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 发表于 2014/1/15 11:39

强烈建议兴宁教育局开除害群之马

近期,老是有人发帖攻击坜陂中学的曾老师,虽然曾老师与本人没有任何关系,可是确实看不惯了,即使曾老师犯了错误也应该给他改错的机会,难道非要逼得人家走投无路吗?估计这个发帖子的人应该也是老师,这样的老师留着有个球用,心思不是放在教学上,而是老想着变换花样来攻击他人。强烈建议开除出教师队伍,铲除害群之马。还有就是麻烦曾老师的老公能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老婆的尊严,通过正义的手段做一个男人的尊严。

普渡众生 发表于 2014/1/15 13:21

廖益群老师,为人师表,教子无方,纵子作恶。报应:走出新丰中学校门被车撞成重伤,我们全校老师捐款,三个月后死亡!
陈*春局长,为官多年,虽德高望重,照顾畜生,让廖*兴就读兴宁师范,使其成为衣冠禽兽。报应:晚节不保,退休退赃,儿子入狱,儿媳改嫁。
彭**领导,容忍退缩不作为,纵容包庇廖*兴作恶。报应:——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4/1/15 13:49

:lol风景秀丽XN!百家争鸣!并不风平浪静!;P

dgj 发表于 2014/1/15 14:28

究竟怎么啦?

shanshui 发表于 2014/1/15 14:56

多行不义不自毙,害人最终害已。不断变换马甲逼TA人走绝路,最终走上绝路的还是自已。

shanshui 发表于 2014/1/15 15:05

人在做,天在看。

shanshui 发表于 2014/1/15 15:05

人在做,天在看。

shanshui 发表于 2014/1/15 15:05

人在做,天在看。

村头那棵树 发表于 2014/1/19 11:43

被伤害的女老师,你真的很没用,你就不能把这条畜生告上法庭吗?

killl 发表于 2014/1/19 11:49

      曾柳清老师于2008年8月毕业分配到兴宁市新圩中学工作,2009年12月当上团委书记,三年侵吞团费至少有1万多元;在2010年全市团干部信息表中,曾老师胆大到用“中共党员”的身份录入政治面貌(真实身份是团员);2011年9月,曾书记用虚假学生的签领表取得了一笔3千多元的扶贫助学款,并隐瞒全校师生一年后,占为己有;2012年4月,曾老师隐瞒学校领导,违规私自出具学校证明给初三的两位女学生,并在上班时间,两次带学生到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操作报名,事后收取学生家长红包各600元;2013年3月,身体健康的曾书记装病请了一学期的假,并于2013年8月顺利调进了附城区的坜陂中学工作;2013年11月26日,曾老师无视学生、家长的人身安全,在第一小学和沐彬中学交界处无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闯红灯

killl 发表于 2014/1/19 11:49

       曾柳清老师于2008年8月毕业分配到兴宁市新圩中学工作,2009年12月当上团委书记,三年侵吞团费至少有1万多元;在2010年全市团干部信息表中,曾老师胆大到用“中共党员”的身份录入政治面貌(真实身份是团员);2011年9月,曾书记用虚假学生的签领表取得了一笔3千多元的扶贫助学款,并隐瞒全校师生一年后,占为己有;2012年4月,曾老师隐瞒学校领导,违规私自出具学校证明给初三的两位女学生,并在上班时间,两次带学生到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操作报名,事后收取学生家长红包各600元;2013年3月,身体健康的曾书记装病请了一学期的假,并于2013年8月顺利调进了附城区的坜陂中学工作;2013年11月26日,曾老师无视学生、家长的人身安全,在第一小学和沐彬中学交界处无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闯红灯。

村头那棵树 发表于 2014/1/19 12:17

killl 发表于 2014/1/19 11:49
曾柳清老师于2008年8月毕业分配到兴宁市新圩中学工作,2009年12月当上团委书记,三年侵吞团费至少有 ...

都不知讲了多少万次了,简直就是个祥林嫂。掌握了有力的证据就递交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兴宁市兴城镇秀塘围公安指挥大楼,不要在这里狂吠了

光触媒 发表于 2014/1/19 15:03

类似带人身攻击的帖子怎么也可以通过审核?在兴宁“无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好像很普遍。

土豪银 发表于 2014/1/19 16:34

光触媒 发表于 2014/1/19 15:03
类似带人身攻击的帖子怎么也可以通过审核?在兴宁“无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好像很普遍。

是啊,这点小事也上纲上线,搞人身攻击,这种人渣还配当老师吗?小孩当了他的学生都前世造过当哦,教育部门应该管管了

村头那棵树 发表于 2014/1/19 20:25

变态佬,别人都不要你了,你还...........

