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2020 发表于 2013/11/30 20:36

外人看LZ事情:爱到尽头是放手,不是恨

外人看LZ事情:爱到尽头是放手,不是恨 一、声明:我不认识LZ两位老师,我不希望教师的外衣被亵渎,以前为教师的荣誉与某斑竹论战,畅言输赢都无怨无悔,今天,再一次站出来,发表我的看法:爱到尽头是放手,不是恨。二、我有资格说吗:我211学校毕业,某事业单位上班,2000年连续投资失误,欠下近十万外债,每月利息近2000,当时工资1500,那个苦就不说了,好在我的内在素质或者说综合能力得到妻子认可,夫妻一条心,04年还清外债,起飞,至前年家产达七位数字。三、说一个真实的故事:我一个亲戚搞长途车,一次事先知道政策有变,他抢先买了一辆上百万的卧辅车,后来政策明朗,才知误读,上百万的车和二、三十万的车一样跑长途,是吃亏的,他很苦闷,跑去问学车师傅,师傅说:“当时你‘精’倒了。”他听后很高兴,骑着摩托车乐呵呵回家。这个故事只可意会,这里不点评。四、按网上说法,LZ相好期间,不断拿钱给Z看病,甚至借钱,欠下大额外债,L以为受骗,才有这种行为。我以为这种认识值得商榷。1,不管你承认不承认,社会就是这样,不要说20多岁的女子,就是几岁小孩也讲享受。欠债,又没有希望,没有明确未来,不要说未领证,就是领了证也可能离婚。2,如果是“骗”,肯定速战速决,断无相好4年之理。3,当时是不是两相情愿?如果是,也说不上骗。4,要怪什么?要怨什么?我以为要怪就怪L的痴情,书生意气,不合时宜,“拳头打过壁”。问几个现实问题:一个普通教师有多少资本来折腾?你凭什么养她?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如果买条裙子、买双小孩的袜子都要算计着,你怎么给她幸福?5,L为此事离婚,着实悲凉。婚外情是雷区,不能轻易踩踏,若为此事妻离子散,一般评论为“五毒俱全”。反过来,既然敢犯规,就不要后悔,收起“知恩图报”小市侩脸,凡事适可而止。6,To Z方:低调点,换种方式解决可能好些,不要动不动喊打喊杀。7,结论:双方到此为止,告一段落,还论坛一个干净、明朗的天空。五、后记:LZ两方若不接受上述观点,说明我道行浅,还需提高,但L老师大可不必拿臭蛋、板砖砸我,男人嘛,这个气度相信还是有的。

u2020 发表于 2013/11/30 21:11

这是本人关于此事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发言,欢迎各方高人批评指正。

傍观看 发表于 2013/11/30 21:20

冒味地问一下:你是Z的现任老公吗?怎么从头到尾只说L的不是! :):):):)

混吃等死 发表于 2013/11/30 21:26

说得极是,家伙硬了花几百元找找服务就可以了,这样勾勾搭搭搞地下情迟早麻烦的,如果还信以为真过于投入,就更可能玩火自焚

乡姑 发表于 2013/11/30 21:30

看来多情害死人呀

强悍兴 发表于 2013/11/30 22:11

不懂大不懂了,大深教了,不懂。。。。。不懂。。。。

njr 发表于 2013/11/30 22:37

放下什么刀,立地成佛。时间可以证明情为何物,生死什么???..

njr 发表于 2013/11/30 22:37

放下什么刀,立地成佛。时间可以证明情为何物,生死什么???..

njr 发表于 2013/11/30 22:37

放下什么刀,立地成佛。时间可以证明情为何物,生死什么???..

伙头军 发表于 2013/11/30 23:01

·不明真相

漂雪 发表于 2013/12/1 08:06




   曾老师骗吃骗喝人家四年后,害得人家一无所有了,就跳槽,不厚道,没良心

下次再说 发表于 2013/12/1 09:33

说得比较好。。。。

我爱新A8 发表于 2013/12/1 10:49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依!”看来男女主角之间也并非有什么真情,有的只是奸情罢了。否则,怎能如此恼羞成怒闹得沸沸扬扬?买瓶毒鼠强一了百了不好么?

