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来少 发表于 2014/4/26 13:23

议54号区“三旧”改造

       因无法打开来信人网页,对兴宁市政府住建局的答复评分,本人认为95分。衷心感谢兴宁市政府对反映民意的事情高度重视,在短时间内能敦促职能部门调查核实,住建局的答复明朗简洁。希望尽早真正落实到实处,不要拘于形式答复,人们定会对政府关注民生感恩不尽。同时希望如果不在保密范围内对河背街路面“结合54号区的‘三旧’改造”,能否告市民一个概况及年份的时间安排。另对永泰保障房后楼横街的垃圾清扫、处理,希望列入环管部门的管辖范围。给保障房住户及周边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谢谢!
                                                2014.3.21

老赖: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河背街路面“结合54号区‘三旧’改造”的概况及时间安排,我局将及时掌握改造进度情况,适时组织对河背街路面进行维护。
    2、关于将永泰路保障房后楼横街的垃圾清扫纳入环管部门的建议,我们将尽快与公用事业局协调联系,明确该路段是否属于环卫部门垃圾清扫范围。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3月8日



老来少 发表于 2014/4/26 14:45

咨询时间是2014年3月21日,住建局答复处理时间为2014年4月1日,处理意见栏日期为2014年3月8日。
问一:住建局答复日期是“操作失误”或是“粗枝大叶”,还是“应付式”,令市民“丈二和尚……”?
问二:处理意见
河背街路面结合“54号区”三旧改造,时间是一年还是三、五年,以致十年,无时间表。是属保密范围还是空谈以安民心?
建议一:河背街路窄、路面不长,面积不大,所需资金不大,如果一两年内无计划“三旧”改造的话是否可以先铺设沥青路面。
建议二:永泰保障房后楼横街,垃圾清扫理应纳入环管部门。
理由(1):已是保障房,为何垃圾清扫都不能保障
理由(2):保障房住户用的自来水收费中同样是包含了排污费及垃圾处理费,这应该是环卫部门应尽责任,何来“是否环卫部门垃圾清扫范围”,怪哉!希望政府各职能部门应主动承担各自职能,市政府的各职能部门不应互踢皮球。谢谢!

52528 发表于 2014/4/26 16:41

            西河桥往西一过就到河背街了,现在又因有了一个永泰华庭,难道城西的河背街的城市管理就不能跟上去吗?一直还是停留在作为之前兴宁县衙西关及城西要津——西河桥的外面的接连区域的农村水平,这,能服民众吗,能安民心吗,能安民心吗?再者,现该区域又多了一个永泰保障房,难道这一系列与兴宁的历史名关永泰关有联系的历史人文及如今快速推进的城市化进程,还是无法使市委市政府重视这一紧邻西河桥、毗邻县城内环路的城西区域吗?
      作为在毗邻宁江,连接神光路和兴叶路,在西河桥与重要县道兴将公路之间的河背街,这一段一公里左右的河背街社区,就不能得到政府方面的重视,就不能得到相应的城建和城管改善吗?

      河背街一带存在的问题:
      河背街路窄,路面坑洼不平。尤其是经过纺织厂一段的路,白日里机器轰鸣,路面坑坑洼洼,雨天更是泥泞不堪。因为这一路段,影响的不仅是附近商住户、平常百姓,保障房里的困难民众,也波及到兴城中心小学和兴宁三中的广大中小学生。民生问题无小事,衣食住行是民生之本,出行问题得不到解决,民生谈何容易!因此,改善这一区域的交通环境及环境卫生,确实迫切。
      建议:对该路段进行整改,铺平路面,可加铺沥青路面;对该路裁弯取直;在路边及周围社区设置垃圾桶及相应环卫设施,改善卫生条件。

      希望政府部门能切实践行群众路线,真正做到为民、务实,顺应民心呼声,着力解决城西这一民生问题;而不要推诿扯皮,形式主义,做表面功夫。相信,切实取得实效的整改措施是会得到百姓衷心的支持和拥护的。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4/4/26 17:58

:lol上梁不正下梁歪!能玩出啥好东东啊!;P

52528 发表于 2014/4/27 16:12

      备受关注的【54号区“三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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