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着一颗心来 发表于 2014/4/17 17:15

水口中学怪像

咨询信息
咨询人 捧着一颗心来
类型 申诉 来信时间 2014-03-09 16:53:31
标题 水口中学怪像
内容 老师住房每学期要交40元,姓刘,谢行政离学校不足5百米要套房,
张老师5年前开始不用上课
陈国雄去年开始不用上课,兴强,刁剑
也是。
绩效工资不公布,而行政是全勤,今年高中开学,某些值日行政不到学校,老师要签到,真是笑话

处理状态 办结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兴宁市人民政府处理时间 2014-03-19 10:29:09
处理意见   你好!有关情况了解答复如下:
   1、教职工住房安排、电费、房租(水费免费)的收取按《水口中学住房分配原则》执行,至于按实收取(在学校发放款中扣除)的电费、房租(水费免费)纳入学校经费统一管理。
   2、潘**、陈**、张**等3位同志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休假疗养
本文来自:http://bbs.xna8.com/thread-265815-1-1.html

精卫 发表于 2014/4/17 17:28

何怪之有?做好自己的本份工作,莫管他人是与非!

海蓝 发表于 2014/4/18 14:48

小事

水河澹澹 发表于 2014/4/18 16:52

小事一桩,有意见你找头头的麻烦,他们事多把柄也多,别找同事的茬.

山里人-家 发表于 2014/4/19 22:20

楼主人家是有了付出才有今天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休假疗养的。明白了吧!相信兴宁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休假疗养的老师还有不少。

曾经犹豫 发表于 2014/4/23 00:48

现在社会怪事特别多。如在农村住洋楼,开汽车的领低保。在单位不用干活的反而高薪水。嫖妓最积极的却请病假休养了,不用上班,工资照发……我们都不想说,懒得说,不知习大大知道否?乱套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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