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820 发表于 2013/12/27 15:31

兴宁实验小学违规--收费

为了减轻学生的学业和经济负担,今年始我省教育部门跟省新华发行集团联合起来向中小学推荐一套廉价的教辅资料和暑假作业(随意订购)。但教育部门明文规定:不得向小学一.二年级学推荐和征订教辅资料,因此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不会有教育部门的任何教辅资料,然而兴宁市实验学校要求一.二年级的学生必须交32元(资料费和寒假作业),也没有什么推荐表和书面单据(可能怕有影响或证据)。并且又是很垃圾的资料:"创新课堂",错别字繁多,印刷模糊。实验学校在学生素质方面抓得很好,大家有目共睹,怎么在这小范围就,,,,希望教育部门多多关注一下学校鱼龙混杂的东西。

dgj 发表于 2013/12/27 15:54

道德经:人法地,地法天.

一生@何求 发表于 2013/12/27 15:55

可以叫【今日一线】来曝光一下,反映梅州市是没有用的了,梅州市的政府领导一个样的。

自由我创意 发表于 2013/12/27 17:38

有本事可以吾交,否则表示一哈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3/12/27 21:11

:lolXN又一奇葩!弹丸之地怪事绵绵哦!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唉!悲剧啊!;P

曾经犹豫 发表于 2014/1/3 00:54

不要责怪老师,老师亦是受伤的人!不要对老师发难,老师也是不同学的。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决策者是校长或上级领导!老师是白干活的,没有回扣的,即使有回扣,老师是得不到的!家长们请谅解老师的苦衷!

社会扫描 发表于 2014/1/6 11:56

楼主是实验学校附近的商店吧,你们的卖不了就怨恨别人吧!学生有作业可做就成了,要你干吗?

nj123 发表于 2014/1/6 17:51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实验小学的领导就吃学生。

laowu 发表于 2014/1/6 1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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