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09:05

只因肚痛在兴宁市人民医院而医成植物人【求助】

                         我要爆料      病人曾秀娣于2014年2月25日下午因肚痛到兴宁市人民医院,医生在没有做皮试的情况下对病人注射头孢西丁4支,导致病人当时全身抽搐,呼吸困难,两眼翻白,已经急救后本医院在没有任何方案情况下转院,现已经十几天还在梅州市黄塘医ICU重症病房昏迷不醒,随时有生命危险,兴宁市医院没有跟踪病人情况到现在没有任何合理解释,更是在药单上加字以此逃脱责任,希望院方能给我们答复,尽快垫付医药费,这家医院医死病人事件已经不在少数,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这件事,我们已经联系了多家同样在兴宁人民医院的受害者家属,同样是如此答复,如此医院怎能让人信任,人命关天,生命何等珍贵,哪能容他们再次践踏,我希望我们是最后一个受害者,希望广大媒体能报道这件事还我们一个公道 希望广大网友能帮忙声援,严查兴宁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失职失德行为.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09:13

一个医生,在知道病人有过敏史的情况下,还不做皮试,有什么资格做医生,连这个常识都没有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09:13

我要求助于广大人民群众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09:14

院长下台吧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09:15

我已经报上众多投诉网站,相信很快就有回复了,等着吧,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09:16

兴宁市人民医院不负责任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4/3/13 10:34

:lolXN又奇葩啦!怪事绵绵!唉!正所谓是上梁不正下梁歪!;P

三板桥 发表于 2014/3/13 10:48

兴宁人民医院应该改名为谋人医院。谋财害命。望有关部门能彻查一下

姗姗 发表于 2014/3/13 10:55

兴宁人民医院真的是名声臭过屎了,最近发生那么的意外,以后真的要直奔黄糖看病才行了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11:25

院长尽快承担我们的医药费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11:27

三板桥 发表于 2014/3/13 10:48
兴宁人民医院应该改名为谋人医院。谋财害命。望有关部门能彻查一下

那就是个杀人院,死亡集中营

细摸品 发表于 2014/3/13 11:35

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
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
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
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为毛?
到底是谁的过错?

pil 发表于 2014/3/13 11:40

隐瞒病情来媒体求大家同情。
听说这个病人有支气管哮喘病有5年多,,自家都用激素类喷雾吸入剂来缓解的了,,到了医院还不同意医生建议的治疗措施,造成哮喘加重

pil 发表于 2014/3/13 11:43

认为医院有过错,与医院有纠纷,应该通过医疗鉴定等途径依法来解决!

人人乐 发表于 2014/3/13 11:44

哎,这几月医院发生大多事故。卫生厅一定要调查,否则人惶

我爱FOCUS 发表于 2014/3/13 11:45

我听说当时医生诊断为腹痛查因和支气管哮喘。病人呼吸急促,建议其住院治疗和使用治疗哮喘的药物,但患者和家属拒绝。然后给其吸氧、打点滴的时候,(不是抗生素,是护胃的药),病人突然出现哮喘发作,呼吸衰竭。医生对其进行一系列抢救,后转ICU进一步救治。整个过程中都未打头孢西汀,何来的药物过敏????

小成熟 发表于 2014/3/13 12:01

有破口喷脏话的冲动 那医生真他妈不是人:Q

还帅哦 发表于 2014/3/13 12:08

病人最后确诊是什么病,有什么病史?
没有具体内容不敢作其他评论

慎独 发表于 2014/3/13 13:07

人民医院--谋人寺   

小井市民 发表于 2014/3/13 13:08

真是悲哀!!!当今是痈医当道。医术高超,一针升天。

黄药师 发表于 2014/3/13 13:21

今日一线吧{:5_239:}

大众qwert 发表于 2014/3/13 13:24

不孝有三:学医、考研、当护士
2014-02-04 松江九鹿羽毛球俱乐部——咖啡心情

社科调查结论:

早起是学医和收破烂的;
晚睡是学医和按摩院的;

