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1123
发表于 2014/5/28 12:15
强烈谴责兴民中学转弯处撞到小学生
今天中午11点40分左右在兴民中学校门口有一骑铃木王大叔和一骑自行车的小学生相撞,小学生撞倒在地,那位大叔(大概50多岁)头也不回的就跑了,逃跑路线是,经过市政府,途径中山西路,再往兴田路,骑到兴田路红路灯停了下来(当时还是红灯)直接停到逆向车道转弯处,再整理自己摩托车上的右观后镜,最后就往大坝里方向走了。我想弱弱的问下,大叔,你良心过得去吗?那还是一个小孩子呢,你应该也是做爷爷的人了。你家也有小孩的,你的车牌我都记下来了,希望你能好自为之,如果那个小孩要是有事的话,我一定曝光你的车牌!你就求神拜佛保佑那小孩吧。
补充内容 (2014/5/28 12:18):
大叔,别为自己辩论说当时骑着车没感觉到,我在后面都看到你的车左右摇摆,只是你的技术好,没有摔倒
小风树
发表于 2014/5/28 13:53
随手顶一个。
LHX2012
发表于 2014/5/28 14:08
楼主好样的! 顶一下。
cwxnr
发表于 2014/5/28 14:25
把车牌公示出来吗
漠然看世事
发表于 2014/5/28 14:36
支持楼猪!好人!
251314
发表于 2014/5/28 14:39
顶
19831123
发表于 2014/5/28 14:50
cwxnr 发表于 2014/5/28 14:25
把车牌公示出来吗
只要小孩没事就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顺便也给世人提个醒,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莫害人!
丑男18
发表于 2014/5/28 15:03
快跟进,小孩子是否有事,我认为还是报警的好。
广州同乡会
发表于 2014/5/28 15:21
支持正能量。
a497318
发表于 2014/5/28 15:59
坚持
宁江沙一粒
发表于 2014/5/28 21:33
楼主好人,处事有分寸
宁江沙一粒
发表于 2014/5/28 21:35
应该是看到小学生多半没大碍吧,要不然得先报警救人而不是先顾着一路跟踪——个人愚见
寒冬
发表于 2014/5/28 22:01
楼主正义之人,支持
如实说话
发表于 2014/5/28 22:28
这样的人以后会有报应的。
A8兴言
发表于 2014/5/28 22:30
顶
一生@何求
发表于 2014/5/28 22:52
兴宁也有岸嘅老货,拉出来公示。
WWWP
发表于 2014/5/28 23:38
好人一个!
fbyj
发表于 2014/5/29 07:52
有正义感的楼主!
lyb168
发表于 2014/5/29 09:40
支持正能量
袁军
发表于 2014/5/29 10:01
支持h。。。。。。。
袁军
发表于 2014/5/29 10:01
支持h。。。。。。。
418429108
发表于 2014/5/29 10:10
楼主直接包110来处理啊
liandl
发表于 2014/5/29 10:32
应该报警处理
足球宝贝
发表于 2014/5/29 14:39
支持楼主
足球宝贝
发表于 2014/5/29 14:39
支持楼主
足球宝贝
发表于 2014/5/29 15:00
顶。。。。。。。
足球宝贝
发表于 2014/5/29 15:01
顶。。。。。。。。。。。。。。。。。。。。。。。。。。。。。。。。
百咩
发表于 2014/5/29 15:17
支持楼主!兴宁善良人、正直人的代表!好样的!赞一个!
广州同乡会
发表于 2014/5/29 16:51
赞一个
wdfh158
发表于 2014/5/29 20:13
应该告诉交警才行啊
寒冬
发表于 2014/5/29 21:59
支持楼主
兴宁英博门窗
发表于 2014/5/29 23:07
传递正能量,弘扬正气之风,希望那小孩没事!
粤兴飞火流星
发表于 2014/5/30 06:43
是坏人变老了,为老不尊,教坏子孙!
寒冬
发表于 2014/5/30 12:59
支持楼主
广州同乡会
发表于 2014/5/30 15:42
支持楼主
寒冬
发表于 2014/5/30 21:01
可以去调监控
兴宁人在松江
发表于 2014/5/30 21:40
支持正能量:@
梦想之家
发表于 2014/5/31 09:42
强烈BS。
下次抓拍,让它爆光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