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哥梅县妹 发表于 2014/1/8 09:53

为因感情纠葛,爱而生恨,到处注册小号发帖的执着狂而悲哀

    有言在先,此事与我毫无关系,也并不认识某老师,更无她关说此说,只是作为一个小女子,我为论坛中的注册大小号传流言的老兄而感到羞愧。如果某老师曾和这样的人有过感情纠葛,真是天大的不幸,但好在某老师还是比较明智,作出了自己的选择。   注册大小号的老兄,也许因感情纠葛,爱而生恨,到处注册小号发帖。这样的执着狂,如果是为人师表的话,兴宁的父老乡亲可要小心哟,千万别让这样的人教自己的小孩。。。。再说一句,我不认识某老师,不是为她说好话,本来情感事情是个人私事,特别是现代社会,分分合合的事情大家司空见怪,所以男女分手也觉得非常正常。当然如果做第三者,那倒不好,有违道德,但这也是私人之间的事情,摊开来直接解决为好。不过我觉得这些到处注册大小号的人,(并不一定是所谓的廖老师)没有一点大度,没有一点雅量,不是男人,如果是男人的话,只能说是臭男人。只有臭男人,被女人抛弃了,会到处隐名藏匿发帖。如果你老兄真的被小女人骗了,你就来的痛快,就直接到大街上煽她几巴掌,虽然是违法,但我还佩服你是大男人,有热血,会沸腾;躲在暗处,四处搜索人家的情感轶事,像特务一般偷偷摸摸地到处跟着某老师拍照,简直像条猎犬。。。。。。      如果某老师真的违法,你就大胆的直接到公检法举报,这才是真男子汉。。。。。之后我又想,本来老师是弱势群体,如果贪污的话,网上一举报,早已经锒铛入狱了。。。。。还有就是某老师没有相中你,是她的福气,是明智的选择,如果当时相中了你,瞧你躲在网后到处诋毁人的恶劣行为,瞧你那熊像,那才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作为一位网友,我都看不下去了。本来论坛也是传达正能量的地方,纵观梅州的各个论坛,好像没有哪一个论坛有10多个这样不知道有没有根据的散步个人隐私的帖子。。。。。为这样的论坛感到无语。

chenjianli 发表于 2014/1/8 12:01

的确过分了

dgj 发表于 2014/1/8 12:26

他说错了吗?

xnhfjl 发表于 2014/1/8 12:39

真看不顺这样的老师,你弄地她身败名裂除了可以心理爽一下还有什么吗?难道就不可以看到她开开心心的……

全力08 发表于 2014/1/8 12:59

做人心态不好,就这样本事,死缠烂打。

混吃等死 发表于 2014/1/8 13:29

万恶淫为首

东郎 发表于 2014/1/8 13:30

阿弥陀佛,楼主所言即是。放眼全国大大小小的论坛也只有A8给的机会多。希望坛主以后这样帖子一律删除。数数一个版面都是几十条这样的话题。看的我们真心看不下去,本心想了解家乡生活动态,结果看到的比八卦还八卦的乱贴。的确得人恼!

宁水奇君 发表于 2014/1/8 16:58

人贵在懂得惜缘、惜福。希望某老师回头是岸,留些师德给兴宁教师,别抹得太黑了。
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任何一方,现不在兴宁生活,只是觉得太过了。

化多 发表于 2014/1/8 17:15

廖老师何在?还不注册小号过来?

10010 发表于 2014/1/8 17:31

楼上的你说的这句话跟曾老师贪污的事有关吗?到底要讨论贪污的社会风气还是要骂人?
你又有什么资格?难道你跟曾老师有一腿?就事论事,勿愤!
确实是太无耻了,根本没有道德观念,骗了十几家人的面花钱,
贪污的事就更离谱了。

10010 发表于 2014/1/8 17:33

既然是国家公职人员,做了坏事就要付出代价。
曝光者是反腐英雄,不管是任何理由。
建议重奖个100万, 并且授于人民英雄称号。

人治社会 发表于 2014/1/8 18:51

廖建兴真是畜生不如的东西,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你这样到处陷害曾老师,你不怕”歌摸绝代“的报应吗?

qq269 发表于 2014/1/9 00:31

楼上的猪狗,曾老师给你叼了吗?天天帮她骂人,看到都烦!
你是她老公呀,那你就真的是歌摸绝代了。

镰刀。铁锤 发表于 2014/1/9 02:35

楼主好样的!顶!

兴宁哥梅县妹 发表于 2014/1/9 08:25

10010 发表于 2014/1/8 17:31
楼上的你说的这句话跟曾老师贪污的事有关吗?到底要讨论贪污的社会风气还是要骂人?
你又有什么资格?难道 ...

         呵呵,小号兄,不要不高兴,息怒。看样子你不是所谓的廖老师,廖老师也不会傻到这样的地方,到处做这样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到处败坏自己的名声。只是你,小号哥,借廖老师的幌子,到处注册大小号,到处败坏你的幌子--某两位老师的私人感情生活。      小号哥,你就是那些所谓了被骗了面花钱之流吧,所有的帖子也许就是你老兄所为吧。看女孩,包面花钱是客家人的风俗,这也是你情我愿,谈不上骗取面花钱。况且包了面花钱,也不等于女孩就要嫁给你,这也是客家人的传统。瞧你老兄的胸襟,能会是包1千,1万以上面花钱的人吗?看你那熊样,也真不是男人,那么小方,包了一点面花钱,到处说。小号哥,你到处说被骗面花钱,我想能在网上到处发帖举报的人,也应该受过比较高的教育,不是大学也应该有中专学历,怎么还那么傻,还会被弱女子所骗?也许是你图谋不轨吧。如果骗了,就大胆到公安机关报案,包括她贪污受贿的事情,也可以实名去检举。
       当然某老师也许有某些苦衷,保持沉默,这也直接怂恿了小号哥的行为。如果我是所谓的某老师,既然名声已经扫地了,面子和名声也无关紧要,我会直接拿起法律武器,到公检法机关直接举报小号哥的侵犯名誉权的犯罪行为,举报某论坛不作为,间接怂恿小号哥之流侵权的问题。。。。现在网络非常发达,每一个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小号哥,你就是躲到天涯海角,网络警察也能查到你的蛛丝马迹。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摄像头,你以为在网吧注册小号就没有事。
奉献你老兄,还是为自己多积积德。不要因为吃不到葡萄就觉得是酸的。你不要高兴的太早,如果某老师懂法的话,早已经把你告上法庭了,早已经绳之于法了。。。。。
       我还是觉得某老师没有选择你这样的无赖,是她的明智选择。



天涯小子 发表于 2014/1/9 11:55

我也不认识那个曾老师还是廖老师,我认为发帖人肯定有精神病,社会败类,污蔑了老师,沾污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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