担惊受怕是学医和犯案的;
没饭点儿是学医和要饭的;

男人不着家是学医和花天酒地的;
女人不顾娃是学医和搞婚外恋的;

随叫随到是学医和发快件儿的;

加班不补休是学医和摆地摊儿的;
24小时接客是学医和天上人间的;

周末节日不休是学医和淘宝开店的;
不能说错话是学医和当播音员的;
不能出丝毫差错是学医和发射火箭的;

打不能还手是学医和做拳击陪练的;
骂不能还口是学医和开挨骂网店的;
以考试为生是学医和上了高三的;

活到老学到老是学医和搞科学实验的;
接受五花八门检查是学医和当上准妈妈的;

别人睡着你站着是学医和看守八宝山的;
入了行就很难退出是学医和黑社会的;

入了行就发誓再也不让下辈沾是学医和贩白粉的;
学医学的转吧。我们真的伤不起啊!

混吃等死 发表于 2014/3/13 13:28

短短一个多月竟然发生那么多起医疗事故,看来越是穷山恶水越见鬼,不学无术且道德差的庸医太多,生病了如果不是十分急的情况下还是去梅城看比较保险。

satisfaction 发表于 2014/3/13 13:37

奇闻了,你既然知道的那么多。除非你是医院的人,人民医院我早就听说医疗事故很多。从过年到今发生了多少起医疗事故,你们心中有数。你是医院的人肯定会帮医院洗脱,但你们做医生的得有医德吧。你们这样做无形就是拿一把刀来了解人民的生命,你们也有家人。要是他是你们的家人你会这样做吗,你们该好好反省下你们的行为,你们是白衣天使而不是披着羊皮的狼。别让人民对医生这个职位反感,对于你们这些坏医生该好好整治。希望有关部门该好好整治人民医院的行为,我们群众不希望下一次轮到我们身上

ZX132888 发表于 2014/3/13 14:05

又是谋人医院害人,应该是药物过敏!

ZX132888 发表于 2014/3/13 14:14

pil 发表于 2014/3/13 11:43
认为医院有过错,与医院有纠纷,应该通过医疗鉴定等途径依法来解决!

医疗鉴定百姓拖不起,到头来又是踢皮球的把戏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14:22

pil 发表于 2014/3/13 11:40
隐瞒病情来媒体求大家同情。
听说这个病人有支气管哮喘病有5年多,,自家都用激素类喷雾吸入剂来缓解的了 ...

病历本上都写着,有哮喘史5年,为何说隐瞒病情?而且事后患者全身的红点是怎么来的?难道不是药物过敏导致的皮疹?打了头孢西丁竟然说没打,家属去药房拿药交钱的,你能逃脱责任吗

wqyuan 发表于 2014/3/13 14:45

现在的医院医德烂!!!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15:02

我爱FOCUS 发表于 2014/3/13 11:45
我听说当时医生诊断为腹痛查因和支气管哮喘。病人呼吸急促,建议其住院治疗和使用治疗哮喘的药物,但患者和 ...

这不就是证据,这话你们医院也敢说出来,人在做,天在看

逍遥一狂 发表于 2014/3/13 15:03

希望能够有更多的证据出来.单这样说不敢下结论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15:05

你们医院是不是以为加字就能逃脱责任,还有很多人会找上你们的,如此医德,被你们害的人和那些已经不在的人,晚上睡得着吗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15:06

等着你们的不只有裁判,还得给公众一个交代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15:09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14:22
病历本上都写着,有哮喘史5年,为何说隐瞒病情?而且事后患者全身的红点是怎么来的?难道不是药物过敏导 ...

