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实验学校初二(4)班女教师李伟霞
兴宁市实验学校初二(4)班女教师李伟霞
尊敬的市领导.教育局局长,实验学校校长:
你们好!
我于2009年12月3日在兴宁司法局五楼大厅拍卖现场拍买的兴宁市原店门,购买时有原房产证一本,拍卖行局证明,现状整体拍卖,(购买到现在5年来,没有一个人说过房产或土地纠纷)。现兴宁市实验学校初二(4)班李伟霞老师,家住官汕二路小区旁边,整天不务教业,带着一帮少妇,蓝秀婷,原计育站曾站长,恶女先告状去信访局上访,故意闹事,无理取闹,不知羞耻,不是她的地方硬说是她的地方,她没有任何证明是她的地方,故意扰乱私人财产,李伟霞住在4楼,一点道德观念都没有,长期把垃圾,砖块、花盆、衣服、生活用水,屎尿扔泼到我游戏室大厅铁皮上面导致我的店常年漏水。原游戏室大厅天面是铁皮瓦,现导致常年漏水,现想改建 水泥棚。(这块地方前、后、左、右、巷子内的地方本属于我个人在拍卖行拍得,有证有据)却遭到4楼住户李伟霞,蓝秀婷,原计 育站曾站长的阻扰。李伟霞长期患有精神病,望广大家长的小孩不要给让李伟霞上课,误人子弟。这样的人会教坏小孩,为人师表就要身作则,而不是整天聚众闹事,精神恍惚,旷课。试问哪个家长愿意把自己的小孩交给这样的教师上课啊?他们侵犯了我的财产权。
注:有图为证。希望兴宁人民来评评理,看这样泼妇李伟霞老师是不是有精神病。她本人的样相看人看到直视,目不转睛,精神恍惚,现我恳请执法部门能查明事实,替我主持公道,本人不甚感激!
让兴宁人民评评理,看这块地方是谁的?
2014.5.25
原业主
在这里说什么都矛用,这种事等着打官司!!!!!!! 本人认识李伟霞老师,并不是楼主讲的那种人,如果对房产权有争执,应该是就事论事,不能这样捣毁人 邻里关系和为贵好! 从图片看,说明不了什么东西。 想听下回分解。 老师,我们挺你,这种人造谣 老师,把他告到坐牢为止,实验学校的顶起 只能通过规范的渠道进行处理谁是谁非!! laowu 发表于 2014/5/25 19:14
只能通过规范的渠道进行处理谁是谁非!!
说得对 :lol 好像是老铁路那关门的游戏厅 楼主,你开的游戏厅是合法的吗? 楼主你开游戏室合法吗?怎么听起来像是贼喊捉贼的味道呢?:lol 作为老师要讲点厚德请不要影响我们实验学校:我作为实验全体老师感到痛心.....请不要拿学生手来顶顶顶:教育部门去会查学生那个...中考了????
本人为李伟霞老师的学生,完全不信这里所说的,认为老师绝不是这样的人。楼主不要这样侮辱他人,没有一点素质,谁是谁非大家心里清楚。 水军特别多 孩子们高考了,学习怎么样了。被人卖了多不知道! 就算因为争地方 你也不用说她是精神病吧! 还说她去卖淫 这些你有证据吗 没的话 就请你不要乱说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肿么办呢?找鉴定单位办事啊.在这说无济于事,反而还会惹一身骚哈. 问题人家不会说话,只会打电话,打电话又不来解决。这尼玛的是不是精神失常? 1楼,看图初步推测,游戏厅地方应该是公共 天井,虽然周围都是您的房产,坏就坏在后排4—7楼不是您的,天井地方您应该没有产权证明吧?唯一的就是天井地方您占绝大部分股份.........
补充内容 (2014/5/26 21:59):
你说的整体拍卖不准确,因为少了后排4—7楼,所以纠纷就在这里。 好心人——有好报
我看了照片和说明,是拍卖行拍买的,楼主是不是前,后,左,右,都是楼主的,后栋4至7层跟楼主隔开,互不相关,看楼主原先是用铁皮瓦开游戏机大厅已有5年了,因漏水现改水泥棚,在没有影响前提下,给他改水泥棚是有道理的,楼主说李老师是你的地方就拿出证据来,你2家在争地方,我看李老师是没有道理,因出入互不关协,你们2家坐下来好好解决,李老师带好你的女儿,带好你的学生,不要整天或晚上想这样那样的事情,其实事情很好解决,不要做到不好收场,楼主我建议你也不准攻出过分的语言,也不准影响4楼的彩光通风。一个好好教书,一个好好做生意,好心人有好报,最好叫政府部门居委,司法,派出所几家单位来做中间协调,太不了的事,不要把事情继续扩大,祝两邻居和气生财,圆满成功。
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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