太炮鼓 发表于 2013/12/1 11:28


换了我,灭了这个婊子都有可能,不能只同富贵,不共患难的!

混吃等死 发表于 2013/12/1 13:08

{:5_249:}

xixu2012 发表于 2013/12/1 14:40

   你住在星级酒店的房间把你的贞操送人,而却要另一个男人至少用几千元一平米的房子娶你。也许你会说,我们以前相爱了,爱了所以就做了。但是你们为什么没有结婚?而是分手了呢?那只有2种原因,一,是你笨,让男人骗了,骗到连身体都给了人家,根本没有了解对方就和对方上了床。二,是你贱,无所谓的心态,和谁上不是上,他爽我也爽。显然,这2种女人都不适合做老婆,谁知道这样的女人结婚后会不会再次被别人骗上床或者勾引男人?

xnzxl 发表于 2013/12/1 17:24

: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同楼上的说支持..

p15218 发表于 2013/12/1 17:34


   最狠这种始乱终离,没有责任心的女人

知情人之一 发表于 2013/12/1 17:58

有其女必有其父呀,生出这样一个女儿,不但不严加教育,反而帮女儿推脱,女儿在宁新复读初三,考上5年制大专班后和同学拍了四年,后分了。出来工作后做了4年小三,搏上位(团委书记)后,吞吃扶贫助学金,还拿着女儿的假党员表去村委盖章,用女儿加28万换儿子的工作,就算再体面的工作,敢拿出来讲吗?其间还不停地相亲,其中有一家是家炳的老师,被其忽悠了一段时间,很气愤,让其退回八千元的红包钱损失。用“先上车后补票”把女儿推给一中老师,一家人的脸皮有多厚,有多无耻。害人终害己呀,没尊严地活着!

u2020 发表于 2013/12/1 18:04

一天不到,有这么多跟贴和看贴人,着实让人吃惊。
想说二句:1,这是劝说贴,请不要把战场搬到这里。2,既然劝说无效,请大家不要再跟贴,让它自然沉下去。

小菲菲 发表于 2013/12/1 18:26

我认为楼主说得有道理.佛说:你可以拥有爱,但不要执著,因为分离是必然的

家在龙田 发表于 2013/12/1 20:25

“外人看LZ事情:爱到尽头是放手,不是恨”
高见,娶老婆嫁老公都是各人的命。

US8 发表于 2013/12/1 20:27

态度决定一切!有什么样的态度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

applegirl 发表于 2013/12/3 13:49

漂雪 发表于 2013/12/1 08:06
曾老师骗吃骗喝人家四年后,害得人家一无所有了,就跳槽,不厚道,没良心

太主观了。唉。没什么意思。楼主说得极是,最后一次回复了。别人的感情我们不方便多说谁对谁错。

知情人之一 发表于 2013/12/3 14:43

一家人没良心,呀生出这样的女儿,不但不严加教育,反而帮女儿推脱,女儿在新中工作5年,做了4年小三搏上位(书记)后,吞吃扶贫助学金,还拿着女儿的假党员表去村委盖章,用女儿加28万换儿子的工作,就算再体面的工作,敢拿出来讲吗?

知情人之一 发表于 2013/12/3 14:43

一家人不但不感恩,反而合起来害一个被自己的女儿骗得一无所有的人,用“先上车后补票”把女儿推给一中的老师,混到附城学校,还不安份,带头闯红灯,什么人呀~~

天亮了 发表于 2013/12/3 16:31

MD,炒得跟汪峰和章子怡一样,上头条!:(

还帅哦 发表于 2013/12/3 17:59

好多马甲在这里刷,这事 这么久了也不见A8管管。

潇湘夜雨 发表于 2013/12/5 17:28

过了就算了,不要再纠缠了,不管如何,你付出了金钱,她也陪了你四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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