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012 发表于 2014/1/10 15:15

兴宁增事业单位职工的生活补贴从2013年12月起增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兴宁市委、市政府决定,兴宁市从2013年12月起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月人均增加260元。该文件已于2013年12月19日下发至各单位。请问兴宁的遗属们有木有加呢?别忘记他们的另一半曾为兴宁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全力08 发表于 2014/1/10 17:47

我们这里退休人员按工资加百分之十每月,今天去交养老保险高了百分之十。: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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