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P
发表于 2014/8/22 11:39
“gwh”你真是烂屡不通,昧着良心说话,没有一点人性!换位想想,如果你的房被这样强拆(根本建不起来),你会如何!如果真的姿态真高,去行行善心吧!不要多做昧着良心说话的事!多谢!
WWWP
发表于 2014/8/22 23:30
什么是贪?什么是侵害群众利益?谁在违法?人在做,天在看!请不明就里,存心搅乱是非或直接利益受益者要有人性讲话!不要对这些拆迁户雪上加霜!谢谢
申张正义
发表于 2014/8/23 16:17
放心,你们被强拆,中央现在在查地了。如果能查到兴宁,兴宁的老百姓被强拆的事就有救了,每家会按照国家标准,再赔几十万给你,你们赶紧找都点证据,等中央来查啊,少在论坛讲这些了。
严惩腐败
发表于 2014/8/24 01:39
那些贪官的未日迟早会到的!
倚栏听雨
发表于 2014/8/24 10:39
小风树 发表于 2014/6/27 14:28
唉!社会主义人民地位高。
唉: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4/8/24 23:41
在朱陂彭屋的良田上征了十多亩地,说要安置给拆迁户二四卡,但多出了二十多卡,这些多出的土地以后给谁啊?在自己的集体土地上,最有条件安置的四户拆迁户却没有划给他们,你们把他们的屋都给强拆了,现又还不划给土地给他们,你们用心何在?三通一平费用你们为什么强摊在他们身上,他们得到么低的不合理赔偿,唯有举债来做房,你们对得起这些群众吗?
严惩腐败
发表于 2014/8/27 00:31
新陂镇的群众路线教育怎么了!这不是明摆的问题吗!?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4/8/30 00:31
如果新陂镇的有关领导完全合理合法,没有进行强拆,怎么不出来说说呢?
新的兴宁
发表于 2014/8/30 00:33
支持新陂人民维权
WWWP
发表于 2014/8/30 23:52
新陂的群众路线教育怎么了?——记住有权要用好,对群众要好点,不要------否则终有一天会得到党的严惩的!
WWWP
发表于 2014/8/31 12:28
明摆的问题拖这么长时间,真不知道这些官员是不作为,还是乱作为!
申张正义
发表于 2014/8/31 15:39
作不作为,不你孖头说了算……
新的兴宁
发表于 2014/8/31 16:28
正义何在
零柒伍叁
发表于 2014/8/31 17:17
看这架势跟鬼子进村差不多.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4/8/31 23:07
我看“申张正义”不是走狗,就是变态狂!
严惩腐败
发表于 2014/9/2 00:16
习总说:“要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行政执法组织没有权利“强拆”,没有理由“强征”,腐败的根原在于特权!
无家的人之续集
发表于 2014/9/4 23:27
纪委的同志,老百姓有劳你了,请你们早点出马,严惩腐败!
爱吃大坪豆腐干
发表于 2014/9/4 23:28
支持正义
WWWP
发表于 2014/9/6 00:05
又到中秋团圆时,无地,钱建不起房好难受!
无家的人之续集
发表于 2014/9/7 14:22
请问新陂的何书记,陈副镇长,温纪检,什么是群众路线教育,你们执行得如何,照一下镜子,洗洗澡,我们群众的眼睛在看着你!
心中的涟漪
发表于 2014/9/7 15:32
支持正义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4/9/8 00:03
听说新陂镇管纪检的温书记就驻茅塘村,在这就顺便提醒你一下,尽职尽责,管住腐败现象,解决好群众的诉求,否则你就失职啊!谢谢!
无家的人之续集
发表于 2014/9/12 23:12
强拆我们的家园足一年了,至今不解决!某些所谓口头唱着为人民服务的干部,如果还有良心,将心比心,你感想如何!请你不要对群众说江湖话,黑话,动用不正当的手段来恐吓拆迁户,你难道不知道你的言行的后果有多严重吗?在此善意提醒你!
山牯
发表于 2014/9/13 08:25
{:3_206:}兴宁的官是两个口袋不是两张嘴,黑的很哦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4/9/13 23:53
支持正义,这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份子,该清醒了,否则后果严重!
无家的人之续集
发表于 2014/9/14 22:51
今天高速公路来了好几个人,对受害的拆迁户表态,要解决好才会动工!奉劝主管高速的领导及某些干部,不要把这些拆迁户的合理合法的要求当儿戏!
路过之人
发表于 2014/9/15 00:41
小风树 发表于 2014/6/27 14:28
唉!社会主义人民地位高。
政府的口号是:拆迁一阵子,幸福一辈子!
无家的人之续集
发表于 2014/9/15 23:31
请驻新陂茅塘的纪检书记尽好职责,查出征地中的腐败,认真处理好工作中的失误,解决好受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要把矛盾扩大化,否则你严重失职!
WWWP
发表于 2014/9/16 13:14
至今不解决,又想强行清场啊!
潜巴里
发表于 2014/9/16 22:56
路过,不发表。
无家的人之续集
发表于 2014/9/16 23:36
强拆人家合法的屋,现又不划地给人家建房,补偿的钱非常不全理,又要出三通一平费。拖了一年,安置费没有了,如今又有可能不了了之,强行清场,如果这样更对不起老百姓,罪加一等!
wsyz
发表于 2014/9/23 08:13
同镇村干部打人是一起的事件
23232424的朋友
发表于 2014/9/23 11:22
新陂老是出现那么多问題!谁之责,谁之过?严查,严惩!
23232424的朋友
发表于 2014/9/23 16:27
向你们表示慰问!
我是石马人
发表于 2014/9/23 16:47
当代狗官多!既捞钱又害人!
WWWP
发表于 2014/9/23 21:34
是谁在保护这些不称职的狗干部?严查,严惩!
24242323
发表于 2014/9/24 15:59
恶狗两兄弟:彭宇力,彭子力,你有本事过来,送你们去医院!我照样无事,上班,哈哈!
24242323
发表于 2014/9/24 17:44
彭文辉,彭文昌两条小一点恶臭,你俩服不服?我照样上班,嘻嘻
laowu
发表于 2014/9/24 18:50
无语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4/9/24 22:49
新陂茅塘村居然有这样的打人烂仔干部!如果不严肃处理,则难服民众,影响极坏!
要做个好人
发表于 2014/10/22 23:07
因为强拆,昨天,新陂镇迎来了官司!被送上了法院的被告席!在此,给这家村民打气!佩服!
严惩腐败
发表于 2014/10/23 23:29
不要一朝有权把权使尽,把坏事做绝!