大家来评评理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15:12

逍遥一狂 发表于 2014/3/13 15:03
希望能够有更多的证据出来.单这样说不敢下结论

既然我敢发帖出来,我就会给大家一个交代,包括医院

光触媒 发表于 2014/3/13 15:13

上次找熟人去开点青霉素想拿回去乡下让赤脚医生打都不允许,感觉兴宁人民医院没有你们说的这么差。现在媒体发达,各地都喜欢报医闹的新闻,老百姓就有样学样了,广州还有专门的医闹团队,跟家属分成。这次人大立法看来是很有必要了,完全可以坐下来谈的事情,动员这么多警察到场,他们可是纳税人出钱养的……

光触媒 发表于 2014/3/13 15:15

看清楚家属拒绝住院,这样的家属不值得同情!

xiaoRonaldo 发表于 2014/3/13 15:16

楼主可以走鉴定这条途径解决问题啊,靠医闹也解决不了问题的。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15:22

光触媒 发表于 2014/3/13 15:15
看清楚家属拒绝住院,这样的家属不值得同情!

当时只是腹痛,为何需要住院?换谁谁谁的家属都不愿意住院, 病历是一开始都写好的,这跟住院没有任何关系,为何打了屁股针和吊针大约两分钟的时间就立马急救?事后患者的全身红点你们医院又作何解释?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15:25

xiaoRonaldo 发表于 2014/3/13 15:16
楼主可以走鉴定这条途径解决问题啊,靠医闹也解决不了问题的。

申请鉴定要患者出院,或者中断治疗跟死亡才可以鉴定,这样的情况哪位家属会去鉴定?目前为止还有生命危险,中断治疗的话人就保不住了,时间长了也鉴定不出什么了

光触媒 发表于 2014/3/13 15:29

楼主,现在医闹不管用了,现在医院有人大撑腰,小心闹过了抓进去!

补充内容 (2014/3/13 15:31):
应该把精力集中在尽快医好亲人的病才是王道。

BILL 发表于 2014/3/13 15:35

真的很无语,每次见到这样的事情,感到心凉,,国家习总书记都有反腐倡廉,看来这里主子大深了啊!

逍遥一狂 发表于 2014/3/13 15:37

我是医生这个行业的.但是在广州.所以我不帮忙任何人我说一点心里话.

第1.
头炮目前在我国要不要皮试没有统一标准.国家也没有明确要求要皮试
.像上海.北京多数不用.我现在在广州是有的做.有的不做.
做的医院都是怕出事后担责任才做的.因为国家连怎么皮试都没有统一的.
兴宁两个医院我1999年都实习过.当时是头炮不用皮试的.
我看另外一个贴说病人原来就有过敏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医知过敏史还用.那么医生我认为有责任.



第2.现在在黄唐医院.医生应该会有一定的判断.他们是按什么在治疗的




第3.如果是过敏的话.病人原来没有过敏史的话.医生用头炮过敏.那么医生是冤大头,因为每个人身体不同.过敏是无法全部提前知道的


药又不是医生做的......

chiwawayu 发表于 2014/3/13 15:38

每天上A8就是想看看有没有兴宁人民医院的新闻

逍遥一狂 发表于 2014/3/13 15:41

现在的医疗环境是小闹小赔,大闹大赔,不闹不赔.没有谁是谁非.说到底.国家无能.医改越改越来差.不想多说了.帮谁都不好

人在炯途----- 发表于 2014/3/13 15:53

畜生,本人前几天去人民医院,开了几个小药,坐诊费31,药价29,医生就这样写几个字就收31元的坐诊费?一天多少病人啊,收多少钱啊?就收了一个维生素e,60元,要我在药店买才4块,暴利的医院,天朝政府无能

tmdqs 发表于 2014/3/13 15:56

pil 发表于 2014/3/13 11:43
认为医院有过错,与医院有纠纷,应该通过医疗鉴定等途径依法来解决!

走所谓正常渠道,居然枉顾人命,侵犯人权,设置各种陷阱,这是什么邪恶的正常渠道,什么样的法律渠道,流氓逻辑,日本鬼子的做法

79dao 发表于 2014/3/13 20:26


:o

laowu 发表于 2014/3/13 20:38

提高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责任心!呼吁能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理!!!!

pil 发表于 2014/3/13 20:51

现在公安部门欢迎医闹来各大医院闹啊里事里

pil 发表于 2014/3/13 20:52

45楼的畜生,,有病有本事你自家搞好,不要找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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