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子 发表于 2014/1/9 11:32

兴宁怪事多

兴宁房管局2014年起对所有住户提高住房租金,要对已租住了二.三十年买不起房的住户们提供计育证明,请问房管局的领导,租住房管局的房以计生有关系吗?何不要这样来挂购?叧这些老住户有好多都是退休了的,那里还拿得出计育证明?兴宁真是怪事多啊!

懒古 发表于 2014/1/9 13:13

要的是钱

梅州兴宁大坪人 发表于 2014/1/9 16:10

是过年了,要钱。

懒古 发表于 2014/1/9 17:20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4/1/9 17:47

:lol奇+葩=XN!弹丸之地!确实是怪事绵绵!人在做!天在看!唉!;P

四哥 发表于 2014/1/9 18:40

要整理,很多人有能力买房了,或者已经有房产了。但是还住着政府的房屋。是时候要清理了。重新调整,重新调查核实,将限有的房源供给需要的市民。

全力08 发表于 2014/1/9 20:48

有点奇怪

全力08 发表于 2014/1/9 20:49

又不是18岁:lol

如实说话 发表于 2014/1/9 20:53

:lol

客家人Hakka 发表于 2014/1/9 21:26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4/1/9 17:47
奇+葩=XN!弹丸之地!确实是怪事绵绵!人在做!天在看!唉!

平静如屎,吃狗屎!还是稀的

客家人Hakka 发表于 2014/1/9 21:27

领导要钱啊

三板桥 发表于 2014/1/9 22:42

一句话:钱能通神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4/1/9 22:58

客家人Hakka 发表于 2014/1/9 21:26
平静如屎,吃狗屎!还是稀的

:lol“太狮”难道你中意干的?不中意稀的!;P

懒古 发表于 2014/1/9 23:19

请问怎样发帖?

懒古 发表于 2014/1/9 23:20

点那?

懒古 发表于 2014/1/9 23:31

矛钱过年

曾经犹豫 发表于 2014/1/10 00:46

简直就是乱弹琴!耍尽一切手段、无所不用,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使尽权力,捞足食利,哪管你是否要活?呵呵!社会现实如此,造就此等豸虫!你我心如明镜,一笑了之,何必唏嘘!

镰刀。铁锤 发表于 2014/1/10 01:25

占房不住的大把!特别是廉租房!很多不够格靠关系搞到的!根本无人住!

镰刀。铁锤 发表于 2014/1/10 01:26

希望政府去查廉租房!

张兰 发表于 2014/1/10 06:48

怪怪怪?!?没有法子,霸王条款。

灰太狼明明 发表于 2014/1/13 20:28

兴宁特色,见怪不怪

冇眼看 发表于 2014/1/19 21:13

在兴宁办什么证都是跟计生有关联的了:L

dgj 发表于 2014/1/19 21:21

难道众人皆晕我自醒???

无限极 发表于 2014/1/19 23:55

我还是看好兴宁的!

上古君王 发表于 2014/1/20 07:27

O(∩_∩)O

youyonglin 发表于 2014/1/24 18:49

是政府没有说清楚用来做什么的,估计是不让富有的人住政府的房

细波俚 发表于 2014/1/24 21:29

一句话,兴宁奇芭。。。

酒精 发表于 2015/8/31 22:41

复杂

实诒实说 发表于 2015/9/1 07:35

官员无事找亊做,不做事领纳稅人旳钱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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