯”其实只是托词!走不出心理阴影的小人最好到婷芳医院或梅州三院看看!!!

人治社会 发表于 2013/12/2 19:31

廖建兴是狂鬼老师

上善若水a8 发表于 2013/12/2 19:36

:lol:lol:lol:lol:lol:lol:lol

zxfi 发表于 2013/12/2 20:31

姑娘那么急干嘛?这下糗大了。

水口的 发表于 2013/12/2 20:38


害人或救人往往在于一念之差,不能拿生命当儿戏呀

触手可及的幸福 发表于 2013/12/2 20:52

曾经有一种只要能见一眼曾老师就归西也肯的冲动,哎,现在什么都没了,闯红灯的,卖逼的,毁三观呀。

renmingbi 发表于 2013/12/2 21:31

看来是恨之入骨啊

666103 发表于 2013/12/3 08:53

:lol曾老师就说后面有人想奸我,情急才闯红灯的,气死楼主。

migao3253691 发表于 2013/12/3 09:24

强烈支持把廖老师的图片也上传。好让大家认识认识。取经。

suuny 发表于 2013/12/3 11:12

确实很多人为曾老师做过介绍,不了解的时候只知道她要求高,了解后庆幸她没看上自己

真是的 发表于 2013/12/3 14:51

migao3253691 发表于 2013/12/3 09:24
强烈支持把廖老师的图片也上传。好让大家认识认识。取经。

我看你是想看激情照吧;P

qazplm 发表于 2013/12/3 15:48

放手吧,别把人逼急了,小心狗急跳墙

公平公正公开 发表于 2013/12/3 19:55

纯洁、育人、高素质的老师,都闯红灯了,不值得教育界反思吗?害人害己呀,姑凉!

ZL220 发表于 2013/12/3 21:12

曾老师的现任老公(据说是一中的陈老师)是龟男吗?这样都还忍得了!

悠然一生 发表于 2013/12/3 21:59

老公有现任,就应该有前任,也许还有后任???我说对了吗?

膘哥 发表于 2013/12/4 00:25

太无聊了,这个能证明人家闯红灯吗?

土豪 发表于 2013/12/4 11:36

适合一夜情

chenjianli 发表于 2013/12/4 12:19

是不是暗恋人家,因爱成恨呀:lol

liangzi 发表于 2013/12/4 13:09

:lol

笑看骂坛 发表于 2013/12/4 14:22

毛大的事。。。值得这么轰吗?有几个没闯过红灯的?:lol

赢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3/12/4 17:46

suuny 发表于 2013/12/3 11:12
确实很多人为曾老师做过介绍,不了解的时候只知道她要求高,了解后庆幸她没看上自己


一家人没良心呀

xnzxl 发表于 2013/12/4 19:25

{:5_297:}{:5_297:}{:5_297:}无视这种人渣....鄙视这样的人.......

adnim 发表于 2013/12/4 19:41

小三闯红灯,无耻+可耻,呸~呸~呸~

我的根在兴宁 发表于 2013/12/4 20:42

楼主追人家没追到吧。:lol:lol:lol

303304 发表于 2013/12/4 21:39

adnim 发表于 2013/12/4 19:41
小三闯红灯,无耻+可耻,呸~呸~呸~


   天呐,曾老师怎么一直三缄其口呀,难道幻想着可以“逃过一劫”。

兴宁呆古里 发表于 2013/12/4 21:42

既然不能在一起,为何不放手?请好友们不要参与到这个无聊的话题中去。

dj97 发表于 2013/12/4 21:53

有点姿色,但只适合做情人,玩了那么多男人,算是个传奇了。

不以己悲 发表于 2013/12/4 22:14

   真同情曾老师啊,摊上个无赖.

真是的 发表于 2013/12/5 07:52

一家人没良心呀,生出这样的女儿,不但不严加教育,反而帮女儿推脱,女儿在新中工作5年,做了4年小三搏上位(书记)后,吞吃扶贫助学金,还拿着女儿的假党员表去村委盖章,用女儿加28万换儿子的工作,就算再体面的工作,敢拿出来讲吗?

真是的 发表于 2013/12/5 07:53

一家人不但不感恩,反而合起来害一个被自己的女儿骗得一无所有的人,用“先上车后补票”把女儿推给一中的老师,混到附城学校,还不安份,带头闯红灯,什么人呀~~

小小三 发表于 2013/12/5 08:32

恩,成熟型的 御姐,我喜欢。。。

US8 发表于 2013/12/5 09:16

对违反师德的老师是可以处罚和清退的。只想看结果,不想多说。

抽车你 发表于 2013/12/5 10:25

老是发表这些无聊的贴,干吗、

叶塘阿哥 发表于 2013/12/5 11:39

廖老师,不要再闹了,两情不悦何必勉强。
曾经相恋,今朝分离亦是朋友,好聚好散,一路走来忆中有她。
因为你有你的人生,我有我的旅程,在前方还有等着你的人。
虽然你对我很认真,我也感动万分,你终究不是属于我的人。
但记得,在你孤单的时候,我会伸出双手,我会是你朋友,到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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