村头那棵树 发表于 2014/1/19 20:45

曾柳清是小三 发表于 2014/1/19 20:27
这个女老师当官或是靠自己陪睡得来的。不要不承认,更不要骂人。你心里清楚。

不知羞耻的发瘟狗,,不骂你我都不是男人了,穷酸样,有本事搞个女人陪陪,没女人要叫你妈养的狗嘛陪你

史丹人 发表于 2014/1/19 22:03

因闯红灯,论坛上写曾老师的帖子够多的了,如果有经济问题,有真凭实据,逐级上告就是了,没必要在此反复发帖。

村头那棵树 发表于 2014/1/19 22:09

史丹人 发表于 2014/1/19 22:03
因闯红灯,论坛上写曾老师的帖子够多的了,如果有经济问题,有真凭实据,逐级上告就是了,没必要在此反复发 ...

就是,作为旁观者实在看不下去了

村头那棵树 发表于 2014/1/19 23:17

曾柳清是小三 发表于 2014/1/19 22:23
是的,发这个贴子是死猪狗!

发瘟狗真可怜,畜生还留在这个世间作甚?想某老师想到狂,夜夜磨拳擦掌,小心心都会烧焦的,到时不死都会变残疾。

村头那棵树 发表于 2014/1/19 23:22

我就是不解,你祖宗十八代是不是饿鬼,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就想要,得不到就诽谤,小事当作大文章,骂你猪狗都要洗口

上善若水a8 发表于 2014/1/23 17:12

呵呵。。。。。。。。

泰宁叔叔 发表于 2014/2/8 23:09

咋就没人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呢:dizzy::dizzy:

泰宁叔叔 发表于 2014/2/8 23:09

:dizzy::dizzy::dizzy:

漂然 发表于 2014/3/11 22:23

shanshui 发表于 2014/1/15 14:56
多行不义不自毙,害人最终害已。不断变换马甲逼TA人走绝路,最终走上绝路的还是自已。

顶:说得好人要向善

pil 发表于 2014/3/12 10:05

全民道德沦落?

宁江水1 发表于 2014/3/12 19:59

呵呵!

五浅三深 发表于 2016/12/16 16:47

廖建兴死了没

zyn 发表于 2016/12/16 16:59

Red]a8管理员,涯建议请不要登这种帖子了。家乡教育伤不起!家乡所有老师伤不起!该过去的都过去了。[/color]

zyn 发表于 2016/12/16 17:05

该进去的都进去了。请乡亲不要多讨论了。爱兴宁教育吧!爱家乡老师吧!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6 18:08

zyn 发表于 2016/12/16 17:05
该进去的都进去了。请乡亲不要多讨论了。爱兴宁教育吧!爱家乡老师吧!

老侄,陈年旧事,顺其自然,就算太家不讨论,新的**也会天天顶帖的.

老庄学生 发表于 2016/12/16 21:07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6 18:08
老侄,陈年旧事,顺其自然,就算太家不讨论,新的**也会天天顶帖的.

是的新的XX是思维特异的心理变态者,总是变着莫名其妙的法子攻击老师。我不清楚这件事的原因,在此还是表示同情那个花痴老师,看他发帖是较聪明的人,竟神经错乱到这样真是可怜。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6 21:14

老庄学生 发表于 2016/12/16 21:07
是的新的XX是思维特异的心理变态者,总是变着莫名其妙的法子攻击老师。我不清楚这件事的原因,在此还是表 ...

它现在也变换了语气"说话"了,去年,当时认为书香*第1是那人的马甲,最近他竟然模仿兴宁*老九的语气"说话"了......马甲多,而且也千变万化.

老庄学生 发表于 2016/12/16 21:36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6 21:14
它现在也变换了语气"说话"了,去年,当时认为书香*第1是那人的马甲,最近他竟然模仿兴宁*老九的语气"说话"了 ...

这种人是有些小聪明,但心胸特别狭隘小气,因此太多的仇恨思想至他精神有严重问题,在现实中我们遇到这种人要尽量避而远之。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6 21:40

老庄学生 发表于 2016/12/16 21:36
这种人是有些小聪明,但心胸特别狭隘小气,因此太多的仇恨思想至他精神有严重问题,在现实中我们遇到这种 ...

是的,这种人人格分裂,反复无常,容易走极端.最近几次冒充老师的也是他.

五浅三深 发表于 2016/12/17 09:45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6 21:40
是的,这种人人格分裂,反复无常,容易走极端.最近几次冒充老师的也是他.

希望删贴好

人在深途 发表于 2016/12/21 20:32

这算什么事啊?这也值得在这讲的?那曾老师真是踩老屎,被狂狗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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