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mchm 发表于 2014/4/20 00:58

清明回家,有关兴宁城区禁止三轮车

兴宁,这样的城市也禁三轮车!搞政绩,做当官的门面,结果--这次清明出门去火车站,硬是没有三轮车叫(常年在外,自家也没有摩托车),上下村都问遍了,4个三轮车司机都没有做了,怕ZUA,我是福兴镇,城里面禁摩,在镇里面开摩的没效益。后面同村开车回来扫墓的人送去做火车的。我们偶尔回来的都不方便了,老人家出门怎么办呢?兴宁乡下多少老人,我村里面就没有几个年轻人,都是到时老人在家,去市里,公车上下难、不是哪里都到,我母亲残疾人,去市里都是请个三轮车载全程--第一站做到盐埔街买香烛纸宝,然后同一个司机下一站买日用品。。。。现在禁摩,我父母般的老年人生活质量确实下降了,没那么方便精彩了。 兴宁建设这么多房子,我们还会考虑回家吗?当我们回乡扫墓后,去10分钟车程的火车站坐车都联系不到交通工具的时候,想想父母长日的不便,只能自己暗下决心,在外面努力打拼出成绩来。 政府不敢奢望有啥好福利,能少扰民就大幸了。 (亲,说这些,不会抓我吧?!)

下面是刚看到的新闻
不赞成造谣者的做法,但理解其部分心情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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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1名网民散布诋毁警方形象谣言被拘10日
  中新网梅州4月18日电 (唐林珍 何旭东) 广东兴宁警方18日通报,当地一网民网上编造、传播所谓“兴宁老菜市发生人命案”的谣言,在网络上引起众多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8日,造谣者朱某彬被兴宁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4月17日19时许,一则标题为“兴宁老菜市发生人命案”谣言在兴宁A8论坛流传:“听说今天凌晨两点左右,兴宁老菜市警察雇佣社会上的混混拦三轮车,导致一死三伤”,此谣言散布出来后立即在网上引起众人围观,造成恶劣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兴宁市公安局立即迅速展开调查,于当晚22时30分,将嫌疑人朱某彬(男,26岁,兴宁人)抓获。经查,朱某彬因对兴宁城区禁行三轮摩托车心生不满,遂在网上捏造事实发帖散布谣言。
  朱某彬的行为构成恶意诋毁公安机关执法形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兴宁市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朱某彬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完)

我不贪,傻货 发表于 2014/4/20 14:00

国政府就是厉害,什么都一禁了之,都不考虑市民的需求,比方说我在禁止区开个小店,需要进点货,以前电话一打,经销商马上叫工人开个三轮送过来,方便。现在都不送,要送开个小车来,进货价那就贵一点了,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4/4/20 14:03

你们不在家的没权说话

关注家乡 发表于 2014/4/20 18:50

亮古哈哈 发表于 2014/4/20 14:03
你们不在家的没权说话

没有外面的人拉动兴宁的经济你们政府人民公仆吃个卵

zhgd520 发表于 2014/4/20 19:09

个人感受不能作为违法的理由

zhgd520 发表于 2014/4/20 19:10

三轮车方便了你,但是损害了他人的利益

zxw408875631 发表于 2014/4/20 19:42

确实,兴宁没有人外出打拼的话,哪有今天,没有外来经济,回到旧社会,

laowu 发表于 2014/4/20 19:43

能禁止多久?????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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